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建设位置:**郑村镇潭渡村,即**路以北,布丰路与黎六路之间,**北路以南区域
公示日期: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5日
联系电话:0559-****199
事由:
根据**市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城市的发展战略,未来预期对休闲文创和民宿旅居投资产品需求会大大增加。为适应市场需求,****书院建设单位在统筹整体规划原则的基础上,拟对规划设计方案作出调整:
一、东南侧 63#-71#楼做为项目第三期建设,原为 2-6 层,现调整为 2-3层,一楼底商为土特产精品商业街,二楼及以上为徽派建筑用于文创、茶馆及民宿等旅居休闲产品业态。原建筑面积为 16995 ㎡,调整后为 10635 ㎡。三期范围原北侧机动车次入口调整到东侧。东南侧三期用地原地下车库 8714㎡,调整后为 7276 ㎡(设置部分机械车位);
二、2# 、10# 楼由 16 层调整为 22 层(建筑高度 69.2 米);10#楼原建筑面积为 10901.4 ㎡,调整后为 14522.26 ㎡;
三、增加 4#变配电房 100 ㎡;
四、为便于一期已交房入驻的 400 户和二期即将交付的 3#、9#楼高层用户停车通行,在二期高层区域 3#楼东侧增加南侧机动车坡道,建筑面积不变。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5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此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直接向我局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59-****199 联系人:程先生、胡先生
公示网址:****政府网站(http://www.****.cn)
公示公告栏目
公示地点:****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书面反馈地址:**省**市**徽城镇**路16号 ****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收) 邮编:245200
(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规划局)
****规划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