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溆环评〔20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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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建设地址:**县卢峰镇麻阳水村附近的麻阳水河小支流上游峡谷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4MB1D39910Q)于2024年7月25日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表(生态影响类)行政许可申请,我局已依法于2024年7月26日受理该项目行政许可申请,并完成了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一、你单位在**县卢峰镇麻阳水村附近的麻阳水河小支流上游峡谷内实施该项目(坐标:东经110°33′40″,北纬27°58′41″),****水库推荐采用C25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方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埋石混凝土重力坝、开敞式溢流堰、左岸冲沙孔、右岸取水设施、坝顶交通桥和左岸施工临时道路等。坝址以上集雨面积为1.12km2,水库设计洪水位289.21m,总库容55.45万m3;正常蓄水位288.50m,相应库容为51.52万m3;死水位261.00m,相应库容为1.00万m3。工程等别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水库工程任务为灌溉及村镇供水,总投资3001.87万元,环保投资182.97万元。
二、本项目建设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省**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规模、内容实施,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你单位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物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应尽量减少施工对沿线植被及占地的影响,尽可能缩小工作面宽度,将对植被和土体结构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工程完成后应及时恢复原貌,特别是原为植被覆盖的地段,应采取各种措施,尽快恢复植被,同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陆生、水生生态保护;****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在保护区内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禁止乱砍滥伐、放牧、耕作,保护好区域生态环境;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应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水库蓄水初期应通过施工导流洞中穿管确保下泄流量不小于0.23m3/s;运营期应确保下泄生态流量不小于0.003m3/s;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周边村民环保意识,减小水****水库的污染。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市扬尘防治“6个100%”的要求;爆破工艺优先选择粉尘产生量较少的工艺进行;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枢纽工程区基坑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大规模的土方作业;弃渣场、料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水保要求采取水保措施,设置截排水沟,待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及复耕;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农田浇灌和附近植被绿化;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不外排;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对设备进行减震,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运输车辆要尽量避免在休息时间运行,禁止夜间运输;施工单位应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6、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弃渣堆放弃渣场,弃渣场堆场按照水保要求设置;妥善处置清库垃圾,进行卫生清除和消毒,库区清理出的林草木可用作周边农户的薪柴使用;项目不设维修车间,设备维修委托第三方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产生的维修固废由第三方带回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落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投入生产后,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六、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应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相关部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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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