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天赢印染有限公司定型机煤改气等技术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053706 | 建设单位法人:瞿志忠 |
周建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开发区**路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定型机煤改气等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52-C1752-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路5号 |
经度:120.70058 纬度: 31.69654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4-13 |
苏行审环评〔2020〕2029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53706001P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840 |
33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05370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305370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581MA1YPYXY7Y | 竣工时间:2024-03-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d.jsp?id=305#skeyword=%E5%B8%B8%E7%86%9F%E5%B8%82%E5%A4%A9%E8%B5%A2%E5%8D%B0%E6%9F%93%E6%9C%89%E9%99%90%E5%85%AC%E5%8F%B8 _np=0_3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治理设施:环评中描述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排气筒直接排放; 废气设施连接方式:环评中1#、2#、3#定型机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8#定型机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1~3#烫光机天然气废气通过DA007排放; 排气筒高度:环评设计DA001、DA002、DA004、DA005、DA006排气筒高度为15米;DA007排气筒高度为8米。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治理设施:实际定型机直燃天然气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定型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通过管道收集至喷淋+静电油烟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烫光机直燃天然气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烫光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通过管道收集至静电油烟机处理后通过现有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成品烫光天然气废气直接通过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天然气废气直接通过排气筒排放; 废气设施连接方式:实际1#、2#、3#定型机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经喷淋+静电油烟机后通过一根24米排气筒DA001排放,7# 、8#定型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喷淋+静电油烟机后通过一根24米排气筒DA004排放。1~4#烫光机天然气废气经静电油烟机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DA007排放。其余连接方式较环评一致; 排气筒高度:实际DA001、DA002、DA004排气筒高度为24米,DA005排气筒高度为18米,DA006排气筒高度为30米,DA007排气筒高度为15米。 |
补充废气治理设施:原环评中描述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排气筒直接排放。实际定型机直燃天然气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定型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通过管道收集至喷淋+静电油烟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烫光机直燃天然气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烫光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通过管道收集至静电油烟机处理后通过现有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成品烫光天然气废气直接通过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天然气废气直接通过排气筒排放。 废气设施连接方式变动:原环评中1#、2#、3#定型机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8#定型机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1~3#烫光机天然气废气通过DA007排放;变动后实际1#、2#、3#定型机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经喷淋+静电油烟机后通过一根24米排气筒DA001排放,7# 、8#定型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喷淋+静电油烟机后通过一根24米排气筒DA004排放。1~4#烫光机天然气废气经静电油烟机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DA007排放。其余连接方式较环评一致。 排气筒高度变动情况:环评设计DA001、DA002、DA004、DA005、DA006排气筒高度为15米;DA007排气筒高度为8米;变动后实际DA001、DA002、DA004排气筒高度为24米,DA005排气筒高度为18米,DA006排气筒高度为30米,DA007排气筒高度为15米。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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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水喷淋+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1#、2#、3#定型机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经一根24米排气筒DA001排放;4#、5#定型机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经一根24米排气筒DA002排放;7# 、8#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24米排气筒DA004排放;9#、10#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经一根18米排气筒DA005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DA001、DA002、DA004、DA005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本项目DA001排口废气治理设施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10.2~36.6%。 | |
2 | 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1#-4#烫光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15米排气筒DA007排放。 | 有组织废气DA007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 |
3 | 天然气锅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 | 天然气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30米排气筒DA006排放 | 排气筒DA006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 | |
4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 | 本项目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与定型、烫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所有未有效收集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 无组织废气中厂界非甲烷总烃与颗粒物监控点最高浓度分别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和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的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3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本项目生产噪声源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器、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方法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厂界Z1~Z4各测点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其它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 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固废。全厂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为污水站产生的污泥,危废为静电油烟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油(HW08 900-249-08)、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HW49 900-041-49)和实验室废液(HW49 900-041-49)。一般固废委托****;废油委托******公司转运处置,废包装容器委托**永****公司转运处置,实验室废液委托****公司转运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市****公司统一清运处理。全厂设置危废仓库30m2。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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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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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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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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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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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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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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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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