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关于化肥减量增效、耕地质量监测网络等项目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社区****中心:
为切实加强我县化肥减量增效、耕地质量监测网络等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全,根据《******关于加强酸化耕地治理、化肥减量增效、耕地质量监测网络等项目管理的通知》(闽农土指〔2024〕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一)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要求,对开展农户施肥调查、施肥情况专题报告、取土化验、田间试验、宣传培训、制作和发放施肥建议卡、技术指导、现场观摩、标识牌制作等,以及对承担科学施肥社会化服务和开展“三新”配套示范片建设及所需的施肥新技术、肥料新产品和新机具等给予补助。
(二)耕地质量监测网络项目。按照《**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耕地质量监测网络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本区域监测网络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同时,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作为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考核重要指标,确保省、市两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正常运行。
二、完善项目组织实施
(一)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任务,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地点、任务规模、技术模式与保障措施等。其中,承担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配套示范任务的乡镇(街道)要遴选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三新”示范推广,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义务。要紧盯项目绩效任务目标,按农时季节,合理安排田间试验、农户施肥调查与科学施肥指导,推进“三新”集成技术推广,培育科学施肥第三方服务组织,引导农企对接,促进配方肥和技术措施到户到田。
(二)耕地质量监测网络项目。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任务,根据监测点种植作物、田间试验、维护管理、取土检测等,制定本区域监测网络项目资金补助分配表,****总站备案。其中,涉及直接补助农户资金,需与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测期限、工作任务、补助金额、拨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并及时归档备查。
三、严格项目招标采购
(一)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项目实施需购买第三方服务,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采购金额大小,****政府采购。购买第三方服务需对第三方技术资质、专业人员和业绩水平等进行审核;政府采购要建立公开透明的招标程序,对采购物质进行核验,确保质量;第三方完成合同指标,需对其递交的成果资料进行审核。
四、健全项目资料管理
县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做好项目资金拨付所需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项目资料健全完备,并及时归档备查,实行专人管理。
(一)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项目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试验方案,田间试验、施肥调查、宣传培训、施肥指导等过程的文字、影像资料,试验报告和年度实施总结等。采取政府采购的还包括:招标方案、招标公告、中标合同和履约、核验等资料。
(二)耕地质量监测网络项目。项目资料主要包括:本区域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实施方案、监测点资金补助分配表、农户补助合同或协议、监测点管理维护支出凭证、监测点土样检测报告、年度监测工作总结等。
五、强化项目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要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强化跟踪问效,梳理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县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开展实地抽查,及时掌握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当地乡镇(街道),限期整改到位。必要时,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约谈提醒,或向有关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