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信息系统融合建设”的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标题:
****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医院、****医院信息系统融合建设”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8-07
行政区划:
**市
预算单位:
****
是否PPP项目社会资本**者采购:
否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市**新区新秀街2号
单一来源所属情形:
6.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
品目: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行业划分:
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
预算金额:
370 万元
项目概况:
****人民医院、****医院)拟采购信息系统融合建设,****医院西、北院****人民医院、****医院两个院区原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两院区的人流、财流、物流进行综合管理,对医院诊疗活动各阶段产生的数据进行采集、储存、处理、分析、传输及交换,为总医院的整体运行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的管理及各种服务的信息系统。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人民医院、****医院)信息系统融合建设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人民医院、****医院)拟采购信息系统融合建设,****医院西、北院****人民医院、****医院两个院区原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两院区的人流、财流、物流进行综合管理,对医院诊疗活动各阶段产生的数据进行采集、储存、处理、分析、传输及交换,为总医院的整体运行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的管理及各种服务的信息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7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经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并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件,本次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申请情形第(一)款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有关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新秀街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08-08至2024-08-14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庆丰路97号
联系电话:0877-****562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蒋老师
联系地址:**市新平县桂山街道河滨路62号
联系电话:0877-****10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电话:0871-****8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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