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汾湖高新区高成长企业培育咨询服务(第二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编号:****
二、磋商内容:汾湖高新区高成长企业培育咨询服务(第二次)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
四、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参加磋商报名及领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8月14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如参加本次磋商采购的供应商须向磋商响应文件代理机构缴纳报名费并登记后方可参加。
1.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带好原件,经核验无误后方可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的单位法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有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
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
3.报名地点:****,地址:**市**区松陵镇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404。联系人:钱暨兴、俞斌悦 联系电话:0512-****9288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8月19日13:30—14:00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4:00
3.磋商时间:2024年8月19日14:00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汾湖高新区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楼1103开标室
七、联系及监督: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02室
联系人:钱暨兴、俞斌悦,联系电话:0512-****9288
采购人:****
联系人:高柳一 联系电话:0512-****3351
地址:**市**区汾湖高新区芦莘大道1118号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政府网站、上公布。
****中心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