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9月-2027年7月**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第2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
中标(成交)金额:壹仟贰佰壹拾伍万元整(****0000.00元)
评审得分:79.36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4年9月-2027年7月**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二标段 服务范围:****2024年9月-2027年7月**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配送对象为**县 187 所中小学(含教学点),本项目共分成 2 个标段。 二标段项目名称:****2024年9月-2027年7月**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二标段。项目内容:(东路)**镇、禅堂乡、冯庙镇等乡镇共87所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劳务服务。 服务要求:1、中标企业的生产流程:毛菜(业主按规定提供)进场→验收、检验合格后→清 洗加工→生料分拣切配→计量包装→冷****学校→中标企业依据食堂就餐人员的数量按规程加工至成品→学生就餐结束后餐具由中标企业清洗消毒→****餐厅清洗保洁。 2、本采购项目立足****学校集体用餐配送经验,能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及风险的社会餐饮机构进行经营及管理。中标企业必须坚持为师生服务的方向,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所提供的饮食卫生安全、营养可口、服务周到。 3、中标企业应自主报价。结帐方式为月结,劳务服务费用由业主与中标企业按约定核算。中标企业不得直接向学生或家长收取费用。 4、中标企业应确保供应的菜品营养、份量符合规范要求。 5、为了加强监管,劳务企业中标后须在灵城或****开发区****中心。 6、中标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限为 3 年,3 年内分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必须大于 80 分方可继续提供服务,****学校将与中标企业解除合同,退出本服务。 7、中标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中标企业对业主所提供的原材料如:粮油、调味品、副食品、冷冻制品、豆制品、蔬菜、干货等物资质量要严格检测验收,务必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经抽查存在问题,影响食用的,报****、****管理局再次检测,如没有问题,中标单位无条件接受。如确有问题,****管理局提出最终处理意见。因约定的劳务服务不到位导致食品卫生事故或给师生身体健康造成恶劣影响的,中标企业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中标企业劳务服务,****机关。 8、中标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合格的检验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搬运工等)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服务。 9、****学校约定的具体时间内完成约定的劳务服务,确保学生准时吃到热饭热菜热汤。企业应根据用餐单位的距离远近情况,做出合理供餐路线规划,餐饭装好后,应及时出车,按时送至用餐单位。因中标企业配送不及时导致师生膳食供应延误并给校方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确认,并加以处罚。 10、中标人应配备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送车辆,运输应当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以及食品专用密闭运输容器。车辆运输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注意操作卫生,防止膳食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中****学校,****学校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中标方承担责任。运输过程中禁止人货混装。中标方应配备相应分餐人员分餐,分餐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餐饮专用塑料透明 口罩,工作服、帽子、口罩须每天清洗,干净卫生、整洁。劳务服务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相关人员应遵守用餐单位相****学校监督管理,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劳务服务进行抽查。 11、中标企业须自设检验室并接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监督。并对完整午餐原材料进行检验。 12、中标企业不得中途转包及单方面突然终止承包。如违反此项要求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 13、中标企业在清洗加工食材的过程中出现质量上不符合国家标准(如食物中有虫子或其他异物、量太少、数量出现差错、未采取有效保温措施等)的情况,中标企业需配合进行改善,如经业主三次提出仍无改进的,业主有权因此单方解除本合同。 14、中标企业提供配送饭菜卫生、质量、安全、数量、温度等原因导致就餐师生人数变化,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5、劳务加工配送企业须****配送中心,为了食品配送的及时性和便于监管。****中心须满足日存储量不低于6万公斤食材的存储功能及加工配送能力(其中2万公斤食材需放置冷库)。需提供上述要求的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 注:厂房可以是自有或租赁(需明确厂房具体位置),自有的应有产权证,无产权证的提供土地使用证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租赁的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冷库为自有或租赁(且冷库位置必须和厂房为同一个地点),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要求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16、中标企业因违约被终止、解除合同,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但该中标企业继续履行合同内容,待新中标人确定后进行结算。退出服务。 17、中标企业在服务期内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主动申报或接受监管部门现场检查。 18、中标企业应加强原材料验收、储存管理,建立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严禁使用变质和过期食品。中标企业对采购、加工、配送等全过程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建立食品追溯体系。 19、中标企业应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劳务服务投保公众责任险,责任险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 20、如有以下行为即中止与中标企业服务合同,退出本次服务。 (1)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年度考核低于 80 分 (3)不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或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4)出现以下违规事件:①管理混乱。②调换食材。③转移、窃取、擅自更换生产加工设备。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鹤(组长),王从梅,张奎,贾庆华,许广宏,晏海洋,鲍春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5.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中豪博览城20栋,联系电话:166****799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县灵城镇
联系方式:138****6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中豪博览城20栋
联系方式:166****79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胜、陈辉
电 话:138****6259、166****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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