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涌流域东片区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涌流域东片区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涌流域东片区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涌流域东片区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市**区 | |||||||||||||||||||||||||||||||||||||||||||||||||||||||||||||||||||||||||||||||||||||||||||||||||||||||||||||||||||||||||||||||||||||||||
资金来源 | 市、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公共污水管网建设由市财政出资,公共雨水管网建设及公共管网修复工程由市财政、**区财政按4:6比例出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建设内容和项目规模:本工程**DN300-DN500污水管6018.82 米,**DN300-DN1200雨水管1624.51米(含路面修复、园林绿化修复等,具体以实际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 |||||||||||||||||||||||||||||||||||||||||||||||||||||||||||||||||||||||||||||||||||||||||||||||||||||||||||||||||||||||||||||||||||||||||
招标内容 | **涌流域东片区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涌流域东片区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以《****委员会关于**涌流域东片区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投批〔2023〕244号)及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代码:****,项目业****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公共污水管网建设由市财政出资,公共雨水管网建设及公共管网修复工程由市财政、**区财政按4:6比例出资,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涌流域东片区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项目服务区域主要为**涌流域东片区**区所属范围,北至中元路和中成路、南至**大道以南杨箕东小区、****检察院达标单元,**天源路、广汕路、****客运站、林和西路、体育西路,西至**涌的范围。工程范围约 3.4km2(不含渠箱清污分流工程范围)。服务元岗街、兴华街、沙东街、林和街、天**街、冼村街共5个街道。 2.3 建设内容和项目规模:本工程**DN300-DN500污水管6018.82 米,**DN300-DN1200雨水管1624.51米(含路面修复、园林绿化修复等,具体以实际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369.7018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02.8674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26.509546万元、预备费340.32483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市、区财政资金,公共污水管网建设由市财政出资,公共雨水管网建设及公共管网修复工程由市财政、**区财政按4:6比例出资。 2.4 计划总工期:570日历天 (1)计划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2)其他工期: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按发包人工作要求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补充、修改及相关审查配合;施工设计图纸完成并通过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并送发包人确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竣工图纸并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确认;竣工验收合格后,该工程的结算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财政部门进行评审。 2.5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包括: (1)设计:对本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包括深基坑、海绵城市、各行业部门)送审,接受初步设计单位审查,配合施工图审查单位至完成线上图审工作并取得线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变更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设计深度达到《市政公用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要求。 (2)施工: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档案馆;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3)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代办交通疏解、安全评估(含地铁)及施工许可等报批报建,规划条件核实,竣工联合验收等。 (4)投资控制要求: ①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 ②承包人在不降低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材料设备技术需求书中的主要设计指标的前提下,在经审定的概算**费金额内进行施工图设计,严禁擅自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施工图预算由承包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编制,并由承包人报送发包人,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预算审核,预算审定价(含投标下浮率)不得高于施工中标价。 ③工程设计费结算价以审定的**费结算价为基本设计费取费基数,****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取后乘以50%(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按占总设计工作量的50%),再乘以合同约定的各调整系数,加上竣工图编制费,最后乘以(1-投标下浮率),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复杂程度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1。工程设计费结算价不得超过经审定的概算中的基本设计收费*50%+竣工图编制费。 ④**工程费用结算价以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的结果为准,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引起的重大变更除外。 2.6最高投标限价及投标报价 (1)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837.852557万元。其中:**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702.867472万元,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4.985085万元(含施工图基本设计费、竣工图编制)。 (2)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以及**工程费、工程设计费等各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企业的,需持有在**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3.3.1设计资质:投标人(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投标人(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注释]①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执行。 ②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照《****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③**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 ④外国或**、**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 3.3.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中: ①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方须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 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③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6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3.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②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 ④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⑤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6.2设计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 注:**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6.3施工技术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6.4专职安全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3.6.5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锁定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承诺拟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或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3.6.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人为其缴纳在本投标单位购买的及近1个月(时间为:2024年07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以****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如疫情地区有特殊情况请提供相关政策文件证明。 3.6.7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3.7投标登记前,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电子签章)。 3.8投标申请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9投标申请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10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①以投标申请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②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查询网址https://credit1.****.cn/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黑名单)。 ③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11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4. 关于投资控制 4.1 本项目的工程设计费、**工程费的最高投标限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中标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工程设计费和**工程费的中标价不作为结算的依据。 4.2中标后,工程设计费、**工程费拨付进度款及结算以合同约定为准。 4.3本项目**工程费结算价最终以财政部门的审核结果为准。 4.4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工程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工程的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以经审批的相关文件为准。招标人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招标人都不予补偿。 5. 前期咨询服务机构 5.1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勘察及初步设计单位)。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5.2 施工图审查服务机构及与之存在隶属关系的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机构为:/。 6.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6.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2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诚信得分中,施工部分以**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数字化监管平台(http://112.****.142:8012/#/website)****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的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的“企业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诚信得分为准,未入库企业或在**市水务工程企业库及诚信评价系统网站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得分按80分计算(100(市场行为评价分)×20%+75(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得分)×50%+75(履约评价得分)×30%=80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7.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4年8月7日17时30分至2024年8月28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8.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成****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公司****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公司****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3递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的规定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时15分至2024年8月28日9时30分;地点:****公司****交易中心)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投标文件U盘(备用)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拷贝到U盘之后,请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 8.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8月 28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8.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8.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发布。 10.其他 10.1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投诉处理的原则为: 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10.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为不属实的恶意投诉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10.3关于诚信评价监督管理 根据《**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招标人对不充分履约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企业,按诚信评价标准对其作出处罚,且该评价结果由招标人直接录入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并运用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10.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地址:**市**区**大道中168号, 联系电话:020-****4749。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5 本项目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均不补偿。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大道中168号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20-****474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流花路85号 联系人:赖工 电 话:020-****3560 招标监督机构:****水务局 地址:**市**区**大道中166号509 电话号码:020-****6630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6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9.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10.中标人自行调换或未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11.中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长期不到位(即连续三个月(或以上)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出勤率)。 1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水务局: 一、我方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公司承诺,切实落实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 )、《****建设部 ****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十二、对于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本公司应积极响应**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等。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联合体全体成员):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2.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牵头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二: 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水务局: 本公司参加了**涌流域东片区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投标,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们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特承诺如下事项: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规定。 二、不与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三、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和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承诺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2.联合体投标的,“承诺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牵头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三: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牵头方) 、(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为联合体牵头方,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招标人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方面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该协议书送交招标人。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 份。 联合体牵头方: (盖章) 联合体成员: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四: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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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57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8525.5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企业的,需持有在**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3.3.1设计资质:投标人(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3.3.2施工资质: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中: ①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方须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 ②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③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6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3.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2设计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 3.6.3施工技术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6.4专职安全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3.6.5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锁定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承诺拟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或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3.6.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人为其缴纳在本投标单位购买的及近1个月(时间为:2024年07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以****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如疫情地区有特殊情况请提供相关政策文件证明。 3.6.7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3.7投标登记前,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电子签章)。 3.8投标申请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9投标申请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10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详见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公司****交易中心) (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8-07 17: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8-28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8-28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公司****交易中心)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 |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8-28 09:30:00 开标地点:****公司****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市**区**大道中168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朱工 | 联系电话 | 020-****4749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省**市**区流花路85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赖工 | 联系电话 | 020-****3560 | |||||||||||||||||||||||||||||||||||||||||||||||||||||||||||||||||||||||||||||||||||||||||||||||||||||||||||||||||||||||||||||||||||||||
招标监督机构 | ****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6630 | |||||||||||||||||||||||||||||||||||||||||||||||||||||||||||||||||||||||||||||||||||||||||||||||||||||||||||||||||||||||||||||||||||||||
发布责任人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