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归档服务项目质疑公示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归档服务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归档服务项目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归档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市**区孟关苗族布依族乡沙坡村鑫悦博大汽车****园区内序列号3-303办公室)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我公司认为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资质荣誉”中,****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事实依据: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中,资质荣誉评分点:“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档案数字化相关内容的,提供1个证书得3分,最多15分。2.具有诚信档案企业荣誉的得3分。”的设置直接或变相对供应商和潜在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需要满足以下要求:①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文件、②有生产现场,能正常批量生产、③环境批复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验收报告/三废监测报告、④公司注册满3个月、⑤在建项目清单、⑥环保局备案登记、⑦消防验收报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需要满足以下要求①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文件、②有生产现场,能正常批量生产、③在建项目清单、④公司注册满3个月、⑤消防验收报告、⑥员工普通体检报告/职业病体检报告/健康证;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认证需要满足:1、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件等的复印件;2、多场所清单(当申请方有多场所时,须提供);3、若管理体系覆盖多场所活动,应附每个场所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还需提供表明之间确属同一组织同一体系的证明材料; 4、涉及法律法规要求的行政许可证明、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复印件;5、注册验资报告复印件;6、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最近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及附注(如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编制的近年度完整财务报表)复印件; 7、文件化的信息(如相关制度、方针、目标、风险分析报告等)复印件;8、公司组织机构图(包括部门设置、职责说明);9、公司产品工艺流程图;10、企业简介、产品结构及市场定位、发展战略等方面规划及方案的情况说明(如有请详述);11、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报告(环保/节能/就业安排/公益活动/安全管理等);12、已获得商标、专利、资质许可、新技术等的复印件;13、企业缴纳社保的缴费明细或收据的复印件;14、通过的管理体系认证(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等)、获得的有关资信等级证书(如工商、税务、银行、第三方机构)、社会荣誉/获奖证书(如供应商、客户、行业组织的评价)等内容的复印件;15、使用本组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消单;16、其他相关证明企业信用的文件或材料。以上三个证书均直接或间接对供应商从业人员、规模条件有要求。其次认证范围还指定要求包含档案数字化相关内容。设置评审因素不仅涉及了供应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还指定和限制特定内容。 综上所述,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资质荣誉”中,设****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财库(2019)38号 一、****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四)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政府采购活动;
质疑事项2:我公司认为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中,****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事实依据: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中,“评分点:团队实力,评审标准:1.项目经理(1 名)具有①保密局颁发的保密干部结业证书、②档案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证书、③IT服务项目经理培训证书,提供一个得3 分,满分9 分。2.项目技术安全人员(1名)具有①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②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提供一个得3 分,满分6 分。”的设置与本次服务不具有相关性,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档案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证书”属于限制特定行业证书对潜在投标人进行限制;其中项目经理要求“IT服务项目经理培训证书”,该证书与本次招标的服务毫无相关性,****协会培训证书;项目技术安全人员,要求具备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此评审因素的设置同样与服务项目本身没有关联,且两个证书指向了IT信息相关行业,而本次采购内容: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电子卷宗归档服务、电子卷宗精细化编目、派出法庭协助服务、智能云柜管理服务,是否应该设置与采购内容相关的评审因素,以获取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而不应该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使我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IT服务项目经理颁发单位中****研究院,是IT服务相关的培训认证,评审因素的设置应与采购服务相关。。 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颁发单位是工业****考试中心发的考试培训证书,适配行业为计算机与软件行业,与本次服务项目毫无相关性。评审因素的设置应与采购服务相关。 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是网络安全设备硬件制造商、相关技术人员需要的证书,而本次项目不会涉及相关安全产品。且发证部****测评中心。评审因素的设置应与采购服务相关。 综上所述,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中,设****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2、《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事实依据: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中,资质荣誉评分点:“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档案数字化相关内容的,提供1个证书得3分,最多15分。2.具有诚信档案企业荣誉的得3分。”的设置直接或变相对供应商和潜在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需要满足以下要求:①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文件、②有生产现场,能正常批量生产、③环境批复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验收报告/三废监测报告、④公司注册满3个月、⑤在建项目清单、⑥环保局备案登记、⑦消防验收报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需要满足以下要求①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文件、②有生产现场,能正常批量生产、③在建项目清单、④公司注册满3个月、⑤消防验收报告、⑥员工普通体检报告/职业病体检报告/健康证;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认证需要满足:1、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件等的复印件;2、多场所清单(当申请方有多场所时,须提供);3、若管理体系覆盖多场所活动,应附每个场所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还需提供表明之间确属同一组织同一体系的证明材料; 4、涉及法律法规要求的行政许可证明、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复印件;5、注册验资报告复印件;6、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最近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及附注(如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编制的近年度完整财务报表)复印件; 7、文件化的信息(如相关制度、方针、目标、风险分析报告等)复印件;8、公司组织机构图(包括部门设置、职责说明);9、公司产品工艺流程图;10、企业简介、产品结构及市场定位、发展战略等方面规划及方案的情况说明(如有请详述);11、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报告(环保/节能/就业安排/公益活动/安全管理等);12、已获得商标、专利、资质许可、新技术等的复印件;13、企业缴纳社保的缴费明细或收据的复印件;14、通过的管理体系认证(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等)、获得的有关资信等级证书(如工商、税务、银行、第三方机构)、社会荣誉/获奖证书(如供应商、客户、行业组织的评价)等内容的复印件;15、使用本组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消单;16、其他相关证明企业信用的文件或材料。以上三个证书均直接或间接对供应商从业人员、规模条件有要求。其次认证范围还指定要求包含档案数字化相关内容。设置评审因素不仅涉及了供应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还指定和限制特定内容。 综上所述,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资质荣誉”中,设****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财库(2019)38号 一、****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四)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政府采购活动;
质疑事项2:我公司认为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中,****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事实依据: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中,“评分点:团队实力,评审标准:1.项目经理(1 名)具有①保密局颁发的保密干部结业证书、②档案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证书、③IT服务项目经理培训证书,提供一个得3 分,满分9 分。2.项目技术安全人员(1名)具有①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②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提供一个得3 分,满分6 分。”的设置与本次服务不具有相关性,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档案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证书”属于限制特定行业证书对潜在投标人进行限制;其中项目经理要求“IT服务项目经理培训证书”,该证书与本次招标的服务毫无相关性,****协会培训证书;项目技术安全人员,要求具备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此评审因素的设置同样与服务项目本身没有关联,且两个证书指向了IT信息相关行业,而本次采购内容: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电子卷宗归档服务、电子卷宗精细化编目、派出法庭协助服务、智能云柜管理服务,是否应该设置与采购内容相关的评审因素,以获取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而不应该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使我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IT服务项目经理颁发单位中****研究院,是IT服务相关的培训认证,评审因素的设置应与采购服务相关。。 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颁发单位是工业****考试中心发的考试培训证书,适配行业为计算机与软件行业,与本次服务项目毫无相关性。评审因素的设置应与采购服务相关。 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是网络安全设备硬件制造商、相关技术人员需要的证书,而本次项目不会涉及相关安全产品。且发证部****测评中心。评审因素的设置应与采购服务相关。 综上所述,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中,设****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2、《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请求:请采购人针对以上质疑事项作删除、修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给与更多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机会。我公司将保留向上级部投诉的权力。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质疑事项1:我公司认为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资质荣誉”中,****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事实依据: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中,资质荣誉评分点:“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档案数字化相关内容的,提供1个证书得3分,最多15分。2.具有诚信档案企业荣誉的得3分。”的设置直接或变相对供应商和潜在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需要满足以下要求:①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文件、②有生产现场,能正常批量生产、③环境批复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验收报告/三废监测报告、④公司注册满3个月、⑤在建项目清单、⑥环保局备案登记、⑦消防验收报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需要满足以下要求①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文件、②有生产现场,能正常批量生产、③在建项目清单、④公司注册满3个月、⑤消防验收报告、⑥员工普通体检报告/职业病体检报告/健康证;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认证需要满足:1、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件等的复印件;2、多场所清单(当申请方有多场所时,须提供);3、若管理体系覆盖多场所活动,应附每个场所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还需提供表明之间确属同一组织同一体系的证明材料; 4、涉及法律法规要求的行政许可证明、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复印件;5、注册验资报告复印件;6、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最近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及附注(如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编制的近年度完整财务报表)复印件; 7、文件化的信息(如相关制度、方针、目标、风险分析报告等)复印件;8、公司组织机构图(包括部门设置、职责说明);9、公司产品工艺流程图;10、企业简介、产品结构及市场定位、发展战略等方面规划及方案的情况说明(如有请详述);11、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报告(环保/节能/就业安排/公益活动/安全管理等);12、已获得商标、专利、资质许可、新技术等的复印件;13、企业缴纳社保的缴费明细或收据的复印件;14、通过的管理体系认证(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等)、获得的有关资信等级证书(如工商、税务、银行、第三方机构)、社会荣誉/获奖证书(如供应商、客户、行业组织的评价)等内容的复印件;15、使用本组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消单;16、其他相关证明企业信用的文件或材料。以上三个证书均直接或间接对供应商从业人员、规模条件有要求。其次认证范围还指定要求包含档案数字化相关内容。设置评审因素不仅涉及了供应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还指定和限制特定内容。综上所述,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资质荣誉”中,设****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财库(2019)38号一、****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四)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政府采购活动; 质疑事项1回复: 1、贵公司本项质疑事项并未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也未能给出实质性证据,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仅为其主观认定,该项质疑事项不满足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关于提交质疑函的前置要求。 2、本项目的****人民法院卷宗档案电子化,在档案数字化的整个过程中对档案的齐全性、规范性、准确性以及保密性有很高的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具体要求,为了保证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在招标文件中将供应商的管理体系认证作为评审因素,是为对供应商的管理标准和自身诚信水平的考量,择优选择供应商;****公司查询,****公司提到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认证的申请条件没有对申请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等规模条件做出限制。 3、****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指导性案例4号的相关内容(具体链接:http://www.****.cn/aljd/201711/t****1120_****897.htm)来看,本项目所提及的相关体系认证证书不在国务院取消的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内,且其申请条件中也没有对企业的注册资金、营业收入等业绩规模作出限制。同时,本项目服务内容是卷宗档案电子化(档案数字化)服务,招标文件要求管理体系认证范围包含档案数字化相关内容,完全符合本项目技术特点及实际服务需要,是具有高度关联性和合理性的。将相关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评审因素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形。其设置完全符合“1、《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3、财库(2019)38号 一、****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四)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 4、通过**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在**范围内取得认书证书的供应商非常多,具备充分的竞争性。 综上,贵单位本项质疑事项1因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我公司认为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中,****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事实依据: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中,“评分点:团队实力,评审标准:1.项目经理(1 名)具有①保密局颁发的保密干部结业证书、②档案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证书、③IT服务项目经理培训证书,提供一个得3 分,满分9 分。2.项目技术安全人员(1名)具有①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②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提供一个得3 分,满分6 分。”的设置与本次服务不具有相关性,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档案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证书”属于限制特定行业证书对潜在投标人进行限制;其中项目经理要求“IT服务项目经理培训证书”,该证书与本次招标的服务毫无相关性,****协会培训证书;项目技术安全人员,要求具备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此评审因素的设置同样与服务项目本身没有关联,且两个证书指向了IT信息相关行业,而本次采购内容: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电子卷宗归档服务、电子卷宗精细化编目、派出法庭协助服务、智能云柜管理服务,是否应该设置与采购内容相关的评审因素,以获取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而不应该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使我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IT服务项目经理颁发单位中****研究院,是IT服务相关的培训认证,评审因素的设置应与采购服务相关。。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颁发单位是工业****考试中心发的考试培训证书,适配行业为计算机与软件行业,与本次服务项目毫无相关性。评审因素的设置应与采购服务相关。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是网络安全设备硬件制造商、相关技术人员需要的证书,而本次项目不会涉及相关安全产品。且发证部****测评中心。评审因素的设置应与采购服务相关。综上所述,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中,设****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2、《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四、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采购人针对以上质疑事项作删除、修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给与更多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机会。我公司将保留向上级部投诉的权力。 质疑事项2回复: 1、贵公司本项质疑事项并未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也未能给出实质性证据,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仅为其主观认定,该项质疑事项不满足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关于提交质疑函的前置要求。 2、首先,档案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证书是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精****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0]20号)要求,为档案局认可的,由各地省、****办公室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初级职称证书,****档案馆的证书,贵公司没有调查取证,就断定档案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证书是特定行业证书对潜在投标人进行限制,没有事实依据。其次,关于IT服务项目经理培训证书,贵公****行业协会培训证书,一会说该证书是中****研究院颁发的证书,前后矛盾。IT服务项目经理培训证书是中****研究院颁发的证书,中****研究院是工****事业单位,是国家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标准化的基础性、公益性、综合性研究机构,****行业协会。 本招标项目采购服务内容为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电子卷宗归档服务、电子卷宗精细化编目、派出法庭协助服务、智能云柜管理服务等,项目采购服务内容是需供应商提供或使用计算机、扫描仪、存储介质、移动介质、备份介质、智能云柜、监控设备等硬件设备;****法院的业务审判系统、执行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等软件系统;****分局域网或内网等网络环境中进行,本项目除档案数据加工外,与硬件设备、软件系统、信息和网络安全等都有关联,是综合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需要综合能力强的项目经理,其不仅要有专业的档案管理知识,还需要具备相关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本项目针对项目经理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档案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证书和IT服务项目经理培训证书)是管理人员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客观体现,全部具备是其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的客观体现。****公司说的此项要求与服务项目本身没有关联。其设置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之规定,具备合理性和竞争性。 3、项目技术安全人员要求具备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均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监制的证书,并且是对人员个体提出的网络信息安全领域方面的能力要求,以上评审因素的设置是主要对供应商所配备相关人员的专业技术及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履约能力的考量,评审因素的设定完全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及实际需求。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存在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况,也不存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情形。 综上,贵单位本项质疑事项2因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第十二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公司质疑事项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和事实依据,并且所有质疑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均不成立。 若贵公司对本次回复不满意,自本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提交齐全投诉资料及支撑****财政局投诉。 贵****公司的质疑****公司继续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和监督。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
六、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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