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人”)对三厂“清漂”项目(第二次)进行自主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价,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厂“清漂”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人:****
四、项目概述:本项目是为贯彻落实各级河长办关于“五清”和“清四乱”的工作要求,完善长效保洁机制,不****电厂大坝管理范围内的坝前漂浮物。****电厂、****电站)、**电厂大坝管理范围内的清漂工作、清理上岸的垃圾清运工作等。
五、项目要求
1、服务地址:****电厂****电站)、**电厂、都平电厂大坝管理范围内。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3、服务要求:****政府****电厂的清漂要求。
4、报价文件有效期:90天
六、报价方式:单价承包。
七、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200,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包含一切税费。投标人报价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最高报价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报价,报价低于85%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分析不合理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工程类或服务类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九、获得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供应商需登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59.****.2.66:3080/进行供应商注册报名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4年8月16日17:30。
十、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15:00。
2、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3、邮寄/递交地址及收件人:****运营管理部(**市**县**街道封州二路175****公司**本部,张先生:134****2525)。
4、开标地点:**市**县封州二路175****公司办公楼六楼评审室。
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
十一、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及“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二、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县**街道封州二路175****公司
联系人:莫先生
电 话:138****1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