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其服务外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代理编号、最高限价、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服务外包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3、最高限价(预算限价):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800.00)
4、合同期限:一年。
5、招标内容:大堂经理、文员、司机、勤杂人员、门卫、保安、厨工等服务外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内容。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1.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系统等渠道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期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提供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请于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4日每天09:00~12:00时,15:00~17:00时(双休及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湖区骆仙西路冯家小区综合楼6楼)。招标文件:¥400.00/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8月29日14时30分,地点为:****开标室(****湖区骆仙西路冯家小区综合楼6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发布: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s://www.gc-zb.com/)上发布。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gc-zb.com/)上发布。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名称:****
地址:**县沤江镇湘赣路18号
联系人:刘智
联系电话:134****8994
八、委托代理机构:****
地址:****湖区骆仙西路冯家小区综合楼6楼
联系人:龚丽英
电话:0735-****256
附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委托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1、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