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塘溪镇童夏家村(雁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7月10****政府的批复,现将规划主要成果进行批后公布。
1 总则
1.1 规划目的
为保护童夏家村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遗产及历史环境,传承村落优秀文化传统,改善村落人居品质,统筹协调保护与利用,实现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长久保存和合理利用,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的提高,提供规划管理的技术支持,特编制本规划。
1.2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1.3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童夏家村村域行政范围,总用地面积约为3.65平方公里。其中重点规划范围为古村范围,总用地面积约为9.65公顷。
2 历史文化名村特色与价值
2.1 历史文化名村特色
(1)村域环境:雁栖**,隐匿于世——村庄内外山水交融,自然环境优美,原生态环境得到较好的保留,位置偏僻而不为世人所知。
(2)村落布局:依山傍水,宛若雁行——群山环抱,梅溪由西向东,从村中心流过,村民沿溪建房而居,形如一列雁行。
(3)传统遗存:文化传承,历史写照——村庄内有区级文物保护点童氏宗祠,五处清代民居,历史、文化价值较高。
(4)街巷格局:山水之间,自然蜿蜒——环山而居,依势就形,一条梅溪、三条山涧划分了村庄格局。
(5)院落空间:因势而起,自由多变——与山地地形环境耦合,院落呈现多变形态;院落组合方式、地形的高差使得院落空间具有动态性,增添了空间趣味性。
(6)建筑要素:时代变迁,传承异化——童夏家村的产生与发展历经了明清、民国、文化大革命、计划经济及市场经济等时期,各时期的建筑要素亦呈现出所处年代的典型特征。
(7)十个场所:以溪为魄,筑村之魂——多处沿梅溪而布的特色场景,如同镶嵌在梅溪两岸的颗颗明珠,共同构成了童夏家村钟灵毓秀的风貌景观。
2.2 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价值评述
(1)山、溪、村——和谐共融的环境价值
与溪共生的景观环境——山环水绕,独居其中,是村庄理想山水格局的真实写照。
田园山舍的村落格局——“山-水-田-居”的景观风貌凸显了**地区传统村落在宏观整体环境上的特色。
(2)石、砖、瓦——道法自然的科学价值
就地取材的石砌技艺——台基均以当地石材——青石及鹅卵石砌筑,技法传统,成本节约,融于山水。
质朴自然的长屋民居——以长屋为主的建筑形式经岁月更迭,是童夏家村的特色符号。
(3)天、地、人——心怀传承的社会价值
聚族而居的村庄聚落——多姓村落,历史悠久,源头清晰,家族脉络清晰可寻,是古代中国农耕社会乡村聚落的典型代表。
恬静淡雅的生活气息——“古朴自然、和谐静谧、世外**”的风貌印象,是童夏家村最值得保护并传承的价值所在。
3 保护原则与内容
3.1 保护原则
(1)真实性原则:保护村庄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传统生活的延续性。
(2)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
(3)考古前置制度: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前介入城乡建设的工作机制。
(4)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的原则:文化遗产的全面系统保护和利用。
(5)坚持原址保护等原则:减少干预,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
(6)分区、分级保护原则。
(7)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实现保护与生产生活的协调发展。
3.2 保护内容
童夏家村保护内容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了自然环境、古村格局和单体要素三个方面。
物质文化遗产 | |||
自然环境 | 山水格局 | 境若马蹄,三面环山,梅溪穿村而过,****水库。 | |
山脉水系 | 山脉:包括天**山脉的走向和地势格局。 水系:包括梅溪、雷头水库的位置、走向,依附于水系的河埠头、汀步等构件,以及溪流断面、周边环境等。 | ||
田园景观 | 包括村落周边环境协调区内的农田、林地及田间道路。 | ||
古村格局 | 整体格局 | 群山环抱,梅溪由西向东,从村中心流过,村民沿溪建房而居,形如一列雁行。童氏先祖修始祖墓于潜**上,并沿此龙脉修建童氏宗祠于梅溪**,宗祠背山面水,四周群峰屏列,前有门户(梅溪)把守,左(松树下山)右(**)护卫,后有背山(前山)所倚。 | |
景观系统 | 景观视廊 | 7条 | |
景观节点 | **亭-夏氏祖堂、**桥-**边竹林、入口广场-镇溪桥、雁溪桥-下阊门步汀、板桥步汀-典型石砌院落、**-中兴桥、张家埠步汀-朝北地长屋、桑树下**景观、马家园长屋-永晏水步汀。 | ||
历史街巷和古道 | 历史街巷 | (13条)东一巷、南一巷、北一巷、北一弄、北二巷、北二弄、北三巷、北三弄、北四巷、北四弄、北五巷、北六巷、北七巷。 | |
古道 | 菩提岭古道 | ||
单体要素 | 文物保护点 | (1处)童氏宗祠 | |
普查登录点 | (4处)童氏祖墓、水步汀群、**桥和雁溪桥 | ||
历史建筑 | 2处 | ||
拟推荐历史建筑 | 3处 | ||
传统风貌建筑 | 51处 | ||
历史环境要素 | 14处,一处凉亭、一处水步汀群、六处古桥、三处古墓、一处盐碑、一处水柜和一处古道。 |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
民间文化 | (4项)婚嫁喜事、私塾、演戏舞龙灯、跑马灯唱书。 |
4 村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1)村域格局保护
保护村落宛如雁型的村落格局,其中梅溪两侧是村落极具生活氛围的重要场所。
保护特色风貌带:位于梅溪两侧,包括桥梁、埠头、河岸等各式历史遗存,重点保护童氏宗祠及梅溪南侧清、民时期传统民居。
(2)自然格局保护
保护梅溪、雷头水库的位置、走向,依附于水系的河埠头、汀步等构件,以及溪流断面、周边环境等。保护包括村落建设用地外围的山体风貌及地势格局。保护村落周边环境协调区内的农田、林地及田间道路。
5 古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5.1 保护区划及管控要求
(1)保护区划
童夏家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11.24公顷。
核心保护范围:东以梅溪两侧村落格局完整的地段为核心,除了包括文物保护单位、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集中连片区域外,还包含与有保护价值的传统建筑有内在关联的空间,以及童氏始祖古墓所在的区域,**溪桥,南至童雁公路,西至永晏桥,北至**岙-潜**。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为3.99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规划将童夏家村村域内核心保护范围外的可建设用地范围均划为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7.25公顷,其中村庄范围内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5.99公顷。
为整体保护童夏家村村的环境风貌,在保护范围外划定环境协调区。环境协调区范围为村域范围内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之外的其他区域,面积为353.67公顷。
(2)核心保护范围保护要求
核心保护范围内严格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进行管理,应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一般禁止建设**筑,其建设活动应以维修、整理、修复及内部改造为主。对部分毁坏、破损的古建筑及时进行修缮,不得随意对保护建筑进行改建与加建。对近年建造的砖混结构建筑,凡妨碍景观的,应予改观,其中体量较大、层数在2 层以上的原则上一律整改。
(3)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要求
**、扩建建(构)筑物,应当在使用性质、高度、体量、结构、立面、材料、色彩等方面与历史文化名村风貌协调。对严重影响风貌的**筑,改造外观形式和建筑色彩,以取得风貌的协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严禁随意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等行为。加强河道周边的生态环境修复,同时对其驳岸、埠头以及河道进行环境整治。整治建筑周围的场地和环境,增加绿化。建设控制地带内根据位置与建设情况分为5个片区,具体控制要求如下: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分区要求一览表
片区 | 位置 | 模式 | 建设控制要求 | 高度控制 |
片区一 | 永晏**侧地块 (村庄范围) | 适建 | **建筑应与传统风貌相协调,农田至村落的视线通廊应保持开敞。 | 二层以下 |
片区二 | **桥以西至张家埠头以东地块 (村庄范围) | 适建 | 保护传统风貌及历史建筑,拆除或整治不符合传统风貌的建筑,村民住房的改善应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 二层以下 |
片区三 | 雁溪东侧、**岗西侧山脚(3-1地块)(村庄范围) | 限建 | 保护传统风貌及历史建筑,拆除或整治不符合传统风貌的建筑,村民住房的改善应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 二层以下 |
梅西两侧、****学校(3-2地块)(村庄范围) | 适建 | 拆除或整治不符合传统风貌的建筑,保留沿溪视线通廊的开敞和适度开放空间,适量开发商业地块,并严格遵守传统风貌要求。 | 三层以下 | |
片区四 | 夏家村梅溪以北 (村庄范围) | 适建 | 保护传统风貌及历史建筑,拆除或整治不符合传统风貌的建筑,村民住房的改善应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 二层以下 |
片区五 | 洪溪亭处及其南侧山谷地块(村域范围) | 适建 | 保护原有山体及植被,**建筑应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 二层以下 |
(4)环境协调区保护要求
该区域范围作为村庄的背景,应以田园、林果、河网为基础,少量旅游景观性建筑要求在不破坏村落风貌的前提下,规模不宜过大,高度不宜过高,体量与色彩不宜太突出,学习借鉴**地域建筑特色,避免现代或欧式形式,要求建筑周围绿树环抱,以免产生新的景观障碍点。
5.2 传统街巷保护
重点保护位于梅溪北侧,包括东一巷、南一巷、北一巷、北一弄、北二巷、北二弄、北三巷、北四巷、北三弄、北四弄、北五巷、北六巷、北七巷在内的13条拟推荐传统街巷。
保护街巷的走向、宽度、空间尺度、两侧界面风貌等,要求贴线建设,保证界面连续性,不建议改线或拓宽,严禁新增破坏院落组织的步行交通;保护街巷的两侧界面,包括立面形式、使用材料和工艺等,主要保护街巷两侧建筑的维修、建设及改造须以木结构为主,若是围墙界面,则应当采用石材砌筑;保护现存的传统铺砌,恢复已消失的传统铺砌,管线建设后应使用原材料原风格恢复,路面铺装应使用石板、石块或卵石,并采用传统形式铺。
5.3 历史院落保护
规划重点保护8座民居院落,其中,清代2座,均为四合院院落;民国时期4座、**初期2座,均为长屋型院落。
严格保护清代院落,以堂前、祖堂为核心的空间结构和建筑布局,强化组团边界,对因时间演化而模糊的院落单元,可进行局部拆除重建,但不得进行大面积拆旧建新;按历史原貌进行修复,并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以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可根据意愿,恢复传统民居的堂前、祖堂空间。
5.4 视廊保护
包括桑树下**、雁溪桥等11 个主要景观节点,7条景观视廊以及11条景观道路。
5.5 开放空间保护
通过对村落内的开放空间进行梳理,确定保护对象,为传统村落保留应有的公共空间,突出乡村生活的特色以及院落组团式发展的聚落结构。
需要保护的开放空间包括梅溪沿线的**桥等桥头空间以及村头入口空间。
5.6 高度控制
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应维持原有高度。
在核心保护范围内,沿传统街巷保持原有高度,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服设施外,禁止进行**、扩建活动,**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及基础设施建筑层数控制在1-2层,二层檐口高度不超过5.6米,正脊高度不超过8.6米,应具有一定变化。
在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以2层为主,二层檐口高度不超过5.6米,正脊高度不超过8.6米。局部可为3层,檐口的高度不超过9米,正脊高度不超过12米,**建筑的高度应向梅溪呈逐渐降低的趋势。
传统院落内建筑应延续建筑之间的历史主次关系,丰富高度上的局部变化。
5.7 建筑保护与整治模式
(1)保护
重点保护已公布为文物保护点的童氏宗祠。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和《**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进行保护,按照批准的文物保护规划的要求落实有效保护和修缮。
(2)修缮
修缮具有较高价值的老念经堂、周家堂前民居两处历史建筑以及外观质量较好、能够反映传统风貌的3处拟推荐历史建筑。
应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关于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进行修缮,尽可能保持历史原状、原物。
(3)改善
改善对于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无冲突的其它建构筑物。保护和修缮外观风貌特征,特别是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历史原状和有价值的历史信息,内部允许在不破坏历史信息的前提下进行适度的设施改善,以改善居住、使用条件,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
(4)保留
对于与保护区传统风貌协调的其它建筑,其建筑质量符合安全标准的为保留类建筑。
(5)整治改造
对于与传统风貌不协调或质量很差的其他建筑,可以采取整治、改造等措施,使其符合历史风貌要求。
6 文物古迹保护
6.1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1)文物保护点
重点保护文物保护点童氏宗祠。按《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进行保护。
(2)普查登录点
重点保护童氏祖墓、水步汀群、**桥、雁溪桥。普查登录点应根据《**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4号》等要求进行保护与管理。
6.2 历史建筑保护
规划重点保护老念经堂、周家堂前民居两处历史建筑,建议将3处风貌、品质较好的传统风貌建筑推荐为历史建筑。已公布的历史建筑和推荐历史建筑严格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市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的规定进行保护。历史建筑需尽可能保持历史原状、原物,需要修复的部分需按原尺寸、原做法、原材料、原工艺加固或维修。
6.3 传统风貌建筑保护
规划确定51处传统风貌建筑,应当保持建筑原有的风貌外观,并进行维修改善,内部允许设施更新,满足生活需要。若因质量原因必须进行翻建的,应以原风格进行建造。
6.4 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凉亭、水步汀、古桥、古墓、盐碑、水柜、古道等七类。历史环境要素应原样保护,由专人负责维护和修缮,使用材料应与原材料一致或相近。
7 民间传统文化保护
7.1 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
完善调查记录体系,加强档案数字化建设,妥善保存相关实物、资料;完善代表性项目制度,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代表性项目分类体系;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不断壮大传承队伍;完善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突出地域和民族特色,继续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
7.2 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加强分类保护,深入实施国家传统节日**工程;融入国家重大战略,保护文化传统,守住文化根脉;促进合理利用,在有效保护前提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以文塑旅、以旅彰文。
7.3 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
促进广泛传播,适应媒体深度融合趋势,丰富传播手段,拓展传播渠道,扩大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始终贯穿国民教育。
7.4 保障措施
促进广泛传播,适应媒体深度融合趋势,丰富传播手段,拓展传播渠道,扩大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始终贯穿国民教育。
8 村庄空间布局规划
8.1 功能定位
规划以传统村落生活为职能,以梅溪原生景观为核心,以山野民宿为特色,将童夏家村打造成为以历史文化、山水休闲为特色的大嵩江多彩休闲带重要节点,使其成为**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历史文化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
8.2 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一带、两心、九点”,历史建筑镶嵌,生态空间楔入的童夏家村空间结构。
8.3 道路交通优化
规划以原有路网为依托,以维持现状巷弄尺度为主,局部加以整治拓宽,增加巷道空间的联系,构建以步行交通为主的村庄内部交通网络。
****车行道现状,村内巷道实行机动车限时通行,即上午7:30至下午4:30的时段外以及紧急情况下(如消防、救护)可允许通行。规划根据其内部道路的特点与功能,对街巷进行整理、延伸、串联,形成村内步行线路。规划保留现状公交车首末站及2****停车场,并根据村庄发展民宿旅游的定位,在夏家村桥头处新增1处停车场。
8.4 绿地和开放空间建设引导
形成滨水绿化、田园绿化、村落种植绿化、三类绿化空间。结合广场空间、街巷空间、公建前空间、桥头空间等特色开放空间,形成夏家村口开敞空间、中横广场开敞空间、**桥开敞空间、镇溪桥开敞空间、童氏宗祠开敞空间、永晏桥开敞空间等六大开敞空间片区。
8.5 公共服务设施要求和措施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以保留、整治现有建筑使用功能为主,****基地**村庄公共服务设施。
****村委会,对其进行立面改造,塑造与村庄整体相协调的建筑风貌。****广场的体育设施及景观环境,****中心;****活动中心;利用夏家村中横房屋拆除后留下的空地,****中心。利用**桥头竹林,****中心;保****酒店,并结合闲置民居整治和修缮,形成旅游住宿系统。
9 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
9.1 展示利用内容
展示体现童夏家村历史文化底蕴的遗存,包括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重要文化空间、保存较好的传统风貌院落、历史街巷、传统格局、公共活动空间和优秀传统文化等。
9.2 区域联合发展策略
建设人文旅游小镇,打造堇山湖休闲文化长廊。串联公交站点,打造公交旅游的文化品牌线路。
9.3 村域展示与利用
规划形成古村人文历史片区与村域休闲观光片区两大主题片区。以童雁公路和菩提岭古道为载体,建设一条集旅游观光和人文历史体验的步行旅游线,即古村人文历史游线。
9.4 古村展示与利用
结合村域内的童氏宗祠、老念经堂等历史文化**与梅溪、桑树下**等景观**,规划形成村落惊艳梅溪片区与迷走巷弄体检片区两大主题片区。
9.5 旅游服务规划
规划村庄控制旅游人口容量为300人/日。规划在镇溪亭以东竹林**旅游服务点一处,为游客提供旅游信息服务。依托童雁公路道及一级巷道,串联各处景点形成2条主要旅游路线。村庄出入口、功能区、景区、重要景点、景物、游径端点和险要地段,应设置明显的导游标志,以示界限,指导方向,阐述须知,介绍情况,提示警告,传达信息。鼓励恢****商店,发展村落文化展示、民俗客栈、特色餐饮等,挖掘村庄的文化故事。
10 公用设施规划
****水库作为水源。饮用水均由管道输送,满足卫生安全、经济、适用的原则。。规划村内配水主干管沿梅溪南侧的主要干道童雁公路布置;配水次干管沿村内主要道路布置,并形成环状与支状相结合的形式。
村庄内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制。
现状两个配电室基本满足童夏家村日常用电需求,依托现状电力设施,形成环状加支状的供电体系。
近期童夏家村内的新增电话容量,完全可以由现有的设施满足需求,远期可以通过机房扩容等方式,满足童夏家村的通讯需求。**一邮政所(代办点)。
对村庄内现状3处公共厕所进行整治改造。
11 防灾设施规划
11.1 消防规划
规划每80米设置一处的消防栓,村落内部设置手提消防泵,村委会设置消防摩托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强化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管理。
11.2 防洪排涝规划
规划确定村庄防洪工程按20年一遇标准进行设防。
11.3 抗震规划
根据国家抗震设防烈度划分,童夏家村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文物保护点和历史建筑必须定期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根据评价结论进行抗震加固。
11.4 防雷规划
古村内部砖木结构建筑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安装避雷、防雷设施和预警标识。**、改建、扩建和已建项目安装相应的防雷装置,防雷装置定期进行检测。
11.5 安防规划
构建以智能管理平台为基础的安防系统。升级、加强并合理布置村庄视频监控与报警系统。
11.6 防虫、蚁害规划
为防治虫、白蚁对历史建筑的危害,规划建议采用以下几种措施:设坑投饵诱杀、毒土处理和化学药剂毒杀法。
12 规划实施措施
12.1 管理规定协调
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建议建立责任规划师制度并完善机构体系。
管理规章:根据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宜制定并颁布适用辖区范围的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管理条例。
管理人员:严格筛选名村保护、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从业者;完善专业培训机制;明确责任,完善奖惩机制;主要机构、主要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业务相对独立。
日常管理:各文物保护点的日常管理应由童夏****管理委员会负责。
12.2 相关规划协调
《**市**区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童夏家村应依托特色的生态文化**,融入山湖共生的人文钱湖,重点发展休闲旅游功能,建筑**的**,助力**区建设世界级文化旅游休闲区。
《塘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充分衔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土地使用规划,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优化并细化村庄用地布局,优化提升村庄人居环境品质。
12.3 管理机制与资金保障
加强机构和制度建设。完善各级保护机构设置;建立专家巡查督导机制;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
探索多渠道、多类型的政策支持。探索推动多种方式综合支持名村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乡村金融体系,促进房屋、山林、土地**的盘活;设立村庄保护专项资金,为村庄日常维护、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建立人员保障队伍。明确1名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素养的领导管理名村保护实施项目,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定驻村专家和村级联络员;加强本地传统建筑工匠的培训。
12.4 公众参与与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村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遗产,使村民积极、主动地参与保护工作。
鼓励村民按照传统样式自己开展房屋维修,政府实施补贴。
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切实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13 近期规划实施
近期规划重点:拟推荐历史建筑应尽快完成修缮;主要展示利用沿线建筑、立面、巷弄铺地等风貌保护与整治,中兴桥至新桥北段沿河界面的风貌整治;入口广场、****中心、社会停车场、观景平台、休憩小屋等的建设;完成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配置;制定村庄保护与发展的相关政策。
近期实施项目:(1)拟推荐历史建筑的修缮,包括童君恩民居、张家堂前民居、雁西童家堂前民居的修缮;(2)展示线路沿线巷弄的保护与整治,重点沿雁溪桥——**桥——中兴桥——张家埠头水步汀——永晏桥展示路线;(3)消防设施配置:室外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室内灭火器、安全疏散标识、重要建筑内火灾报警设施等消防设施配置,小型消防车配置,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并建立相关管理办法;(4)环境景观整治:沿梅溪的生态景观整治;(5)管理机构与制度建设。
近期重点建设区域设计指引,包括镇溪桥片区、**桥片区和永晏桥片区,分别对三个片区的建设目标、重点指标控制、活动策划和环境改造进行指引。
图集附件童夏家村(雁村)图集.pdf
(1) 区域位置图
(2) 古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图
(3) 古村保护范围规划图
(4) 古村高度控制规划图
(5) 古村建筑分类保护规划图
(6) 古村用地规划图
(7) 古村道路交通规划图
(8) 村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图
(9) 村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结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