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8日
“城市地下空间地质探测”项****总局2024年重点前沿性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为****(以下简称“研究院”),研究期限为2024年1月~2026年12月。为充分利用外部优势创新**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对部分研究内容采用揭榜挂帅方式开展,现面向全社会发布揭榜公告,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榜单
城市地下空间微动精细化探测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项目需求】
针对城市地下空间地质探测工作中环境噪声干扰、复杂场地剖面布设困难、数据采集效率低、**场地限制等技术难题,利用微动技术接收天然噪声信号优势,以提高精度为目标,开展微动探测技术理论研究和数学分析,同时开展方法技术试验、新工艺工法算法研究,形成适用城市复杂环境抗干扰微动数据智能化处理软件平台和微动地下空间地质探测技术指南。
【研发任务】
聚焦0-200m深度范围内的城市地下空间地质结构精细化分层及影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断裂构造、地下空洞、深埋大型地下空间设施等特殊地质要素的空间特征信号获取,开展微动探测示范项目研究。
(1)深入研究微动探测技术基础理论及数学分析方法,开展新技术新算法研究,实现城市复杂环境抗干扰微动数据智能化处理。
(2)开发微动数据处理软件,实现微动横波波速反演、三维波速成像。
【预期成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
(1)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城市复杂环境抗干扰微动数据智能化处理软件平台1套;
(2)申请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发明专利1项;
(3)申请具有独立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1项;
(4)微动地下空间精细化地质探测示范项目作业指南。
【考核指标】
(1)成果指标: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微动智能化数据处理软件1套,具有以下功能:
①数据处理流程包括数据管理、批量生成优化频散曲线、横波波速反演。
②支持城市复杂环境微动数据智能化处理;三维波速反演成像;
技术指标:50米深度范围地层解译准确率与标准剖面横波波速结构分层相比误差小于15%。
【时限要求】
实施周期:1年
二、揭榜条件
1.揭榜方可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或其组成的创新联合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科研失信行为、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
(2)在项目相关领域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科研人员队伍等,在拟揭榜项目技术方向具备良好的科研基础和科研业绩,具备完成榜单任务的能力;
(3)对发榜任务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可行的解决方案,编写技术攻关实施方案,并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4)与发榜单位不是同一法人主体,且双方未就榜单任务开展研发;
(5)项目负责人应是揭榜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技术成果和组织管理能力;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科研失信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6)鼓励产学研**揭榜攻关,联合揭榜的各方须签订**协议,明确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各方权利和责任。
2.揭榜项目的中期****研究院科技创新部组织实施。有关要求如下:
(1)中期评估依据项目任务书(合同)确定的中期评估指标,采取专家评议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符合中期评估指标要求的视为阶段性评估合格,不符合中期评估指标要求的或项目进度严重滞后或课题不能继续实施的,视为评估不合格。根据专家组意见建议,对阶段性评估合格的,继续支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对阶段性评估不合格的,专家组应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建议继续研究或调整研发方案的,继续支持,待后续评估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建议中止项目的,不再支持,不再支付资金。
(2)中榜单位在项目执行期满1个月内必须提出验收申请,提前完成揭榜任务的可以申请提前验收。验收按照任务书(合同)要求,对项目的关键技术攻关、财务、知识产权情况等各项指标进行现场验收,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应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3.中榜单位在本项目研究过程中形成的科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发表专著或学术论文,其知识产权双方共有,具体细节由双方商定后在课题任务书(合同)中另行约定。
三、揭榜流程
1.揭榜申报。请揭榜单位于2024年8月25日前将揭榜意向表(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及项目申报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2.资格审查。研究院科技创新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揭榜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揭榜资格审查,符合揭榜条件的揭榜单位为有效揭榜单位,否则为无效揭榜单位。资格审查结束后,通知有效揭榜单位参加揭榜评审。
3.揭榜评审。研究院科技创新部组织专家对有效揭榜单位进行评价论证,评审的重点是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规范性和逻辑性,科研**和研发能力与实施方案的匹配性,资金预算的合理性,履约能力等相关情况,提出揭榜建议名单。
4.研究决策。研究院科技创新部将揭榜评审组织情况及揭榜建议名单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决策机构进行决策,确定揭榜评审结果。
5.结果公示。揭榜评审结果应根据保密要求,采取合适方式,在各发榜渠道进行公示。
6.中榜通知。竞争揭榜评审结果公示结束且完成相关决策流程后,由研究院向中榜单位发送中榜通知书。
7.签署合同。研究院科技创新部牵头,与中榜单位对接,组织中榜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确认项目的具体要求、技术路线、阶段性评估指标及考核指标要求等项目任务目标内容。研究院和中榜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中榜通知书后两个月内签署正式任务书(合同),明确各方权力、义务及项目需解决的主要技术难题、核心技术指标、时限要求、资金及中期评估、结题验收指标等各项要求,并约定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并签订保密协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开国 祁民 姚远
联系电话:010-****1287 010-****1303 010-****1291
137****6457
电子邮箱:****@sina.cn
地址:**市**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2A-组团5号楼
邮编:101300
特此公告。
附件1 “城市地下空间地质探测”揭榜挂帅项目揭榜意向表.docx
附件2 “城市地下空间地质探测”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格式).docx
附件3 ****“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人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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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