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施工****改革局以农发改审批字【2024】90号文件和农发改审批字【2024】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施工。
2.2建设规模:项目对**县**内的23个小区的33栋老旧建筑进行改造,共涉及2453户,改造小区总建筑面积24.67万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屋面改造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楼梯间改造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给水工程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位于**省**县**内。
2.5计划工期: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标段划分:
标段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各标段招标控制价(元) |
1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进修家属楼前后栋、 春阳自来水家属楼) | ****-1 | 进修家属楼前后栋:634724.87 |
春阳自来水家属楼:624388.53 | |||
2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邮局综合楼东厢房 欣兴家园) | ****-2 | 邮局综合楼东厢房:659851.91 |
欣兴家园:847243.08 | |||
3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金都小区) | ****-3 | ****512.44 |
4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自来水家属楼) | ****-4 | ****319.59 |
5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土地局综合楼) | ****-5 | ****799.12 |
6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粮食收储小区) | ****-6 | ****025.49 |
7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印刷厂家属楼) | ****-7 | ****732.00 |
8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引松家属楼) | ****-8 | 945749.24 |
9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西关综合楼) | ****-9 | ****494.49 |
10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城建综合楼) | ****-10 | ****445.37 |
11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残联综合楼) | ****-11 | ****233.76 |
12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城建综合楼) | ****-12 | ****278.21 |
13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机械厂家属楼) | ****-13 | ****645.8 |
14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医院家属南北楼) | ****-14 | ****231.14 |
15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师范住宅楼3号楼) | ****-15 | ****966.39 |
16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城郊信用社家属楼) | ****-16 | ****952.07 |
17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养路段西库家属楼) | ****-17 | ****849.62 |
18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英才小区) | ****-18 | ****096.22 |
19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机动车交易市场综合楼) | ****-19 | ****508.83 |
20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花园) | ****-20 | ****005.67 |
21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花园家属楼1#、2#) | ****-21 | ****869.51 |
22 | **省**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花园家属楼3#、4#) | ****-22 | ****735.86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度-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5投标企业工程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意见》(吉建发【2019]3号)、《****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
3.10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3〕11号)
3.11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投标人只允许参与一个标段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否则所投标段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8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14日16时00分,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数字证书(CA锁,含电子签章)全省互用,已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联系电话:0431-****9428,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0431-****9873。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29日10时00分,一标段到十标段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十一标段到二十二标段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地点为:****交易中心210室 。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会议房间号详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且仅限一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路建设大厦
联系人:许小刚
联系电话:0431-****68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广场 A4 栋 32 层招标部
联系人:焦月
联系电话:133****1103
****管理部门:**县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系方式 :0431-****3188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9829
邮箱:****@163.com
地址:****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5755
地址:**县**路建设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