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肉类屠宰深加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肉类屠宰深加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922
通讯地址:**市**县宝林路1****环境局****分局
邮 编:025250
序号 | 建设项 目名称 | 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1 | ****肉类屠宰深加工建设项目 | 总投资为17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0.56%。拟建待宰圈1座、****工厂房1座(南侧为肉牛屠宰区,北侧为肉羊屠宰区)、办公生活区1座、污水处理站1座,**年屠宰加工5000头肉牛生产线1条,年屠宰加工4000只肉羊生产线1条。 | **县统部镇统部村 | **** | ******公司 | 施工期: 1.施工工地边界应当设置连续、封闭、坚固的围挡或者围墙; 实施土方、材料切割等作业,应当采取洒水、密闭、湿法施工等措施;施工工地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设施,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冲洗干净方可驶出施工工地;施工工地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主要道路等地面,应当硬化,并采取喷淋或者洒水等措施. 2.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3.施工期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优先选择质量好、噪声强度低的施工机械和作业车辆。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桶装存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建筑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统一收集后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堆置。 5.施工期会致使项目区内及其附近一定范围内的地表植被可能被破坏,土地平整前应将可利用的表土收集起来并单独堆放,用于项目建成后绿化覆土。 运营期: 1.本项目待宰圈半封闭建设,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及时收集和清理,日产日清,粪便干清后对地面进行冲洗,每日定期对待宰圈喷洒生物除臭剂,控制恶臭影响。****工厂房设置专门岗位和人员进行监管,定时冲刷处理,并在车间上方设置多个大功率排气扇,加强通风。本次环评要求在地面及通风出口附近按时喷洒生物除臭剂,每天早晚不少于一次。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封闭,设引风机将恶臭气体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不低于60%)处理后经高于食堂楼顶1.5m的排气筒顶空排放。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水、屠宰废水及生活污水,均排****处理站预处理,处理后生产废水出水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三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由罐车****处理厂继续进行处理。 3.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封闭、加消声器等方法降低噪音,加强厂区周围绿化有效防止噪声传播。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待宰圈粪便;检疫不合格的病死牛羊;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的胴体和红白内脏、下脚料);三腺废物;肠胃内溶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待宰圈粪便采用干清粪工艺,集中收集,日产日清,运至附****肥厂制作有机肥。本项目病死牛羊、三腺废物、不合格产品直接运至厂区内专门设置的冷冻库冷冻,定期委托****处置。肠胃内溶物清理过程中直接经管道伴****处理**设置的沉淀池内,定期清掏后****肥厂制作有机肥。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肥厂制作有机肥。更换下的废活性炭集中收集至袋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