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敏感目标保护与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1.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和施工方案及弃渣场设置方案,项目施工期应减少对周边植物植被、陆生动物的影响,做好动植物的保护措施和施工道路的避让措施,尽量利用已有道路或山道作为施工道路;做好施工表土剥离与保存,设置临时表土堆放处,表土用于恢复植被复土,工程弃渣应堆放在规划的弃渣场,渣土回用时应先划线砌护坡或挡墙,禁止渣土无序就地向周边倾倒;弃渣场在渣土堆置结束后,应采取排水、稳固、恢复植被等措施;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场界,不得越界施工破坏周边生态环境,严禁捕杀野生动物。 2.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选用合格的燃油,减轻机械尾气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施工作业区布置应远离居民区,定期及时洒水降尘;施工区道路应进行硬化,保持路面清洁,处于良好运行状况;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式自卸运输车辆;回填土、废弃物和临时堆料应按指定的堆放地堆放,并采取覆盖和围挡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职工日常生活所需能源均采用电能,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后于屋顶排放。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设备与车辆清洗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池和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或场区绿化;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或植被恢复。****电站管理人员生活废水****设备处理后排放至蓄水池,回用于升压站周边绿化灌溉,不外排。 4.强化噪声控制管理。施工期应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道路施工和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建筑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运营期风电机组设备和升压站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降噪VG、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优化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工程弃渣应采取妥善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安排专人定期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用于场区的绿化和生态恢复;更换的废机油由厂家直接带走处理;更换的废变压器油、废旧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6.做好周边控规工作。本项目噪声规划控制距离为风机平台边界和升压站厂界350米范围,****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相关规划用地控规工作,在本工程区风机平台周边350米范围内禁止**居民点、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7.严格落实鸟类保护措施。加强鸟类保护宣传,切实履行保护职责,加强鸟类保护,不得捕杀。 8.切实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同时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建设项目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设中加强环境管理,项目建成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监管和日常环境管理由**市**生态****执法大队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