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1楼大厅LED宣传屏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城门镇绍岐村93号158室(自贸试验区内)
成交金额:9.58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 | 1楼大厅LED宣传屏采购项目 | 海康威视等 | DS-D41Q18CA-XXX等 | 1批 | 958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建军、张伟、叶笃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并按以下标准计算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50万元以下1.0%;50-100万元以下0.9%;100-500万元以下0.5%;500-1000万元以下0.2%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开户名:****;开户行:****公司**分行;账号:8111 3010 1280 0279 30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958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星河****公司在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未提供“****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承诺函”,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本项目其余8家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均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2、**省****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提供的型号与检测报告提供的型号不符,******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要求中1、室内p1.86:第6点及第11点进行无偏离响应,以上2家供应商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本项目其余6家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均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2、谈判小组一致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恒锋****公司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镜洋镇北张口下施村下施101号
联系方式:魏先生0591-****6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
联系方式:叶文君、李水连、游丹军0591-****6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文君、李水连、游丹军
电 话:0591-****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