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金属掺杂二氧化硅气凝胶研制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7111
专业领域:先进材料与制造
一、项目名称:纳米金属掺杂二氧化硅气凝胶研制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纳米金属掺杂二氧化硅气凝胶研制
1、掺杂金属纳米粒子的直径5 nm~50 nm;
2、掺杂金属纳米粒子的浓度1 ppm~1%;
3、纯二氧化硅气凝胶密度400 mg/cc;
4、尺寸:1cm(厚)*5cm*5cm,数量共计15块。
5、提供粒子掺杂浓度、粒子大小以及样品密度和透过率等性能测试报告。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五、拟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六、申请理由:
经项目组多方调研,只有****能够承制满足项目组技术要求的纳米金属掺杂二氧化硅气凝胶。并且,在前期纯的二氧化硅气凝胶研发过程中,只有****研制的纯二氧化硅气凝胶产品满足项目要求,因此,项目组拟从****采购纳米金属掺杂二氧化硅气凝胶。
七、公示期限: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递交的异议函及其他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二)具体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异议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四)联系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及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9.1.项目组
联系人:付工
电话:029-****7208
9.2.监督投诉电话:029-****5166
地址:**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