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清真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众进行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以征求意见。
一、项目概况:****屠宰场建设项目位于**省****县青云镇石河桥村,项目总投资4435.31万元,占地面积29.235亩(19486m2),主要建设牛屠宰厂房1座、羊屠宰厂房1座、洗车台、污水处理站、2处门卫室,并配套建设排管道。屠宰规模牛8万头、羊3万只,其中: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牛5万头。对外代屠宰加工牛3万头、羊3万只。
二、《****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3;查阅纸质版报告书请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报告编制单位。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屠宰场建设项目周围的有关单位、专家及公众。
2)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以通过网页下载附件1、附件2。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及网络链接方式获取并提交公众意见表。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 培 联系电话:183****0806 邮箱:****@qq.com
通信地址:**省****县进安镇**街529号1栋1单元1楼1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碧水****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1****9730 邮箱:****@qq.com
通信地址:**省**市**区茶店子安蓉路8号4幢1单元6楼6056号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单位)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个人)附件3- ****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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