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养殖、种植、农机**社(企业)等秸秆综合利用主体: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74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晋农发〔2024〕91号)要求,我县已列为全省2024年10个重点县之一,拟实施以饲料化、肥料化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打造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样板,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健全收储运体系,推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能力稳步提升。针对我县秸秆离田、还田深翻机具、秸秆利用主体设施设备短缺的现状,现计划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机具采购补贴,对秸秆加工贮存设施设备进行补助,欲建设一批****基地,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要求
1.秸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补贴。拟集中采购一批一次成型秸秆揉丝打捆机、液压翻转犁等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补贴比例44%。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且自有大中型拖拉机及相应操作机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机专业服务的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社)、秸秆加工利用企业等主体均可申报。
2.****基地。拟在全县建设6个秸秆****基地。其****基地5个,****基地重点支持建设秸秆收储棚、黄贮池等秸秆利用设施和加工设备,示范秸秆机械离田、打捆打包作业、秸秆青、黄贮和秸秆“发酵草”加工技术。****基地1个,开展秸秆粉碎还田+深耕作业展示。
****基地要求:全县有正规手续且年存栏牛不少于100头、羊不少于500只的养殖场。具备条件:一是须具备完善、合规的养殖手续;二是须到所在乡镇报备;三是有适度规模的收储场地,建设规模5亩以上(露天堆放规模10亩以上),有正规用地手续(建设用地或农业设施用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有全场监控,交通便利;四是有一定秸秆收储工作基础,具备项目实施的执行力。
****基地的要求:古韩镇、王桥镇自有(流转)耕地1000******社(企业)。具备条件:一是具备完善、合规的流转合同;二是须到所在乡镇报备;三是有一定数量的大中型秸秆粉碎深翻机具和操作人员;****基地尽可能集中连片,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以上申报主体须在我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往来账务管理规范,有对公账号,企业信用信息或个人征信公示系统中,未列入经营异常。
二、申报材料
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申报表(见附件)
2.主体(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公共信用信息或个人征信报告
5. ****基地提供牛羊存栏数量,正规的土地证明和企业照片、拟建设收储场地照片;
6. ****基地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大中型马力拖拉机及操作机手证明;
7.申报书除签字外,其它内容不得手写;证明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或打印。
9.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三、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二)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2.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按照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政府提交申报材料及真实有效的证照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文件资料。
3. 乡镇审核:****政府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及时对申报内容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申报资料真实正确无异议的,****农业农村局推荐报送。
4.组织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局属相关****小组,对各镇上报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实地查看,按评分排序初步确定实施主体。
5.结果公示:****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通过后,最终确定主体。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申报时间:2024年8月8日至8月13日。
(二)报送地址:**县建设北路6号
(三)报送单位:****农业机械股
联系人:郎剑波联系电话:138****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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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8日
1.****基地申报表.wps
2.****基地申报表.wps
3.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申报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