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名称 | **市**区镇****基地平整土地筛出的非项目自用卵石处置项目 | ||||||
拍卖项目编号 | **** | 拍卖机构 | ****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4年8月7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20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区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委托****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对**市**区镇****基地平整土地筛出的非项目自用卵石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财政局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路481号 | ||||||
法人代表 | 梁艳丽 | ||||||
****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政府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该项目位于**市**区镇****基地,为葡萄种植地平整产生的非项目自用卵石。项目处于露天堆料场地堆放状态,卵石数量为75252.7m3,区域面积为661680.00m3。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正业通房地产****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6月12日 | ||||||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 505698.00元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505698.00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数量及品质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含数量)为准,卵石非项目自用土石料实际可能包含有淤泥、剥离物、风化层、宕渣、杂填土、建筑垃圾等。 2.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须对本次转让标的自行测算,成交价格不因实际数量与预估数不一致而调整。 3.意向竞买人须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买受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标的涉及大件运输,标的堆放区域周边道路复杂,运输可能需途径市区道路,意向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承担运输环节中的各种要求及风险,并自行与相关方面协调解决。不得越界开挖装载,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5.拍卖成交后,装车运杂费及装车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采购保管费用和运输保险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清理外运卵石产生的人工、机械、车辆、燃油、保险及其他由清理外运卵石产生的不可预见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做好标的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 6.标的展示地点:**回族自治区**市**区镇北堡镇。 7.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日。 8.报名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区庆祥街百盛王朝大厦2110室,报名费200元。 | ||||||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5万元 | ||||||
交纳时间 | 2024年8月20日下午17:00前交纳 (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账户名称 | **** | ||||||
开户行 | ****营业部 | ||||||
交纳账号 | 010********022372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人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到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3.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签订相关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4年8月7日-20日 | ||||||
展示地点 | **市**区 | ||||||
拍卖时间 | 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上午09:30 | ||||||
拍卖网址 | https://paimai.****.cn/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商报网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孙先生 | 联系电话 | 182****6767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095****7321 | ||||
传真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