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阳县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生态清洁小流域)实施方案的批复
名称 | 关于**县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生态清洁小流域)实施方案的批复 | ||
索引号 | **** | 分类 | 规划计划 水利、水务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4-08-07 |
文号 | 宿水发〔2024〕56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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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关于**县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生态清洁小流域)实施方案的批复
****水利局、财政局:
《关于申请批复**县春光引河小流域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请示》(**发〔2024〕50号)收悉。根据《**县春光引河小流域奖补资金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省财政厅、水利厅于2024年6月18日下发《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48号),共下达**县40万元专项资金对春光引河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进行奖补。同意你县的奖补资金专项用于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与管护。
二、原则同意该资金使用方案提出的实施内容:春光引河、张顾引河、成河中沟等河道水土保持设施的完善及管护15万元;定制春光引河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永久宣传牌2万元;区域范围内人居环境及水体整治23万元。
三、生态清洁小流域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请按照《**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9〕8号)及相关项目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按期完成下达的年度任务清单,加快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请按照《**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苏财农〔2020〕94号)及相关要求,开展项目跟踪监控,动态了解掌握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发现项目实际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纠正,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财政局 ****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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