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07
项目名称 | 锅炉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滨**东外环路358号****1号 |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6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岩山 |
联系人 | 邢乃聪 | 联系电话 | 131****2104 |
项目投资(万元) | 1580 | 环保投资(万元) | 7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1-01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主要是3#机组锅炉脱硝系统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项目改造完成后可取代现有的三级重大危险源(液氨罐区),满足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要求。项目新增尿素溶解系统、储存系统、普通水解制氨系统及废水处理系统。氨气从水解器出来后,由管线接入3#锅炉的氨空混合器。锅炉本体对稀释风加热、氨空混合器及SCR区进行相关改造。同时包含水解器蒸汽、氨气管道保温伴热蒸汽、尿素制备区保温伴热蒸汽、水解器停机冲洗用除盐水、尿素溶液制备区除盐水、水解器上消防喷淋水、常规消防水、工业水、生活水、雨水、尿素区仪用压缩空气等改造。项目改造完成后废气氮氧化物通过1根原有210m高排气筒排放到大气中,能够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中表2要求50mg/m3以下;项目水解反应器排放的废水经厂区现有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循环水系统,不外排;噪声主要是输送泵、疏水泵等设备产生的,采取基础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治理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废尿素包装袋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合法合规处置。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锅炉脱硝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SCR措施后通过原有1根210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水解反应器排放的废水采取絮凝沉淀、气浮、滤池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厂区循环水系统,不外排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尿素包装袋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合法合规处置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取基础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治理措施 | ||
承诺:**** 李岩山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岩山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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