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人民政府关于西渝高铁康渝段建设项目(华蓥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关于西渝高铁康渝段建设项目(**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因****至**高速铁路**至**段建设项目(**段)[以下简称西渝高铁康渝段建设项目(**段)]建设需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征决字〔2024〕第01号),决定对下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西渝高铁康渝段建设项目(**段)。
二、房屋征收范围:**市广华大道三段369号至425号和广华大道三段318号至382号国有土地上房屋。
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四、补偿协议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部门通知签约之日起30日(含30日)内为签订补偿协议和搬迁交房期限。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腾空并交付房屋。
五、房屋征收部门:****规划局
六、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安置中心
****办事处
七、征收工作人员名单
(一****安置中心:余华伟、唐小锋、胡子章、郑薇、代元龙、张平、王明全、刘志田、刘桂勇。
(二****办事处:黄小周、段海波、杨笛、王**、贺迎春、周强、邓萍、贺代勇。
八、房屋征收办公地址:**市广华大道三段421****社区居委会);联系电话:183****7630;投诉电话:0826—****542。
九、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十、被征收人如不服《房屋征收决定书》(征决字〔2024〕第01号),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西渝高铁康渝段建设项目(**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docx
****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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