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024年8月1日下午13点30分,****中心B座22层8号会议室开标,7家投标人参与了投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基本情况:
招标人:****
招标人联系地址:**省**市**区**市**区济齐路19号
项目名称:****加工中心 贰台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RMB 13,970,000.00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依规确定评审结果如下:
1) 推荐中标候选人:
****商务技术评议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96.95分,排序第一,****一中标候选人;
******公司商务技术评议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92.76分,排序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贝伟斯(安****公司商务技术评议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90.56分,排序第三,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 其他投标人排序:
**重****公司商务技术评议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84.24分,排序第四,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济****公司商务技术评议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81.65分,排序第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 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宁庆****公司存在1项初步评审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要求:“……(3)业绩:制造商应具有制造同类设备(同类设备指:机床为高架桥式结构,五轴(X、Y、Z、A、C)联动,电主轴转速不低于24000rpm,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双横梁(双**);②Z轴有效行程≥2200mm)的销售业绩,满足条件①的同类设备至少2台,满足条件②的同类设备至少1台。投标文件应附用户清单,并且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来自最终用户的证明)、精度检测报告等文件,可以隐藏敏感信息)……”,该投标人所提供业绩均无法体现其满足“同类设备”要求,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款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委员会评议,**宁庆****公司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海****公司存在2项初步评审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要求:“……(3)业绩:制造商应具有制造同类设备(同类设备指:机床为高架桥式结构,五轴(X、Y、Z、A、C)联动,电主轴转速不低于24000rpm,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双横梁(双**);②Z轴有效行程≥2200mm)的销售业绩,满足条件①的同类设备至少2台,满足条件②的同类设备至少1台。投标文件应附用户清单,并且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来自最终用户的证明)、精度检测报告等文件,可以隐藏敏感信息)……”,该投标人所提供业绩均未提供精度检测报告,偏离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条“形式评审标准”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即:“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授权委托书……授权有效期要覆盖投标有效期,否则否决投标”,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条要求:“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日”,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委托期限响应为“90天”,且落款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委托期限未覆盖投标有效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款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委员会评议,**海****公司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提交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公示期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2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思梦、管子婧
联系电话:010-****2610、2617
邮箱:****@163.com
公示发布日期: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