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07 |
文号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2024年8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址 | 盐****经济开发区金海大道东侧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县****公司 |
项目概况 | ****,现投资4000万元,****园区****公司****经济开发区金海大道东侧闲置厂房一幢(1#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0250平方米,购置破碎机、粉碎机、颗粒机等设备,建设年产10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加强管理,加强绿化,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本项目运营期破碎废气采用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1#排气筒排放;粉碎废气采用密闭管道负压收集+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与采用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的制粒废气,一并经15米高2#排气筒排放;项目以厂房为边界分向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 3、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处理厂**分厂。 4、本项目固体废物铁器物、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2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环评报告公示板块进行了全文本公示,公示网址为https://www.****.com/gs/detail/1?id=****504jrk。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件KK显示模组项目(一期、二期年产15万件KK显示模组项目) |
建设单位 | 信达光电****公司 |
建设地址 | ****经济开发区兴创路东侧、飞达**侧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信达光电****公司,现投资200000万元,****开发区兴创路东侧、飞达**侧的**国****公司1#厂房1层局部区域及3层东侧一半区域、4层全部区域,占地面积为12046.04平方米,购置焊线机、固晶机、点胶机、分光机等设备,建设年产15万件KK显示模组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控制车速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本项目固晶、点胶、烘烤废气经集气罩与管道负压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7米高1#排气筒排放;项目以1#厂房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3、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县****公司。 4、本项目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废胶、废抹布、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在鹤鸣亭网站环保板块进行了全本公示(http://www.****.com/thread-****1729-1-1.html)。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
项目名称 | 年产1.5亿汽车配件、500套汽车配件模具项目 |
建设单位 | 星拓(******公司 |
建设地址 | **市**县海通镇金海路西侧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星拓(******公司位于**县海通镇金海路西侧,厂区总占地面积为9888.8平方米,拟投资10000万元,在厂区内**1#厂房、2#厂房及办公楼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8988.37平方米,购置数控CNC、精雕机、放电机、普铣、磨床、下料机、分切机、模切机、注塑机、热压机等设备,建设年产1.5亿汽车配件、500套汽车配件模具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控制车速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本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9米高DA001号排气筒排放;项目以1#厂房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3、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处理厂。 4、本项目废双面胶纸、海绵及针刺布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火花油、含油金属屑、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在鹤鸣亭网站环保板块进行了全本公示(http://www.****.com/thread-****9553-1-1.html)。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
联 系 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6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