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中国(**)自贸试验区**片区阿拉街道、洛羊街道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阿拉街道第二阶段)项目的实施,项目共建设小高坡、大高坡、小普莲、金线洞、大普莲、海子村、旧村、****小组,项目**费共投资4320.8万元。根据《关于阿拉街道、洛羊街道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昆经开〔2022〕7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按时间节点完成此项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中国(**)自贸试验区**片区阿拉街道、洛羊街道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阿拉街道第二阶段)项目的水质检测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国(**)自贸试验区**片区阿拉街道、洛羊街道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阿拉街道第二阶段)项目水质检测服务(目录代码:A1703,目录名称:监测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组织开展中国(**)自贸试验区**片区阿拉街道、洛羊街道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阿拉街道第二阶段)项目的水质检测服务。包括:包括各点位雨水、污水水质采样,出具检测报告等。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实施目的:通过实施中国(**)自贸试验区**片区阿拉街道、洛羊街道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阿拉街道第二阶段)项目,确保小高坡、大高坡、小普莲、金线洞、大普莲、海子村、旧村、****小组的水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实施意义:通过项目的实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规范化运行维护管理,补齐污水治理短板,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20000.00元。
(二)资金来源:所需经费从上级下拨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补助资金(生态环境补偿金)中列支。实际经费以最终中标价为准。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4.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协助做好国(**)自贸试验区**片区阿拉街道、洛羊街道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阿拉街道第二阶段)项目的水质检测服务工作,并对各污水、雨水采样点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办事处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办事处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政府采购范围,由****按照内控、财务制度确定第三方服务单位。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8月7日到8月13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8月14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张 磊,136****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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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