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人民医院关于招采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的公告
****关于招采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的公告
根据《**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规范管理指引》的文件精神,****大队的相关要求,我院三个院区的非机动车棚拟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充电设施。****医院安全,提供安全的非机动车充电环境,现面向社会以比选方式招采一家服务商,为我院三个院区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充电费由服务商直接收取,每季度****医院财务缴纳电费。服务商负责充电设施的维护并承担因充电设施原因引起的火灾责任及损失。
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服务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无
资金来源:服务商提供设备
三、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八)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四、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自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2. 比选文件获取:报名时获取。
3.报名地点:****三环二段255号****安全保卫科;
4. 报名时需提供:
获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比选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17:00
六、比选时间:2024年8月16日 15:00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本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比选地点:****(城南院区)安全保卫科。
八、本次比选公告在****订阅号上发布以邀请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通讯地址:****南三环二段255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623 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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