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油田托甫台区块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248144Q | 建设单位法人:王世洁 |
方永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南路46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油田托甫台区块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11-B711-陆地石油开采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油田托甫台区块内 |
经度:83.45901 纬度: 41.21864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24 |
新环审〔2022〕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6-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3485 |
374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248144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宏宇****公司 |
913********099184A | 验收监测单位:**凯****公司 |
916********864322M | 竣工时间:2023-11-30 |
2023-12-04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31 |
2024-07-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市宏宇****公司网站(http://www.****.cn/news/yanshouxiangmu/taheyoutiantuofutaiqukuai2022nianchannengjianshexiangmu_erqi_jungonghuanjingbaohuyanshoudiaochabaoga.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设计建设内容及规模为:①****油田托甫台区内部署17口采油井(12口新井:TP1105X、TP1106、TP1107、TP1108、TP1109、TP1110、TP358、TP359、TP282X、TP283、TP284、TP285;5口老井侧钻井:TP185CH、TP158CH2、TP161CH、TP167CH、TP220XCH);②**井场13座(12口新井+TP167CH井),9座井场(TP167CH、TP1105X、TP1106、TP1107、TP1108、TP1109、TP1110、TP358、TP359)各建设1台200kW真空加热炉;③TP-4阀组间和TP-13-2阀组间共计2个站场,均需在站外扩建8井式计量阀组1座,各占地50m2;④**集输管线33km,同沟敷设燃料气管线24.8km,**单井道路13km,路宽5m;⑤配套建设土建、通信、电气、自控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一期实际建设已完成并验收,包括1老井侧钻口(TP158CH2),配套设施依托现有。本次二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部署7口新井(TP1105X、TP1106X、TP1107X、TP1108X、TP1109X、TP1110、TP283X)及井场配套设施。TP1110建设1台200kW真空加热炉;TP1105X及TP1109采用电磁加热炉代替真空加热炉、TP1106采用空气热源泵代替真空加热炉,TP1107、TP1108未建设真空加热炉。 |
井位在区块内有所调整,但不新增环境敏感目标;井型由环评中 直 井 该 为 斜 井 , 但 不 新 增 污 染 物 种 类 及 排 放 量 ; TP1105X 及TP1109X 采用电磁加热炉代替真空加热炉、TP1106 采用空气热源泵代替真空加热炉,TP1107、TP1108 未建设真空加热炉;单井道路长度增加,但均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固定集中人群等敏感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陆上石油开采 | 实际建设情况:陆上石油开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项目占地范围外区域造成扰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在确保不破坏沙区生态,不造成新的土地沙化、退化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利用。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使用优质油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燃油非正常消耗,运输车辆减速行驶,井场洒水降尘;运营期井场真空加热炉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限值,井场、扩建阀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排放控制要求、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厂界标准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工程****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后用于生活区、井场及通井路降尘。管道试压废水经沉降处理后用作场地降尘用水。 本项目运营期油藏采出水随采出液****油田三号联合站处理,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限值要求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废水回收****油田绿色环保站妥善处置。 (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井场及管线巡检,避免因“跑、冒、滴、漏”或泄漏事故发生造成原油进入土壤。加强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五)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用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六)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钻井期岩屑随钻井泥浆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处理,一开、二开上部为非磺化水基泥浆,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二开下部、三开及侧钻井均采用水基磺化泥浆,在井口采用"振动筛+除砂器+处理器+离心分离机”工艺分离出岩屑和泥浆,磺化岩屑在井场使用无害化处理装置(水洗、絮凝分离、化学反应)进行就地无害化处理,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方可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施工废料不可回收利****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污泥****处理站脱水装置脱水后,****环保站处置。废机油采用桶装密闭收集、废烧碱包装袋折叠打包后暂存于井场撬装式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生活垃圾**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发电厂处置处置。 运营期桶装收集后落地原油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废弃的含油抹布、****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①严格限定施工作业范围,禁止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在施工场地外乱碾乱压、随意行车的现象发生,无随意扩大施工场地现象,最大程度减少植被破坏。设立了专门的环保负责人对工程施工进行环保监督;②建设单位已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等土地的临时征地手续。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车辆在规定范围内作业,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未发生滥砍滥伐事件。③基本落实防沙治沙生态保护措施,植被覆盖度高的区域,井场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调整,以减少占地;尽可能降低作业区域,减少对植被的破坏,避免破坏区域土壤肥力;井场平整后,采取砾石压盖;遇到干燥、易起尘的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运营期定期开展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环保意识,未发生人为破坏植被现象;本项目截止验收期间未发生非正常工况。 2、水环境措施:施工期①钻井废水连同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处理,分离出的滤液优先重复利用,剩余滤液集中统一运至******公司处置;②管线试压废水属于清净废水,试压完成后就地泼洒抑尘;③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生活区、井场及通井路降尘。运营期①****油田三号联合站处理,出水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的有关标准后,回注油层。②井下作业废水用罐车拉运至******公司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截至验收调查期间,本项目还未进行过检修、清管,暂未产生井下作业废水。 3、大气环境:施工期①定期对设备、机械和车辆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正常运行;②避免在大风天施工,施工区域定期洒水抑尘;施工扬尘采取进出车辆采取减速慢行、物料苫盖的措施;③修建地面放喷池,通过水平火炬进行测试放喷,未发生井喷事故。④加强施工场地环境管理,设立了专门的环保负责人对工程施工进行环保监督。运营期①采用技术可靠设备及密闭集输流程,可有效减少烃类气体的挥发量,严格控制油品泄漏对大气环境影响;加强管理,定期巡检,提高对风险事故的防范意识。 4、土壤、地下水:施工期施工期井口区域、泥浆储罐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运营期作业期间井口四周区域均采取铺设HDPE防渗膜做重点防渗措施。****公司制定有HSE管理体系,已建立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定期开展监测。 5、声环境:施工期①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的先进设备,设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③运输车辆进出工地时低速行驶,少鸣笛或不鸣笛。运营期①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根据设备类型所产生噪声的特性,采用基础减振等措施;②本项目采用自动化采油集输工艺,井场无人值守,定期巡检,定时保养设备。 6、固废:施工期①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岩屑、水基泥浆经“钻井废弃物不落地达标处理技术”进行固液分离后,固相经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限值要求,并按照《关于含油污泥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新环办发[2018]20****服务中心负责清运,在油田区域内统一调用于铺垫井场及道路;②废机油、废烧碱包装袋暂存在井场危废暂存间内,完井后由******公司处置;③生活垃圾委由中石化****公司****公司清运至**景****公司处置。 运营期①本工程井下作业时带罐作业,防止产生落地油,井口排出物全部进罐,做到原油100%回收,调查期间暂未产生落地油,后续若产生落地油交由******公司处置。②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送至******公司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七)加强工程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井(站)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演练。 (八)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同时,将项目“以新带老”措施的落实情况一并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中进行考核。 (九)项目服役期满后,应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采取安全措施处置报废井地下管线,确保对各类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次生风险和污染。 (十)项目建成后3至5年内,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认真梳理现存生态环境问题,采取有效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措施,努力建设绿色矿山。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制定有HSE管理体系,已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本次建设内容突发环境事件****油田****油田采油三厂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652923-2021-196-L)中。 本项目****油田****管理部开展了环境监理,编制了环保专项治理方案报告,并完成四级审批。 本项目尚未完全建成,等完全建成后3至5年内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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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81 | 0.269 | 1.94 | 0 | 0 | 0.607 | 0.26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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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TP1110井场200KW真空加热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TP1110井场200KW真空加热炉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真空加热炉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油树节流、加热炉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 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TP1105X、TP1106X、TP1107X、TP1108X、TP1109X、TP1110、TP283X井井场四周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井场及管线巡检,避免因“跑、冒、滴、漏”或泄漏事故发生造成原油进入土壤。加强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施工期施工期井口区域、泥浆储罐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运营期作业期间井口四周区域均采取铺设HDPE防渗膜做重点防渗措施。****公司制定有HSE管理体系,已建立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定期开展监测。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钻井期岩屑随钻井泥浆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处理,一开、二开上部为非磺化水基泥浆,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二开下部、三开及侧钻井均采用水基磺化泥浆,在井口采用"振动筛+除砂器+处理器+离心分离机”工艺分离出岩屑和泥浆,磺化岩屑在井场使用无害化处理装置(水洗、絮凝分离、化学反应)进行就地无害化处理,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方可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施工废料不可回收利****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污泥****处理站脱水装置脱水后,****环保站处置。废机油采用桶装密闭收集、废烧碱包装袋折叠打包后暂存于井场撬装式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生活垃圾堆放在指定地点,定期拉运至**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发电厂处置处置。 运营期桶装收集后落地原油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废弃的含油抹布、****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 施工期:①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岩屑、水基泥浆经“钻井废弃物不落地达标处理技术”进行固液分离后,固相经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限值要求,并按照《关于含油污泥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新环办发[2018]20****服务中心负责清运,在油田区域内统一调用于铺垫井场及道路; ②废机油、废烧碱包装袋暂存在井场危废暂存间内,完井后由******公司处置; ③生活垃圾委由中石化****公司****公司清运至**景****公司处置。 运营期:①本工程井下作业时带罐作业,防止产生落地油,井口排出物全部进罐,做到原油100%回收,调查期间暂未产生落地油,后续若产生落地油交由******公司处置。②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送至******公司处理。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项目占地范围外区域造成扰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在确保不破坏沙区生态,不造成新的土地沙化、退化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利用。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 工期:①严格限定施工作业范围,禁止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在施工场地外乱碾乱压、随意行车的现象发生,无随意扩大施工场地现象,最大程度减少植被破坏。设立了专门的环保负责人对工程施工进行环保监督;②建设单位已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等土地的临时征地手续。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车辆在规定范围内作业,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未发生滥砍滥伐事件。③基本落实防沙治沙生态保护措施,植被覆盖度高的区域,井场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调整,以减少占地;尽可能降低作业区域,减少对植被的破坏,避免破坏区域土壤肥力;井场平整后,采取砾石压盖;遇到干燥、易起尘的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运营期:定期开展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环保意识,未发生人为破坏植被现象;本项目截止验收期间未发生非正常工况。 |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工程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井(站)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演练。 | ****公司制定有HSE管理体系,已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本次建设内容突发环境事件****油田****油田采油三厂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652923-2021-196-L)中。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营运期采出水依托三号联合站处理;井下作业废水依托******公司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营运期采出水依托三号联合站处理;井下作业废水依托******公司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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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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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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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工程临时占地,已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向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程结束后,建设单位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清理、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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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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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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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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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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