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60万吨950HAPL高品质钢带连续固溶酸洗生产线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60万吨950HAPL高品质钢带连续固溶酸洗生产线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115
传 真:0762-****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60万吨950HAPL高品质钢带连续固溶酸洗生产线项目(重大变动)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油溪镇头巾石村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县油溪镇头巾石村,该公司2023年11月委托****编制了《****集团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950HAPL高品质钢带连续固溶酸洗生产线项目》,并于在2023年12月18日取得环评批复(河环连建〔2023〕33号)。主要内容是新增2座全自动退火炉生产线,4条全自动酸洗工艺生产线,1座煤气发生炉冷净站,1座天然气气化站,项目年产60万吨钢带。由于前期规划欠缺,原辅材料中酸的使用量与原报批的使用量不一致,导致废气污染物排放增加量大于10%以上。****重新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酸性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退火炉废气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要求(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00毫克/立方米);无组织废气中硫酸雾、硝酸雾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4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锡及其化合物和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6297-1996)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限值,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项****处理站处理后,达到《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2019-2012)表3回用水质标准,回用于酸洗工序中,不外排。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
****环境局**分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