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五千吨复合调味料生产基地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0MA6BWTRN1F | 建设单位法人:吴敏 |
税光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高新区**路686号3栋1层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五千****基地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3-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69-C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成****开发区 **高新区**路686号3栋1层1号 |
经度:103.91213 纬度: 30.79922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2-23 |
成高环字〔2019〕2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00 |
109.21 | 运营单位名称:**** |
****0100MA6BWTRN1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川坔****公司 |
****0107MA637C984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6CGDR97C | 竣工时间:2024-04-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进行复合调味料(火锅底料、半固态调味料、食用调味油、固态复合调味粉、食用香精、液态调味料、水产调味料等产品)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进行复合调味料(火锅底料、半固态调味料、食用调味油、固态复合调味粉、液态调味料等产品)生产 |
因市场行情等原因,实际建设取消了2个品种(食用香精、水产调味料),其生产复合调味料的性质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火锅底料、半固态调味料、食用调味油、固态复合调味粉、食用香精、液态调味料、水产调味料等产品5000吨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火锅底料、半固态调味料、食用调味油、固态复合调味粉、液态调味料等产品3250吨的生产规模 |
因市场行情等原因,生产规模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主体工程生产工艺: (1)火锅底料,半固态调味料生产工艺:香辛料、葱姜蒜等粉碎后与豆瓣、花椒、调味料等混合+辣椒经切椒、打椒煮椒+牛油、植物油等油脂混合炒制后焖制、包装、冷却、入库; (2)食用调味油生产工艺:葱姜蒜等粉碎后与豆瓣、花椒、调味料等混合+辣椒经切椒、打椒煮椒+牛油、植物油混合炒制后焖制,后经压榨过滤、包装; (3)固态复合调味粉生产工艺:食用盐、白砂糖、香辛料经粉碎后+鸡脂、天然香料、合成香料、淀粉、盐、抗结剂告诉混合、过筛、二次混合、包装; (4)食用香精生产工艺:冻骨架/冻肉经解冻、清洗、粉碎研磨后加入经预处理的酸菜、辣椒以及酱油、氨基酸、姜、大蒜等熬煮,在加入麦芽糊精、食盐、味精、白砂糖和淀粉、水等调配后分离、均质乳化、包装、入库; (5)液态调味料生产工艺:香辛料、辣椒经粉碎、配料、焖制、过筛后罐装、入库; (6)水产调味料生产工艺:酱油、生抽、蚝油提取物、盐、味精等原辅料通过按生产配方加入反应釜进行配料,然后在反应釜内混合均匀,在通过加热至85℃,30min进行焖制、消毒,然后反应釜内通过夹层冷却水进行间接冷却,最后灌装。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生产车间内原材料经3部提升机由2楼转运至1楼;生产中间产物由转料车转运;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通过手动液压车装卸;产品储存至冷库、外包间、成品暂存间内。 | 实际建设情况:(1)火锅底料,半固态调味料生产工艺:香辛料、葱姜蒜等粉碎后与豆瓣、花椒、调味料等混合+辣椒经切椒、打椒煮椒+牛油、植物油等油脂混合炒制后焖制、包装、冷却、入库; (2)食用调味油生产工艺:葱姜蒜等粉碎后与豆瓣、花椒、调味料等混合+辣椒经切椒、打椒煮椒+牛油、植物油混合炒制后焖制,后经压榨过滤、包装; (3)固态复合调味粉生产工艺:食用盐、白砂糖、香辛料经粉碎后+鸡脂、天然香料、合成香料、淀粉、盐、抗结剂告诉混合、过筛、二次混合、包装; (4)液态调味料生产工艺:香辛料、辣椒经粉碎、配料、焖制、过筛后罐装、入库;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生产车间内原材料经3部提升机由2楼转运至1楼;生产中间产物由转料车转运;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通过手动液压车装卸;产品储存至冷库、外包间、成品暂存间内。 |
食用香精、水产调味料产品取消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废水 生产废水:玖玖爱厂区已建三级除渣隔油池+玖****处理站+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河。 生活废水:玖玖爱厂区已建预处理池+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河。 二、废气 (1)粉碎、混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2)炒制油烟:共15台炒锅,各配一套“集气罩+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气筒P2~P16,共15根)”。炒制采用天然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随食堂油烟收集、排放。 (3)熬煮、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 (4)实验室废气:通风橱+排气筒(P17)排出。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合理布局,安装中采取有效的降噪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1)隔油池废油、废活性炭、化验室废物: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2)生产性废弃物料:经收集后连同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3)废包装材料:废包装袋、****收购站,综合利用;废油桶(装食用油)由供应商回收; (4)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土壤和地下水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玖玖爱厂区已建三级除渣隔油池+玖****处理站+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河。 二、废气 (1)粉碎、混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同环评(排气筒DA005)。 (2)炒制油烟:实际使用10台炒锅,共配3套“集气罩+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气旋喷淋塔+离心式风机+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每套油烟净化装置设计满载风量50000m3/h,设计净化率95%。总的风量超过环评报告中的量。 (3)脱油废气:脱油间设压榨机和脱油机各1台,配置1套“集气罩+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气旋喷淋塔+离心式风机+15m高排气筒(DA001)”; (4)实验室废气:同环评(P5)。 (5)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有组织排放。 (6)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与脱油废气设置的“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气旋喷淋塔+离心式风机+15m高排气筒(DA001)”一并处理。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合理布局,安装中采取有效的降噪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1)隔油池废油:****公司定期清掏、清运,无需在危废间暂存;化验室废物处置方式同环评;因油烟废气处理方式发生变更,取消活性炭吸附装置,无废活性炭产生。 (2)生产性废弃物料:同环评; (3)废包装材料:同环评; (4)生活垃圾:同环评。 五、土壤和地下水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 |
一、废水 根据现场调查,车间内生活污水仅为洗手水,职工入厕到玖玖爱建设的公共厕所、公共厕所有预处理池。车间内少量的生活洗手废水与生产废水合并采用玖玖爱厂区已建三级除渣隔油池进行预处理。 二、废气 炒锅数量由15台减少为10台,因此根据炒锅的平面布置对对油烟废气处理装置进行了优化布置。 将油烟处理系统中的活性炭装置变更为气旋喷淋塔,喷淋水每周更换2次,较活性炭吸附装置更稳定。 环评中食堂位于玖玖爱厂区东南面,不位于3#车间内,因此未进行评价;实际建设中食堂位于3#车间2层,因此增加了食堂油烟。 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由无组织变更为有组织。 三、固体废物 隔油池废油清掏后直接运走,无需在危废间暂存;因油烟废气处理方式发生变更,无废活性炭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核定控制总量指标为:CODcr:9.26t/a,NH3-N:0.83t/a;预测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5.3t/a,NH3-N:0.42t/a,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下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CODcr排放量为:0.476t/a,NH3-N排放量为:0.023t/a,新增污染物核定控制总量满足环评批复要求指标 |
无新增污染物种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035 | 1.852 | 0 | 0 | 1.035 | 1.035 | |
0 | 0.476 | 9.26 | 0 | 0 | 0.476 | 0.476 | |
0 | 0.023 | 0.83 | 0 | 0 | 0.023 | 0.023 | |
0 | 0.049 | 0.148 | 0 | 0 | 0.049 | 0.04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104 | 0.741 | 0 | 0 | 0.104 | 0.104 | |
0 | 0.149 | 0.53 | 0 | 0 | 0.149 | 0.149 | |
0 | 0.004 | 0.005 | 0 | 0 | 0.004 | 0.004 | |
0 | 14314.2 | 24000 | 0 | 0 | 14314.2 | 14314.2 | / |
0 | 0.03 | 0.03 | 0 | 0 | 0.03 | 0.03 | / |
0 | 0.189 | 0.189 | 0 | 0 | 0.189 | 0.189 | / |
0 | 0.0176 | 0.0744 | 0 | 0 | 0.018 | 0.01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518 | 0.36 | 0 | 0 | 0.052 | 0.052 | / |
0 | 0.072 | 0.072 | 0 | 0 | 0.072 | 0.07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1座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 | ****处理站1座,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初沉+ABR厌氧反应+生物接触好氧生化+斜管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400m3/d | 验收期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与生产废****处理站处理后PH、悬浮物、CODcr、BOD5、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以N计)、总磷(以P计)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处理效果能达到设计、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的要求 | |
2 | 隔油池1座 | / | 隔油池1座,处理能力为100m3/d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烟净化设备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 | 3套经集气罩收集+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气旋喷淋塔+离心式风机油烟+15m高排气筒排出; |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以及与排气筒高度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限值,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 | |
2 | 滤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套滤袋式脉冲除尘器和空压机组将处理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出 |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以及与排气筒高度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限值 | |
3 | 蒸汽发生器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蒸汽发生器装有1根15m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以及与排气筒高度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封闭厂房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封闭厂房 | 本项目验收期间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 | 生产厂区每日有人巡查,定期检修维护设备及管道,地面进行分区防渗措施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隔油池废油、废活性炭、化验室废物: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2)生产性废弃物料:经收集后连同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3)废包装材料:废包装袋、****收购站,综合利用;废油桶(装食用油)由供应商回收; (4)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1)隔油池废油:****公司定期清掏、清运,无需在危废间暂存;化验室废物处置方式同环评;因油烟废气处理方式发生变更,取消活性炭吸附装置,无废活性炭产生。 (2)生产性废弃物料:经收集后连同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3)废包装材料:废包装袋、****收购站,综合利用;废油桶(装食用油)由供应商回收; (4)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生活污****处理站调节池兼做事故应急池 | 生活污****处理站调节池兼做事故应急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生活污水经四****公司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依托原四****公司****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产废水与部分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后排入原四****公司****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职工入厕到玖玖爱建设的公共厕所、公共厕所有预处理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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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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