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00万双成品鞋项目 | **省**市****路雄安制鞋产业园3号楼-7号楼 | **** | ******公司 | ****年产400万双成品鞋项目位于**省**市****路雄安制鞋产业园3号楼-7号楼。项目总投8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总面积12700m2。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处理中心进水标准,排入****处理中心。 2、废气:3#车间成型车间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引至一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7#车间注塑废气、成型废气、印花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引至一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7#车间注塑车间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引至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4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关排放建议值的要求及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制鞋》行业相关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减震装置、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废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废包装桶、废印花网版、废活性炭、废UV灯管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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