**县蒲溪镇先锋村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项目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于2024年8月5日完成了项目评标工作,现将本项目的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名称、资格能力条件、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及排名:
2、中标候选人承诺主要人员信息,详见下表:
3、中标候选人填报项目业绩,详见下表: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在第一封评审中,“****公司”未提供信誉要求第7条承诺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
5、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3日(公示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9日)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在《**省公共**交易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政府网》同步进行公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监督单位:****运输局0915-****157)。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月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
地址:**县蒲溪镇集镇67号
联系方式:0915-****2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广场第1幢3单元15层31513号
联系方式:15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