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国政府采购网先后公布了2家汽车****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为**市**新****修理厂、****修理厂,均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市**新****修理厂被罚8400元
**市**新****修理厂在“****开发区****办公室(****开发区****办公室采购车辆维修保养项目”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其处以罚款84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修理厂提供虚假证书
****修理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商采购项目”中,提供了“2020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AAA企业”相关材料。
****财政局根****事务中心《关于2020年度机动车维修AAA级企业的公告》(渝道运发〔2021〕109号),经比对核查发现,****修理厂未列入2020年度机动车维修AAA级企业名单,该企业提供的上述材料为虚假材料,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政府采购业内资深专家表示,有些供应商出于侥幸心理,会提供虚假材料。但是供应商的竞争对手对其十分了解,就有可能质疑,这种实例不在少数。供应商应该诚信经营,侥幸心理要不得。
法规链接
《****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