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06
项目名称 | ****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航城街道、营前街道等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666.67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苏先祚 |
联系人 | 郑呈栋 | 联系电话 | 185****0247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33.35 | 环保投资(万元) | 301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5-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本工程建设内容: 1)厂区部分工程:**曝气生物滤池1座、****池1座、**吸水井及再生水泵房1座。 2)管道部分工程:**四根专管供应至**吴****公司、****公司、中****公司、****公司。 (2)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水质指标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的水质指标。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开挖沟渠、运输车辆喇叭声、发动机声、混凝土搅拌声以及复土压路机声等造成施工的噪声。为了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工程在距民舍200m的区域内不允许在晚上十一时至次日上午六时内施工,同时应在施工设备和方法中加以考虑,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对夜间一定要施工又要影响周围居民声环境的工地,应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同时也可在工地周围或居民集中地周围设立临时的声障之类的装置,以保证居民区的声环境质量。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建设项目因为土地开发面积较大,如果水土保持措施采取不当,土壤侵蚀量相对较大,所以应当采取分区开发,同时应采取充分的水土保持措施,并尽量避免在施工场地形成超过10°的坡度。 | ||
承诺:**** 苏先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苏先祚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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