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检测服务商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7
各潜在计量器具检测服务商: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医疗设备计量器具检测工作,经研究,拟通过比选入围方式确定我院2024-2026年度计量器具检测服务商名单。现将比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在2024年-2026年度内,负责我院医疗设备计量强检、校准、检测等工作。
二、参与比选的计量器具检测服务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 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参与比选服务商商需提交的材料
(一)资格证明文件:
1、资格声明函(按附件1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附件2提供)
3、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原件复印加盖公章,注明 与原件一致 )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截止比选材料递交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加盖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材料(提供截止比选材料递交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参选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提供2023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7、服务商可选择提供 资格承诺函 (按附件3提供),则无需再提供4-6条的资格证明材料。
8、分别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n)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无不良记录并加盖公章(截图查询日期必须在比选截止前两周内)。
9、服务商近3年内不得有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记录。服务商被列入主管部门风险提示名单的,不得再参加本次比选。
(二)比选响应材料
比选意向函(按附件4提供)
(三)比选评分材料
详见附件5(按评分材料要求提供)
备注:参与比选单位提供的材料按评分内容顺序装订成册(报价承诺书不装订),每页均需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材料相应项目不得分。
五、比选材料递交时间、地点
1、比选材料递交时间:至发布公告起,截止2024年8月14日下午15:30,正常上班时间内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递交地点:********物资部(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592-****011)。
3、提供材料一式一份,资格证明文件、比选响应材料、评分材料应分别装订(报价承诺书不装订),装入同一档案袋中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将对个服务商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最终得分选择一家服务商入围,比选结束后我院将与确定入围的单位签订入围协议,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入围协议的视为放弃入围资格,候补按照按照排名顺序递补入围。
2、本次比选入围有效期2年。如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出台新规定,依据新规定予以调整。
3、入围单位须按计量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精心设计和组织采购人所委托的项目工作,提供优良的服务,保证项目计划顺利实施,保障医院医疗设备正常运行。
****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