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瑞昕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码头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48667XG | 建设单位法人:周建国 |
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南渡镇**路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码头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32-G5532-货运**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渡镇**路8号 |
经度:119.342058 纬度: 31.42725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15 |
常溧环审〔2024〕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300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903********48667X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903********48667XG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282MA7K04HW9Q | 竣工时间:2024-05-0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扩建5个100t级装卸泊位,年吞吐能力150万吨(年进口钢材100万吨、出口方管、圆管、镀锌带钢等产品5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5个100t级装卸泊位,年吞吐能力150万吨(年进口钢材100万吨、出口方管、圆管、镀锌带钢等产品50万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 给排水系统。初期雨水、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道路洒水。生活污水接****处理厂。船舶生活污水、含油废水按**海事部门确定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不得在码头区域排放。合理布局、统一规划。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 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确保东、南、北厂界噪声排放达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4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应航道部门要求,****公司码头统一设置船舶污水接收点,统一管理,本项目码头不接收船舶生活污水及船舶含油污水,仅对陆域废水产生情况进行评价。码头营运过程中主要废水为场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以及及陆域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场地冲洗废水以及场地初期雨水经收集后依托原有项目的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做场地冲洗用水、道路洒水以及喷水雾用水,不外排。本项目码头员工生活污水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加强对车辆、船舶管理,禁止在码头区鸣笛等综合措施降噪。经监测,本项目东、南、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西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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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沉淀池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标准中洗涤用水标准 | 场地冲洗废水以及场地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利用沉淀池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 1 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作场地冲洗用水及道路喷洒用水 | 经检测,本项目沉淀池出口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及pH值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标准中洗涤用水标准,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环评中的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 | 东、南、北厂界昼夜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西厂界昼夜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 |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噪声为物料转运噪声、车辆噪声及船舶鸣笛噪声等,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加强对车辆、船舶管理,禁止在码头区鸣笛等综合措施降噪。 | 经监测,本项目东、南、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西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要求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沉淀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卫生填埋。本项目不接受船舶垃圾。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按计划和施工的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尽量减少余下的物料。一旦有余下的物料,将其有序的存放好,妥善保管,尽量减轻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2)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弃渣、弃土运出河区存放,并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建议弃土前在弃土场先建挡土墙防护后弃土)。****环保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协商选址;运送过程必须有环保人员监督,不允许随意丢弃,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泥渣对河流水质及防洪的不利影响。 3)对施工后裸露的地表应植树种草以尽快地恢复原有生态系统。植树种草必须要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松土;因地制宜,科学搭配,要根据当地的立地条件,适宜植树就植树,适宜植草就植草;尽量做到等高种植,这样可以做到逐级拦截,防止水土流失;在**应种植广泛分布且具有良好的水土保持效果的野生禾草如知风草、画眉草、野生狗尾草等。 4)加强作业区环保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培养群众环境保护的主人翁责任感,对保护作业区及其自然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 企业已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做好相应环保措施,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扰动程度很小,植被绿化最大程度保持原有的植被绿化环境,项目从立项、建设、试运行、验收调查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雨污水管线及排口依托已有管网及排口;码头不另外**堆场,物料依托****结构厂房内暂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雨污水管线及排口依托已有管网及排口;码头不另外**堆场,物料依托****结构厂房内暂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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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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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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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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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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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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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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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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