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司、****公司、******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海左岸”人才公寓配套设施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经区专题会议纪要[2024]13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高新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245.35m2,工程费用为20290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海左岸”人才公寓配套设施装修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包括室内装修、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给水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290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7时00分到****(地址:**市**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为记名方式报名。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银行转账的形式,****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 2 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6日9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市**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3层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将予以拒收。
8.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 7月29日17:00 前携带确认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材料前往****(**市**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enjoy5191.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西园创业大厦26层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0591-****8805 ,传真:/
联系人: 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3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3505,传真:/
联系人: 刘工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市**县旗山大道(**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电话:0591-****8323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开标地点:**市**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3层开标室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4-07-23 18: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