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团体、社会大众:
**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位于**县**镇又新村,属**建设类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含1#标准厂房2560m2、辅助用房240m2、箱变用房20m2、消防水池408m2、柴发机房63.64m2、大门30m2、硬化道路1830m2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我局对《**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2日
问题反映电话:
****水利局
2024年7月26日
**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厂房建设项目(一期)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概况 | 位置 | **省**市**县**镇又新村 | |||||||||||
建设内容 | 本项目为**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包含1#标准厂房2560m2、辅助用房240m2、箱变用房20m2、消防水池408m2、柴发机房63.64m2、大门30m2、硬化道路1830m2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 ||||||||||||
建设性质 | **,建设类 | 总投资(万元) | 1100 | ||||||||||
土建投资(万元) | 866 | 占地面积(m2) | 永久:5151.64 | ||||||||||
临时:440 | |||||||||||||
动工时间 | 2024年4月 | 完工时间 | 2025年4月 | ||||||||||
土石方(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0.6 | 0.4 | 0 | 0.2 | ||||||||||
取土(石、砂)场 | 无 | ||||||||||||
弃土(石、渣)场 | 余方0.2万立方米堆放至厂区内,用于二期、三期项目,本项目不设弃土场。 | ||||||||||||
项目区概况 |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 西南紫色土区 | 地貌类型 | 山地地貌 |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1500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项目选址(线) 水土保持评价 |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建设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区域,未涉及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等相关法规的约束性规定。从水土保持角度评价本项目是可行的。 本项目建设位置为**省**市**县**镇又新村,工程选址唯一,无比选选址方案。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基本无制约性因素,选址具有合理性和唯一性。 | ||||||||||||
预测水土流失总量(t) | 14.22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0.56 | ||||||||||||
防治标准 等级及目标 | 防治标准等级 | 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 | 林草覆盖率(%) | / | ||||||||||
水土保持措施 | (一)、建构筑物区 工程措施: 1、DN100雨水管(主体已列,未实施) 本项目室内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合流排水体制,对生活污废水和雨水分系统进行排放。采用DN100雨水立管,给排水管网面积为2560m2。 2、雨水口(主体已列,已实施) 本项目设置两个雨水口,排出厂区雨水,雨水口与市政雨水管网相连。 临时措施: 1、密目网覆盖(主体已列,已实施) 在建设过程中对建构筑物区裸露地表实施密目网覆盖,共布设密目网覆盖0.15hm2。 2、临时排水沟(主体已列,未实施) 沿场区、1#标准厂房、门卫室等建筑物周围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断面为矩形,长度为270m,宽50cm,深40cm,采用C20混凝土浇筑。临时排水沟末端接入临时沉沙池。 3、临时沉沙池(主体已列,未实施) 在排水沟尾端设置1座沉沙池,尺寸1.0m×1.0m×1.0m,雨水经过沉淀后排出至涪江中。 (二)、道路及硬化工程区 临时措施: 1、洗车池(主体已列,已实施) 项目出入口设置洗车池1座,对进出场区的车辆进行清洗,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 2、临时排水沟(主体已列,未实施) 在道路两侧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断面为矩形,长度为410m,宽50cm,深40cm,采用C20混凝土浇筑。临时排水沟末端接入临时沉沙池。临时排水沟有利于防止场区内积水对道路进行冲刷,减小水土流失风险,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措施。 (三)、临时工程区 临时措施: 1、密目网覆盖(主体已列,已实施) 临时堆土场的作用主要为存放用于建筑基础回填土及场地平整所需用土,在施工过程中如防护不当会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因此采取密目网覆盖的方式进行防护,经计算需密目网约0.05hm2。 2、临时围挡(方案新增) 为了防止雨水对临时堆土冲刷而造成垮塌现象,在临时堆土工程区四周实施临时围挡措施。围挡长度为80m,高度为2m。此措施有利于防止临时堆土区水土流失,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 3、临时排水沟(方案新增) 减少雨水对临时堆土的冲刷,在临时堆土工程区四周开挖排水沟,底宽50cm,深40cm,长度约100m,排水沟末端接入沉沙池。 4、撒播草籽(方案新增) 在临时堆土区撒播草籽,撒播草种面积约0.05hm2,减小水土流失风险。 | ||||||||||||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万元) | 工程措施 | 30.82 | 植物措施 | 0 | |||||||||
临时措施 | 30.11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7269.13元 | ||||||||||
独立费用 | 建设管理费 | 0.1 |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8 | ||||||||||||
水土保持监理费 | 纳入主体工程,方案不计 | ||||||||||||
水土保持监测费 | /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 | / | ||||||||||||
预备费 | 基本预备费 | 6.28 | |||||||||||
总费用 | 69.84 | ||||||||||||
编制单位 | **** | 建设单位 | **** |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潘蓉/180****1610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王良波/137****8789 | ||||||||||
地址 | **市涪**临园路东段12号兴达国际大厦12楼B2 | 地址 | **省**市**县**镇**街6号 | ||||||||||
邮编 | 621099 | 邮编 | 622550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小芳/152****5400 | 联系人及电话 | 叶涛/182****3082 | ||||||||||
电子信箱 | ****@qq.com | 电子信箱 | ****@qq.com | ||||||||||
传真 | / | 传真 | / |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2024年7月
目录
1 综合说明
1.1 项目简况
1.2 编制依据
1.3 设计水平年
1.4 水土流失防治范围
1.5 水土流失标准
1.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1.7 水土流失分析及预测结果
1.8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1.9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1.10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1.11 结论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组成及工程布置
2.2 施工组织
2.3 工程占地
2.4 土石方平衡分析
2.5 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2.6 施工进度
2.7 自然概况
3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3.1 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3.2 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3.3 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4 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4.1 水土流失现状
4.2 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4.3 土壤流失量预测
4.4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分析
4.5 预测结论与指导性意见
5 水土保持措施
5.1 防治区划分
5.2 措施总体布局
5.3 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6水土保持监测
7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7.1 投资估算
7.2 效益分析
8水土保持管理
8.1组织管理
8.2后续设计
8.3水土保持监测
8.4水土保持监理
8.5水土保持施工
8.6水土保持验收
1 综合说明
1、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加速推进**生态农产品走向市场,**产业链条,提**武农产品附加值,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建设立足**产业发展实际,用足本地特色**,打造产业定位精准,主导产业集聚、优势产业凸显、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农副产品加工冷链仓储物流产业园。因此项目建设是有必要的。
在此背景下,****投资1100万元拟**武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该项目占地类型为二类工业用地。
2、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镇又新村。项目中心坐标为经度104°37′38.9793″,纬度32°22′39.8157″,交通便捷。
建设性质:**,建设类。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包含1#标准厂房2560m2、辅助用房240m2、箱变用房20m2、消防水池408m2、柴发机房63.64m2、大门30m2、硬化道路1830m2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根据《不动产权证书》(川(2022)**县不动产权第****783号),建设单位取得工业用地面积31848m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厂房建设项目共分三期建设,本方案评价范围为一期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共0.56hm2(5591.64m2),其中永久占地0.52hm2(515164m2)包含1#标准厂房2560m2、辅助用房240m2、箱变用房20m2、消防水池408m2、柴发机房63.64m2,大门30m2和硬化道路1830m2,临时占地0.04hm2(440m2)包含施工生产生活区140m2和临时堆土区300m2。**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厂房建设项目后期建设项目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评价。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场地原为建筑材料堆场及拌合站,无可剥离表土。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1万m3,本项目工程挖方约0.6万m3,填方约0.4万m3,余方0.2万m3,无借方。项目产生的余方堆放至施工场地建设红线内,用于项目的二期、三期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66万元,资金来源为乡村**衔接资金1000万元及项目前期管理费用。
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4月完工(含施工准备期),总工期13个月。
本项目不涉及拆**置。
2022年1月24日,建设单位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川(2022)**县不动产权第****783号)。
2024年3月1日,建设单位取****改革局关于**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项目【2024】54号)。
2024年5月,建设单位取得了《**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冷链仓储物流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建设单位取得了《**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冷链仓储物流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基****公司)。
2024年5月,受建设单位委托,****(以下简称“我公司”)负责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在接受编制任务后,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程序,在认真研究相关主体设计资料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实地踏勘,到有关部门调查收集了项目地区的自然、社会环境及水土流失现状的基础资料。参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编制大纲,于2024年7月完成了《**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拟建场地位于**市**县**镇又新村;场地原为建筑材料堆场及拌合站,地势较为开阔,无邻近建筑影响,交通较为方便。
场地东侧约47m处为自北向南流向的涪江。涪江属**江右岸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县境岷山主峰雪宝顶北坡的三岔子(海拔3900m),沿雪宝顶北坡东流,于**乡(三舍绎)附近折向南东流。在**县小河乡木瓜墩虎牙**以东流入**县叶塘乡,自西北向东南流经**、**、**、**、**、**、**至**县**南注入**江(海拔190m);涪**流全长675km,流域面积36272km2;场地沿线涪江已修建河堤。
根据勘察报告,拟建场地段涪江水深约1-2m,最高洪水位约788.00m,拟建场地地势相对较高,洪水对拟建场地无威胁性影响。
**县属北亚热带山地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降水丰沛,**充足,四季分明,具有云多、雾少、阴天多的特点。多年平均气温14.7℃,最高值15.1℃,最低值13.9℃。极端最高温37℃,极端最低温-7℃。多年平均降水量866.5mm,最高值1161.4mm,最低值397.3mm。多年平均**时间1376h,多年平均无霜期252d,大于10℃积温时间约270d。由于地势起伏突出,高差悬殊,气候要素随着海拔高度的变化而呈垂直分布。低山河谷地带属北亚带山地湿润性季风气候,低**地带属山地温暖带气候,**地带属寒温带气候,高山地带属亚寒带气候,极高山地带属寒带气候。
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和《**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项目区位于西南紫色土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容许土壤流失量500t/km2●a,土壤侵蚀强度为轻度,主要侵蚀形式为面蚀。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本项目位于**市**县**镇又新村,不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属于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即属于**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不属于**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项目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以及重要湿地等。
(1)《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人大常委会,1991年6月29日通过,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1993年8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2011年1月8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4)《**省〈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2012年修正本)》****人大常委会,1993年12月15日通过,2012年9月21日修订,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办水保〔2023〕177号);
(2)《****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办水保〔2015〕139号);
(3)《****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
(4)《****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办水保〔2018〕135号);
(5)《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
(6)《****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
(7)《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
(9)关于印发《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相应调整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9〕610号);
(10)《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综〔2014〕6号);
(11)《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
(12)《转发的通知》(德市财税〔2021〕1号);
(1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
(1)《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办水保〔2015〕139号);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
(4)《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
(5)《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水土保持图》(SL73.6-2015);
(6)《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
(7)《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51240-2018);
(8)《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9)《水土保持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10)《**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9号)。
(1)《**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冷链仓储物流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5月);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及立项文件。
(2)《**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冷链仓储物流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基****公司,2024年5月);
(3)《**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冷链仓储物流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立项批复文件(平发改项目[2024]54号,2024年3月1日);
(4)工程其它与水土保持相关的资料及图纸。
设计水平年是指主体工程完工后,水土保持措施完毕并初步发挥效益的时间。届时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布设到位,能稳定持续地发挥水土保持功能,达到方案确定的目标。本项目为建设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确定为主体工程完工后的当年或者后一年。根据本项目施工安排,项目已于2024年4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4月完工,工期为13个月。因此,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工后当年,即2025年。
1.4 水土流失防治范围
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的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包括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建设单位用地产权面积为31848m2,本方案涉及永久用地面积为5151.64m2,临时用地面积为440m2。因此,本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0.56hm2(5591.64m2),防治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防治责任范围及主要拐点坐标见下表。
表1-1 防治责任范围一览表
序号 | 分区 | 占地性质 | 责任防治范围(hm2) | |
1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永久占地 | 0.33 | |
2 | 道路及硬化工程区 | 硬化道路 | 永久占地 | 0.19 |
3 | 临时用地工程区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临时占地 | 0.01 |
4 | 临时堆土区 | 临时占地 | 0.03 | |
5 | 合计 | 0.56 |
表1-2 防治责任范围主要拐点坐标
拐点 | 坐标 |
1 | X=****167.509;Y=464688.918 |
2 | X=****112.949;Y=464631.233 |
3 | X=****090.137;Y=464652.810 |
4 | X=****144.697;Y=464710.495 |
5 | X=****043.184;Y=464545.948 |
6 | X=****037.411;Y=464539.846 |
7 | X=****032.181;Y=464544.793 |
8 | X=****037.953;Y=464550.896 |
9 | X=****056.449;Y=464559.828 |
10 | X=****046.417;Y=464549.222 |
11 | X=****023.439;Y=464570.914 |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镇又新村,为建设类项目。根据《**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办公厅,办水保[2013]188号),**市**县不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利厅关于印发《**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川水函〔2017〕482号),****县属于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即属于**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水务局关于划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县**镇不属于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4.0.1第1条规定“****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且不能避让的,以及位于县级及以**市区域的,执行一级标准”。本项目属于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因此,本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应得到有效控制,水土保持设施应安全有效,水土**、林草植被应得到最大限度地保护与恢复。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六项指标结合项目区干旱程度、地貌特征、侵蚀强度等进行修正。本项目属湿润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度取值97%;建设区原状水土流失强度为轻度,土壤流失控制比修正为1;渣土防护率施工期取值90%、设计水平年取值92%。根据地勘报告,本项目无可剥离表土,故不设置表土保护率;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一期工程林草植被恢复率取值97%、林草覆盖率7%。
表1-3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表
项目名称 | 一级标准 | 修正值 | 采用标准值 |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 | 97 | / | / | /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 | 0.85 | / | ≥1.0 | / | 1.0 |
渣土防护率(%) | 90 | 92 | / | / | 90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92 | / | /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 | 97 | / | / | / | 97 |
林草覆盖率(%) | / | 23 | / | / | / | 7 |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建设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区域,未涉及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等相关法规的约束性规定。从水土保持角度评价本项目是可行的。
本项目建设位置为**县**镇又新村,工程选址唯一,无备选选址方案。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基本无制约性因素,选址具有合理性和唯一性。
工程平面布局紧凑,充分利用了工程的占地范围,利用现有的场地进行移挖作填,工程与外侧的城市建设道路相邻,交通便利,无需修筑施工便道等,减少了临时占地,符**土保持要求。
本项目征地面积0.56hm2,其中永久占地0.52hm2,临时占地0.04hm2,均位于建设红线以内。本项目占地类型为二类工业用地(M2)。占地性质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要求,未占用植被区,减少了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从水土保持的角度上看,在满足施工要求前提下,施工生产生活区布置在征地范围内,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因工程建设所带来的水土流失,同时也节省了工程投资。在工程施工结束后,由于主体工程的建成和各种水土保持措施开始发挥作用,可将所占用土地的水土流失降低到环境容许值,符**土保持要求。
因此,工程占地面积及类型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项目建设占地无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
本项目土石方总挖方量0.6万m3,总填方量0.4万m3,0.2万m3弃方堆放至建设红线内,用于二期、三期工程,无借方。土石方平衡利用基本合理,满足相关规定和要求。
本项目建设所需的砂石、碎(卵)石等其他建筑材料均在当地购买,外购建材所产生的水土流失责任由卖方承担。本工程不新增取土(石、砂)场,减少了项目扰动面积,从源头上减少了水土流失,符**土保持要求。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基本平衡,0.2万m3弃方堆放至建设红线内,用于二期、三期工程,有效地减少了水土流失,符**土保持要求。
主体工程选择的施工工艺技术成熟,目前在国内普遍使用,能够达到水土保持的效果,符**土保持技术要求。主体工程的施工组织形式落实了责任,明确了相互间的关系,有利于水土保持措施和责任的落实,从水土保持角度来看是合理的。
主体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基本能够满足项目水土保持要求。从水土保持角度来评价,该项目是合理可行的。
(1)项目建设扰动、破坏地表面积为0.56hm2。
(2)项目开挖回填土石方基本平衡,0.2万m3弃方堆放至建设红线内,用于二期、三期工程。
(3)根据水土流失预测范围和侵蚀模数,结合预测时段,工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4.22t,新增水土流失流失量为5.82t,水土流失全部发生在工程施工期。建构筑物工程区可能新增的水土流失量最大。
(4)工程建设所能引起的水土流失危害主要表现在:①扰动地表,加剧区域水土流失;②引起土壤肥力下降,造成植被恢复困难;③影响周边排水系统,影响行洪安全。
在实地调查勘测、有关资料收集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了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本方案将水土流失防治分为建构筑物工程区、道路及硬化工程区和临时工程区。各分区措施布设如下:
建构筑物工程区:
(一)工程措施
1、DN100雨水管(主体已列,未实施)
本项目室内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合流排水体制,对生活污废水和雨水分系统进行排放。采用DN100雨水立管,给排水管网面积为2560m2。
2、雨水口(主体已列,已实施)
本项目设置2个雨水口,用来收集排导项目区雨水。
(二)临时措施
1、密目网覆盖(主体已列,已实施)
在建设过程中对建构筑物区裸露地表实施密目网覆盖,共布设密目网覆盖0.15hm2。
2、临时排水沟(主体已列,未实施)
沿场区、1#标准厂房、门卫室等建筑物周围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断面为矩形,长度为270m,宽50cm,深40cm,采用C20混凝土浇筑。临时排水沟末端接入临时沉沙池。
3、临时沉沙池(主体已列,未实施)
在排水沟尾端设置1座沉沙池,尺寸1.0m×1.0m×1.0m,雨水经过沉淀后排出至涪江中。
道路及硬化工程区:
(一)临时措施
1、洗车池(主体已列,已实施)
项目出入口设置洗车池1座,对进出场区的车辆进行清洗,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
2、临时排水沟(主体已列,未实施)
在道路两侧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断面为矩形,长度为410m,宽50cm,深40cm,采用C20混凝土浇筑。临时排水沟末端接入临时沉沙池。临时排水沟有利于防止场区内积水对道路进行冲刷,减小水土流失风险,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措施。
临时工程区:
(一)临时措施
1、密目网覆盖(主体已列,已实施)
临时堆土场的作用主要为存放用于建筑基础回填土及场地平整所需用土,在施工过程中如防护不当会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因此采取密目网覆盖的方式进行防护,经计算需密目网约0.05hm2。
2、临时围挡(方案新增)
为了防止雨水对临时堆土冲刷而造成垮塌现象,在临时堆土工程区四周实施临时围挡措施。围挡长度为80m,高度为2m。此措施有利于防止临时堆土区水土流失,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
3、临时排水沟(方案新增)
减少雨水对临时堆土的冲刷,在临时堆土工程区四周开挖排水沟,底宽50cm,深40cm,长度约100m,排水沟末端接入沉沙池。
4、撒播草籽(方案新增)
在临时堆土区撒播草籽,撒播草种面积约0.04hm2,减小水土流失风险。
1.9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不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生产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
1、投资估算
本项目水保工程总投资为46.8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0.82万元,临时措施7.09万元,独立费用1.9万元,预备费6.2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269.13元。
2、效益分析
在落实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后至设计水平年,其水土流失治理度为100%(目标值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目标值1.0),渣土防护率为100%(目标值94%),根据地勘报告,本项目无可剥离表土,故不设置表土保护率;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一期工程林草植被恢复率取值97%、林草覆盖率7%。
各项指标能达到方案设定的目标要求。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时起到美化景观的效果。
1.11 结论
(1)结论
通过对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区域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建设未涉及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和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水土流失,通过水土保持方案合理布局水土流失防治体系,采取了完善的水土保持措施可有效控制和减少工程建设产生的新增水土流失,减轻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本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无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
(2)建议
①建设单位在项目后期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在项目动工前依法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相关工作。
②水土保持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应进一步加强进行水土保持工程落实。建设单位应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及《****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规定,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③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注意临时防护措施,尤其是加强雨季施工的水土保持工作。
④在工程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排水设施进行清淤,保证排水通畅。
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联系,积极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并认真听取相关人员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建议,落实好水土保持措施。
⑥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镇又新村,距**县城直线距离约7km,与G247相连,涪江水系从项目旁穿流而过,**高速、平绵高速环绕,交通便利。项目中心坐标为104度37分38.9793秒,32度22分39.8157秒。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2-1。
图2-1 项目地理位置图
2.1.2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镇又新村
建设性质:**生产类
用地面积:5151.64m2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52.2万元,资金来源为乡村**衔接资金1000万元及项目前期管理费用。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包含1#标准厂房2560m2、辅助用房240m2、箱变用房20m2、消防水池408m2、柴发机房63.64m2、大门30m2、硬化道路1830m2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建设现状: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开工,于2025年4月完工,总工期13个月。2024年6月,我单位技术人员踏勘发现,目前该项目对工程占地进行了围挡,项目区内临时堆土使用密目网覆盖,1#楼正在进行基础施工。项目现状见图2-2。
图2-2 项目现状图
**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位于**省**市**县**镇又新村,占地面积0.56hm2。****结构厂房、消防水池、柴油发电机房、场区内部消防运输道路、配套变压器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根据项目的平面布置、建设工期及投资组成情况,将本项目划分为:建构筑物工程、道路及硬化工程。
(一)建构筑物工程
项目建构筑物工程占地面积为0.33hm2,其中1#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2560m2,辅助用房240m2,箱变用房20m2,消防水池408m2,柴发机房63.64m2,大门30m2。建筑密度44%,容积率1.05。
(二)道路及硬化工程
项目道路及硬化占地面积为0.19hm2,消防通道结合场区道路路网设计,车道四周环通,车道可深入厂房内部,场区主要道路宽度为6m,消防转弯半径均为12m,长约290m。厂房长边均沿主要道路平行设置。硬化道路基层采用素土夯实,垫层采用砂夹石和混凝土,面层采用沥青路面。
2.1.4 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镇又新村,距**县城直线距离约7km,与G247相连,距涪江约40m,**高速、平绵高速环绕,交通便利。
本项目由建构筑物工程和道路及硬化工程组成。****结构厂房1栋、消防水池1个、柴油发电机房1座、场区内部消防运输道路、配套变压器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表2-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指标 | 备注 | |
1 | 用地性质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2 | 总建筑面积 | m2 | 5611 | 永久占地 | |
3 | 计容建筑面积 | m2 | 5611 | ||
4 | 建设面积(一期) | m2 | 2893.64 | ||
4-1 | 其中 | 标准厂房 | m2 | 2560 | 1栋1层8m |
门卫室 | m2 | 30 | 主、次出入口各一个 | ||
4-2 | 配套用房 | m2 | 240 | 消控室、卫生间、淋浴室等 | |
4-3 | 柴发机房 | m2 | 63.64 | ||
5 | 基底面积 | m2 | 2893.64 | ||
6 | 建筑密度 | % | 44 | ||
7 | 容积率 | / | 1.05 | ||
8 | 绿地率 | % | / | 一期不实施,二、三期实施厂区绿化 | |
9 | 车位 | 个 | 49 | ||
9-1 | 其中 | 标准车位 | 个 | 42 | 其中14辆预留可变货车位空间 |
货车停车位 | 个 | 7 |
图2-3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2.1.5 竖向布置
场地室内设计标高为795.30m,室外道路设计标高为795.00m。本项目场地地势平坦,通过场地平整,将场地及道路采用放坡方式处理,主体工程设计用缓坡或地下雨水排水管排出场外雨水,室外道路设置雨水口,收集场区道路及屋面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道。建筑物四周设有环形的消防兼人行道路,场区主要道路宽度为6m,消防转弯半径均为12m。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势,建成后场地标高与现有建构筑物室外地坪基本保持一致。
2.1.6 工程布置
本项目工程布置主要包括建构筑物工程、道路及硬化工程以及配套附属工程。
(1)建构筑物工程
总体建构筑物工程区占地面积为0.33hm2,其中1#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2560m2,辅助用房240m2,箱变用房20m2,消防水池408m2,柴发机房63.64m2,大门30m2。建筑密度44%,容积率1.05。
表2-2 主要建筑物特性表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占地面积(m2) | 层数 | 结构形式 | 初拟基础形式 |
1 | 1#标准厂房 | 2560 | 1 | 钢结构 | 独立基础 |
2 | 辅助用房 | 240 | 1 | 框架结构 | 独立基础 |
3 | 箱变用房 | 20 | 1 | / | 独立基础 |
4 | 消防水池 | 408 | / | / | 独立基础 |
5 | 柴发机房 | 63.64 | 1 | 框架结构 | 独立基础 |
6 | 大门 | 30 | / | / | 独立基础 |
(2)道路及硬化工程
道路及硬化工程占地面积为0.19hm2,消防通道结合场区道路路网设计,车道四周环通,车道可深入厂房内部,场区主要道路宽度为6m,消防转弯半径均为12m,长约290m。厂房长边均沿主要道路平行设置。硬化道路基层采用素土夯实,垫层采用砂夹石和混凝土,面层采用沥青路面。
(4)附属工程
①给水系统
本场区给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条件,市政管网为两路供水,市政给水管网供水压力为0.30MPa。
②排水系统
本工程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对生活污水和雨水分系统进行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项目周边的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经雨水井收集后就近排入项目周边的市政雨水管网。
③供电系统
本工程设置3台500kVA室外箱变,用电由****公司提供,用电线路从附近10kV接入。另外,本工程设置一台500kW柴油发电机,为消防和保障负荷需求供电。
2.2 施工组织
2.2.1 施工条件
(1)主要材料供应
施工所需砂、砾、石、砖等拟全部就近向正规建材单位购买,使用汽车运至场地。施工材料供应产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供货商负责,将在购买协议中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开采单位、供货商负责,并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施工道路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镇又新村,距**县城直线距离约7km,与G247相连,**高速、平绵高速环绕,交通便利。施工材料和设备运输可通过现有道路进入施工场地,因此本方案不新增施工临时道路。
(3)公用工程条件
本项目用地地块周边有市政供水管;施工用电****电站,能源充足。
2.2.2 施工布置
(1)施工生产生活区
为满足施工要求,本项目布设施工生产生活区1处,占地面积共计0.01hm2,主要为施工人员提供生活、办公、材料加工、材料仓库等场所。施工生产生活区位于场区西南侧,本项目施工结束后,不拆除临建,作为二期、三期工程使用。施工生产生活区具体位置见图2-4。
(2)临时堆土工程区
工程施工时布设1处临时堆土区,主要用于堆放建构筑物基础开挖土石方,布设在1#标准厂房西南侧,占地0.03hm2。临时堆土区具体位置见图2-4。
图2-4 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土区位置图
(3)取土场设置
本项目后期回填土方均来源于本项目挖方,无需布设取土场。
(4)弃土场
本项目产生弃(余)方堆放至场区内,作为项目二期、三期工程用土。因此,本项目不布设弃土场。
2.2.3 施工工艺
(1)场地平整
项目区地势平坦,整体施工挖填平衡,施工以装载机械或推土机伴以人工平整,分层碾压密实,其涉及的开挖和填筑根据具体施工工艺,配置必要轻重型机械和人工进行挖填施工。
(2)建筑基础施工
本项目绝大部分的建构筑物均布置于原状土地基上,建构筑物基础较为稳定,而对于部分建设在填方区域的建构筑物,采用加大埋置深度(一般不大于3m),或者采用人工挖孔桩处理,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在设计要求未满足之前,不允许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工作。建构筑物基础垫层采用商品混凝土现浇C10或C15砼,基础处理至设计标高,经检查合格后,即可进行垫层施工。在建构筑物基建施工过程中,建筑基槽基坑等开挖产生的临时堆土堆放于基槽周边,并于建筑基础浇筑并满足相应的质量要求后回填部分临时堆土,多余的土石方则作为场内道路、广场、绿化等区域地基层夯实填料。
(3)道路及其他硬化场地施工
待项目区场地平整结束后,再进行场内路基工程土石方填筑。路面所用混凝土由拌合机械拌合提供,用人工或机械结合的方式摊铺,等待路面硬化成型即可。道路施工时,裸露地表是产生水土流失的主要区域,施工单位在道路路基施工过程中需提前做好了场内防排水工作,以减轻了水土流失。
(4)给排水管道施工
项目场内给、排水采用预埋或沟槽开挖进行施工,其中沟槽开挖采用独立槽开挖,沟槽开挖边坡为1:1,待管道基本形成后进行支线管施工。给、排水支管主要沿道路和场区、研发楼、宿舍楼、门卫室等主体工程下方埋设,与道路和主体工程同期进行施工。
(5)雨季施工
①进入雨季,应提前做好雨季施工中所需各种材料、设备的储备工作。
②项目部要根据所承建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雨季施工措施,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③施工期间,施工调度要及时掌握气象情况,遇有恶劣天气,及时通知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员,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重大吊装,高空作业、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等更要事先了解天气预报,确保作业安全和保证混凝土质量。
2.3 工程占地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0.56hm2,其中永久占地0.52hm2,临时占地0.04hm2,均位于建设红线内,占地类型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M2)。根据工程布置,项目建设分为建构筑物工程区、道路及硬化工程区和临时工程区(包含施工生产生活区和临时堆土区),具体占地情况见表2-3。
表2-3 工程占地类型及面积分布表
项目组成 | 占地类型及面积 (单位:hm2) | 占地性质 | 备注 | ||
二类工业用地(M2) | |||||
本工程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0.33 | 永久占地 | 建设单位目前已取得该项目占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川(2022)**县不动产权第****783号) | |
道路及硬化工程区 | 0.19 | 永久占地 | |||
临时工程区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01 | 临时占地 | 临时占地位于建设红线内 | |
临时堆土区 | 0.03 | 临时占地 | |||
合计 | 0.56 | / | / |
2.4 土石方平衡分析
本工程属于**建设类项目,土石方主要产生在建设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土石方主要来源于管沟开挖、基础开挖等。本项目土石方数据主要来源于设计资料复核。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勘资料,场地原为建筑材料堆场及拌合站,无可利用表土。因此,本项目不考虑表土剥离。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1万m3,其中土方开挖总量为0.6万m3,其中土方填方总量为0.4万m3,0.2万m3弃方堆放至场区1#标准厂房西南侧,作为项目二期、三期工程用土,无借方。
表2-4 土石方平衡表 单位:万m3
项目 | 土石方开挖及表土剥离 | 土石方回填及表土回覆 | 调入 | 调出 | 借方 | 弃方 | ||||
表土 | 土石方 | 合计 | 表土 | 土石方 | 合计 | |||||
建构筑物区 | / | 0.6 | 0.6 | / | 0.4 | 0.4 | 0 | 0 | 0 | 0.2 |
道路及硬化区 | / | / | / | / | / | / | 0 | 0 | 0 | 0 |
合计 | / | 0.6 | 0.6 | / | 0.4 | 0.4 | 0 | 0 | 0 | 0.2 |
2.5 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本项目不涉及拆**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工作。
2.6 施工进度
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开工,于2025年4月完工,总工期13个月。
表2-5 项目施工进度安排表
2.7 自然概况
2.7.1 地质
根据地勘报告,**县大地构造位于摩天**西向构造带南缘,且毗邻**山北东向多字型构造带,地处木皮复背斜中段的次级褶皱一大桥同斜倒转背斜的北翼。该背斜表现为轴面及两翼地层皆向南陡倾,岩层产状大致330~340°,与木皮复背斜相伴生的断裂构造主要为**断层、老营坪冲断层,此外,与工程区较近的还有青溪大断层(属**山北东向多字型构造带)。
(1)**断层:西端起于**县**1km处,以北东85°方向往东延伸约20km,止于青溪大断层,断距8~150m。拟建工程位于该断层以南,距离该断层4.9km。
(2)老营坪冲断层;位于摩天**西向构造带南缘,断层呈近东西向**36km,两端分别截止于青溪大断层和虎牙关大断层上,垂直断距约600m。拟建工程位于该断层以北,距离该断层4.4km。
(3)青溪大断层:北起**省**市**,往南西经**、**至**茶坊,全长150km以上。断层走向北东62°左右,倾向北西,倾角一般都在60°以上,是摩天**西向构造带与**山北东向多字型构造带不同构造单元的分界。拟建工程位于该断层西北,且距离该断层约4.7km。本断层在“5﹒12”地震期间具有产生过活动的可能性。
根据**1/20万地质图(**1/20万地质图空间数据库)明确建筑场地位于发震断裂10km以内,需要考虑近场效应。
2.7.2 地貌
**县地处盆周山区,具有典型的山地地貌景观。境内山地主要由近南北走向的岷山山脉、近东西走向的摩天岭山脉和近北**南西走向的**山脉组成,海拔1000m以上的山地占幅员面积的94.33%。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北部为极高山、高山,向东南渐次过渡为**、低**和低山。西北部最高处岷山主峰雪宝顶海拔5588m,东**最低处涪江二郎峡椒园子河谷海拔600m,两地高差近5000m。县境处于中国三大沟造域结合部位,中生代侏罗纪及其以前各个地质时期的地层出露齐全。
**县地处涪江右岸Ⅰ级阶地前缘,属第四系现代河流冲积地貌类型。场地原为建筑材料堆场及拌合站,勘探孔实测地面高程793.99~795.34m,高差1.35m,整体地形较为平缓,地势起伏不大。拟建场地属丘陵地貌类型。
2.7.3 气象
**县属北亚热带山地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降水丰沛,**充足,四季分明,具有云多、雾少、阴天多的特点。多年平均气温14.7℃,最高值15.1℃,最低值13.9℃。极端最高温37℃,极端最低温-7℃。多年平均降水量866.5mm,最高值1161.4mm,最低值397.3mm。多年平均**时间1376h,多年平均无霜期252d,大于10℃积温时间约270d。由于地势起伏突出,高差悬殊,气候要素随着海拔高度的变化而呈垂直分布。低山河谷地带属北亚带山地湿润性季风气候,低**地带属山地温暖带气候,**地带属寒温带气候,高山地带属亚寒带气候,极高山地带属寒带气候。
2.7.4 水文
**县多年平均总水量56亿m3(含过境客水8亿m3),最大的1967年产水65亿m3,最小的1956年产水31.1亿m3。水能理论蕴藏量为142万kW,可开发量100万kW,最优开发量40万kW,截至2010年仅开发1.7万kW。涪**流在县境内全长157km,流域面积5510km2,总落差2990m,河床平均比降15‰,平均流量153m3/s,平均径流总量47亿m3/a,水能理论蕴藏量102万kW,可开发量70万kW。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主要支流有夺补河、平**、虎牙河等14条。其中,****自然保护区的夺补河(又名火溪河)全长108km,流域面积1490km2,总落差2485m,河床平均比降23‰,平均流量41m3/s,平均径流总量13亿m3/a,水能理论蕴藏量35万kW,可开发量33万kW。
2.7.5 土壤
根据工程地质调查及现场钻探揭露,场区覆盖层主要由第四系全新统人工堆积层(
)与第四系冲洪积堆积层( )构成,下伏为泥盆系危关群下部岩组( )基岩,现分述于下:(1)第四系全新统人工堆积层(
):素填土:杂色,稍湿,松散至密实状,为场地平场、原场地天然建筑材料堆积而成,堆积方式为机械松填,属高压缩性土,回填时间约0.5年~5年,未完成自重固结,均匀性差,主要为漂石、卵石、砂及少量粉土等,硬质物含量大于50%左右。场地内均有分布,本次勘察揭示层厚2.20m~5.50m。
(2)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层(
)中砂:浅灰色,稍湿,松散,常夹有粉质粘土团块或薄层。厚度变化较大,除1#厂房外均有分布,本次勘察揭示层厚0.60m~4.80m。
卵石土:卵石含量55%~95%;骨架颗粒成分主要为中风化~微风化斜长花岗岩、变质石英砂岩、灰岩、辉长岩,次为脉石英、硅质岩等。粒径6cm~20cm居多,局部含大量漂石(粒径大者可达50cm);充填中砂、粘性土为主;局部夹薄层、透镜体中、粗砂。含有粒径25cm~35cm的漂石;湿饱和,分选性较差,磨圆度中等,一般呈亚圆形。
根据密实度将其分为松散、稍密、中密、密实四个亚层,分述如下:
a.松散卵石:黄灰色、灰色,稍湿;卵石含量约为50%~55%,主要为千枚岩、花岗岩,呈圆状,磨圆度较好、分选性较差,粒径一般为2cm~8cm;充填中砂、粘性土为主;普遍分布,本次勘察揭示厚度为0.50m~2.60m。
b.稍密卵石:黄灰色、灰色,稍湿至湿;卵石含量约为55%~60%,主要为千枚岩、花岗岩,呈圆状,磨圆度较好、分选性较差,粒径一般为2cm~10cm;充填中砂、粘性土为主;普遍分布,本次勘察揭示厚度为0.50m~1.80m。
c.中密卵石:黄灰色、灰色,湿;卵石含量约为60%~70%,主要为千枚岩、花岗岩,呈圆状,磨圆度较好、分选性较差,粒径一般为5cm~15cm;充填中砂、粘性土为主;普遍分布,本次勘察揭示厚度为0.50m~2.20m。
d.密实卵石:黄灰色、灰色,湿,密实,卵石粒径多为6cm~15cm,局部段含少量漂石,漂石最大粒径大于50cm,卵石骨架含量为70%~85%,呈交错排列,完全接触,该层为强透水层。普遍分布,本次勘察揭示层厚0.60m~4.00m。
(3)泥盆系危关群下部岩组(
)千枚岩:灰色、灰绿色,薄层千枚状构造;间夹条带状或薄层状变质石英砂岩,砂质结晶灰岩透镜体少许,岩质软弱,风化强烈,遇水易软化。自上而下分为强风化、中风化共两个风化带。岩层产状大致330~340°,基岩各风化带的这种划分是根据地区经验而定的,事实上,基岩各风化带总体变化趋势是自上而下风化程度逐渐减弱,往往呈逐渐过渡的状态,地层分界线仅是相对而定。
a.强风化带:原岩结构大部分破坏,矿物成分显著变化,风化裂隙发育,岩芯以碎屑、碎块状为主,具有自上而下风化程度渐弱的特点。岩石RQD值一般为15~20,岩体完整性差,岩体结构破碎,岩质软弱,为极软岩,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V级。仅在部分钻孔揭露,本次勘察揭示层厚2.10m~3.60m。
b.中风化带:原岩结构部分破坏,层理清晰,较易击碎;岩石RQD值一般为50~60,局部可达75,岩体完整性较差,岩体结构较破碎,为极软岩;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V级,仅在部分钻孔揭露,本次勘察揭示层厚1.40m~3.60m,本次勘探深度内未揭穿。
2.7.6 植被
森林植被常见优势树种23科、37属、78种,有银杏、苏铁等孑遗植物和珙桐、连香树、杜仲、**藤山柳等特有植物。森林植被优势建群树种等32种,其中针叶树种有云杉、冷杉等11种,阔叶树种有香樟、楠、桦等21种。****畜牧局1985年完成的草地**调查资料,县内草本植物有96科、332属、573种。草地植被也呈垂直分布,有田间草地、林间草地、灌丛草地、山岗草地和迹地草地等类型。经济林木主要有茶、蚕桑、核桃、果梅、板栗、生漆、银杏、杜仲等,成片面积达2万余公顷,中药材、食用菌、天然野生植物食品等林副产品**也丰富。
2.7.7 其他
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以及重要湿地等。
3.1 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根****委员会2023年第7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第7号令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的,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位于**省**市**县**镇又新村,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M2),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整体规划,已取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等。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对项目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逐条分析和评价,对照分析结果见表3-1、表3-2。
表3-1 工程与《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 约束性条件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分析 |
1 | 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 属于**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已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采取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 | 符合本条要求 |
2 |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 生产****公司开展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符合本条要求 |
3 |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沙、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 本项目挖填基本平衡项目产生的0.2万m3的弃土堆放至场区1#标准厂房西南侧,采用密目网覆盖和播撒草籽等水土保持措施。 | 符合本条要求 |
4 |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 本项目在项目建设区内均采取了工程措施进行防护,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方案已计列水土保持补偿费。 | 符合本条要求 |
表3-2 工程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 | 规范所列约束性规定 | 本项目情况 | 分析评价 |
主体工程选址(线) | 1、水土流失重点区和重点治理区; 2、河流两岸、****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3、**水土保持监测****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 1、本项目属于**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本项目已优化方案,减少工程占地和土石方量。 2、本项目未占用植物保护带; 3、本项****监测站、试验区和观测。 | 本项目选址满足约束性规定的要求 |
3.2 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3.2.1 建设方案评价
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规定的有关
工程建设方案评价条款,对主体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分析论证。
表3-3 工程建设方案评价表
序号 | GB 50433-2018 规范中建设方案评价 | 本项目情况 | 是否满足 |
1 | 公路、铁路工程在高填深挖路段,应采用力口大桥隧比例的方案,减少大填大挖;填高大于20m ,挖深大于30m的,应进行桥隧替代方案论证;路堤、路笙在保证边坡稳定的基础上,应采用植物防护或工程与植物防护相结合的设计方案。 | 不存在 | 满足 |
2 | 城镇区的建设项目应提高植被建设标准,注重景观效果,配套建设灌溉、排水和雨水利用设施。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包含绿化工程。二期、三期项目再按照设计进行绿化内容的建设 | 满足 |
3 | 宜尽量避免在山丘区沿山脊线进行建设活动,山丘区输电工程塔基应采用不等高基础,经过林区的应采用力口高杆塔跨越方式。 | 本项目不涉及 | 满足 |
4 | 对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的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 ||
4.1 | 应优化方案,减少工程占地和土石方量;公路、铁路等项目填高大于 8m 宜采用桥梁方案;管道工程应压缩作业带宽度,穿越宜采用隧道、定向钻、顶管等方式;山丘区工业场地宜优先采取阶梯式布置。 | 本项目已优化方案,减少工程占地和土石方量,场地采用阶梯式布置 | 满足 |
4.2 | 截排水工程、拦挡工程的工程级别和防洪标准应提高一级。 | 本项目设有截排水沟、拦挡设施,已提高工程级别和防洪标准 | 满足 |
4.3 | 宜布设雨洪集蓄、沉沙设施排水 | 本项目设有相关排水设施及沉砂设施 | 满足 |
4.4 | 提高植物措施标准,林草覆盖率应提高 1-2个百分点。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包含绿化工程。二期、三期项目再按照设计进行绿化内容的建设 | 满足 |
通过分析,本项目属于**项目,位于**省**市**县**镇又新村,项目区周围具有已建好的市政道路,方便物料的运输。主体工程在前期现场查勘的基础上,并考虑**县城市规划、现场地形地质条件等因素经综合分析比较后确定本工程总平面布置方案。
项目区出口有市政道路分布,交通便利,项目施工场地设置在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项目不新增占地建设施工场地,有利于减轻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
本项目位于**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已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建设单位对施工场地进行施工打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本项目设有相关排水设施及沉砂设施,能有效地减少水土流失的产生,能充分满足水土保持需要。
综上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主体工程布局按照建设场地原有地形地貌合理进行布局,避免了土方的大量开挖,减少了土壤侵蚀面积,从源头上减少了水土流失。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方案符**土保持相关规定。
3.2.2 工程占地分析评价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0.56hm2,其中永久占地0.52hm2,临时占地0.04hm2,均位于建设红线内。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施工活动均在永久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生产生活区和临时堆土工程区布设在道路及硬化区内,未新增临时占地。项目区占地类型为二类工业用地(M2),该工程占地未涉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中规定不能占用的设施用地,未占用未规划土地面积。从占地性质分析,工程未占用耕地,不会对当地耕地造成影响。因此,工程占地是合理的。
3.2.3 土石方平衡分析评价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1万m3,其中挖方0.6万m3,填方0.4万m3,项目产生的0.2万m3弃方堆放至场区内1#标准厂房西南侧,作为项目二期、三期用土,无借方。
主体工程土石方开挖主要为基础及管沟开挖,已最大化减少了开挖量,后期回填土利用本项目开挖土石方,基本符**土保持要求。
3.2.4 取土(石、砂)场设置分析评价
本项目不自行设置取土(石、料)场,全部通过购买获得,并将在外购合同中明确水土流失责任由供货商及开采方负责,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3.2.5 弃土(石、渣)场设置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0.2万m3弃方堆放至场区内1#标准厂房西南侧,作为项目二期、三期用土。因此,本工程不单独设置弃土(石、渣)场。
3.2.6 施工方法与工艺评价
1、施工组织评价
从工程施工进度来看,无法避免雨季,不利于水土保持工作,容易造成严重的工程水土流失。鉴于上述情况,施工组织要求严格遵循先排水后开挖的水土保持要求,合理优化、调整施工进度,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使水土流失量最小化,施工组织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2、施工工艺评价
容易诱发水土流失的环节包括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等,在采取措施的基础上,会有一定的水土保持作用,但水土流失不可避免。本项目主要由建构筑物区和道路及硬化区等组成,主要采用机械化施工,便于加快施工进度,同时辅以人工施工。项目内管沟、道路施工应分区、分段进行开挖施工,不得全面铺开。对临时堆土,施工过程中落实覆盖防护等措施。项目施工工期要安排合理,有利于缩短局部地块的裸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项目虽无法避免雨季施工,但可以合理安排雨季施工内容,以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3.2.7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
根据主体设计资料及同类项目施工经验分析,主体工程设计中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工程主要有:地表硬化、洗车池、密目网覆盖、沉沙池、施工围挡等。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保水固土、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
3.3 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主导功能、责任区分、试验排除**则,参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水保监[2014]58号)“水土保持措施界定参考意见”,将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界定如下:
(1)不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主体已有的设计:施工区围挡、地面硬化等,虽然这些措施在客观上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能有效防止土壤侵蚀发生,但主要为主体工程服务,不被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
(2)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主体设计对项目洗车池、雨水管网、密目网覆盖等进行了设计,有较好的水土保持作用,纳入水土保持措施防治体系。具体如下:
建构筑物工程区:
1、DN100雨水管
本项目室内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合流排水体制,对生活污废水和雨水分系统进行排放。采用DN100雨水立管,给排水管网面积为2560m2。
2、雨水口
本项目设置2个雨水口,用来收集排导项目区雨水。
3、密目网覆盖
在建设过程中对建构筑物区裸露地表实施密目网覆盖,共布设密目网覆盖0.15hm2。
4、临时排水沟
沿场区、1#标准厂房、门卫室等建筑物周围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断面为矩形,长度为270m,宽50cm,深40cm,采用C20混凝土浇筑。临时排水沟末端接入临时沉沙池。排水沟可以有效地收集地表径流水流,使区域内汇水以有序的、安全的方式出流,具有较好的水土保持作用和防治效果。
5、临时沉沙池
在排水沟尾端设置1座沉沙池,尺寸1.0m×1.0m×1.0m,经过沉淀后排出至涪江中。
道路及硬化工程区:
1、洗车池
项目出入口设置洗车池1座,对进出场区的车辆进行清洗,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
2、临时排水沟
在道路两侧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断面为矩形,长度为410m,宽50cm,深40cm,采用C20混凝土浇筑。临时排水沟末端接入临时沉沙池。临时排水沟有利于防止场区内积水对道路进行冲刷,减小水土流失风险,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效果。
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中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的工程量及投资详见表3-4。
表3-4 主体设计中已有的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及投资汇总表
项目组成 | 措施类型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投资(万元)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DN100雨水管 | m2 | 2560 | 120 | 30.72 |
雨水口 | 个 | 2 | 500 | 0.1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覆盖 | m2 | 1500 | 1.3 | 0.195 | |
临时排水沟 | m | 270 | 360 | 9.72 | ||
临时沉沙池 | 座 | 1 | 1200 | 0.12 | ||
道路及硬化工程区 | 临时措施 | 洗车池 | 座 | 1 | 3000 | 0.3 |
临时排水沟 | m | 410 | 360 | 14.76 | ||
合计(万元) | 55.92 |
4 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根据2022年度**县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数据,**县水土流失面积为840.29km2。其中轻度流失面积为683.45km2,中度流失面积为683.45km2,中度流失面积为683.45km2,强度流失面积为683.45km2,极强烈流失面积为683.45km2,剧烈流失面积为683.45km2。项目所在区的水土流失现状详见表4-1。
表4-1 **县水力侵蚀流失现状表
行政区划 | 侵蚀强度 | 面积(km2) | 占水土流失面积的% |
**县 | 轻度 | 683.45 | 81.34 |
中度 | 112.79 | 13.42 | |
强烈 | 35.81 | 4.26 | |
极强烈 | 8.12 | 0.97 | |
剧烈 | 0.12 | 0.01 | |
小计 | 840.29 | 100 |
本项目所在地区为国家水土保持区划中,属于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水土流失强度以轻度流失为主,平均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为1500t/km2﹒a,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
水土流失影响因素主要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主要为气候、地质地貌、土壤与地貌组成、植被、水文等,人为因素主要为土地利用方式、生产建设活动等。本工程建设主要为土石方挖填施工对地表破坏造成水土流失。
根据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安排,目前该项目已开始动工。本方案根据已有施工资料对项目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情况进行分析预测。
施工期:2024年4月~2025年4月,共13个月。本项目属于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需要根据每个施工单元的施工进度安排,结合产生的水土流失季节,按最不利条件确定。施工期预测时间应按连续12个月为一年计;不足12个月,但达到一个雨(风)季长度的,按一年计;不足一个雨(风)季长度的,按占雨(风)季的比例计算。本项目区域雨季为6~9月。
自然恢复期:按照《中国气候区划名称与代码气候带和气候大区》(GB/T17297)中“多年平均干燥度指标”计算得出**县属于湿润。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水土流失预测的要求,湿润区自然恢复期取2年。根据本项目建设及分区情况,项目一期不进行绿化施工,一期工程结束后扰动区全部进行硬化,因此不考虑自然恢复期。
将本项目产生水土流失的建构筑物工程区、道路及硬化工程区和临时工程区作为本项目的预测单元。水土流失预测总面积0.56hm2。水土流失预测范围、单元及时段详见表4-2。
表4-2 水土流失预测时段、范围一览表
预测单元 | 施工期 | |
预测范围(hm2) | 预测时段(a) |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0.33 | 1 |
道路及硬化工程区 | 0.19 | 1 |
临时工程区 | 0.04 | 1 |
合 计 | 0.56 | / |
1、预测方法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施工期选择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测算模型。《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规范有关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计算单元土壤流失量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计算单元土壤流失量,t; ——降雨侵蚀因子,MJ﹒mm/(hm2﹒h);本项目取2904.8; ——土壤可侵蚀因子,t﹒hm2/(hm2﹒MJ﹒mm);本项目取0.0047; ——地表翻扰后土壤可蚀性因子增大系数,无量纲;本项目取2.13; ——坡长因子,无量纲; ——坡度因子,无量纲; ——植被覆盖因子,无量纲; ——工程措施因子,无量纲; ——耕作措施因子,无量纲; ——计算单元的水平投影面积,hm2。2、土壤侵蚀模数
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确定,同时参考当地相关水保资料,结合《****水利厅关于印发〈**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有关技术问题暂行规定〉的函》(川水函〔2014〕1723号)最终确定项目区各个工程单元各种土地利用类型下的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项目区以轻度侵蚀为主,平均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取1500t/km2﹒a。项目区扰动后水土流失模数测算过程详见下表所示。
表4-3 调查预测单元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计算表
计算单元 | 计算单元的水平投影面积A | 植被破坏后土壤可蚀性因子 | 降雨侵蚀因子 | 坡长因子 | 坡度因子 | 植被覆盖因子 | 工程措施因子 | 耕作措施因子 | 扰动后的侵蚀模数t/km2﹒a | |
hm2 | t﹒hm2﹒h (hm2﹒MJ﹒mm) | hm2﹒h | ||||||||
施工期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0.33 | 0.01 | 2904.8 | 1.74 | 0.97 | 0.516 | 1 | 1 | 2540 |
道路及硬化工程区 | 0.19 | 0.01 | 2904.8 | 1.74 | 0.97 | 0.516 | 1 | 1 | 2540 | |
临时堆土工程区 | 0.04 | 0.01 | 2904.8 | 1.74 | 0.97 | 0.516 | 1 | 1 | 2540 |
3、预测结果
根据预测时段、土壤侵蚀数、水土流失面积等,对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土壤流失量分别进行定量计算。水土流失量预测公式如下:
新增土壤流失量预测、测算公式如下:
式中:
——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t; ——扰动地表新增水土流失量,t; ——预测单元,1,2,3,……,n; ——预测时段,1,2,3,指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两个预测时段; ——第i个预测单元的面积,km2; ——扰动后不同预测单元不同时段的土壤侵蚀模数,t/km2﹒a; ——不同单元各时段新增土壤侵蚀模数,t/km2﹒a; ——扰动前不同预测单元土壤侵蚀模数,t/km2﹒a; ——预测时段(扰动时段),a。水土流失量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4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汇总表
预测 单元 | 流失时段 | 土壤侵蚀背景值(t/km2﹒a) | 扰动后的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侵蚀面积(hm2) | 侵蚀时间(a) | 背景流失量(t) | 总流失量(t) | 新增流失量(t)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施工期 | 1500 | 2540 | 0.33 | 1 | 4.95 | 8.38 | 3.43 |
道路及硬化工程区 | 施工期 | 1500 | 2540 | 0.19 | 1 | 2.85 | 5.08 | 2.23 |
临时工程区 | 施工期 | 1500 | 2540 | 0.04 | 1 | 0.6 | 0.76 | 0.16 |
合计 | / | / | / | / | 8.4 | 14.22 | 5.82 |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预测时段内,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总量约为14.22t,其中背景流失量为8.4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5.82t。
根据水土流失预测范围和侵蚀模数,结合预测时段,工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4.22t,新增水土流失流失量为5.82t,水土流失全部发生在工程施工期。建构筑物工程区可能新增的水土流失量最大。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规定,为使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保护生态环境,使工程区景观尽可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同时保障主体工程施工、运行安全,对工程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是必要的。因此,在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前提下,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和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在建设期本方案将建构筑物工程区作为水土流失预防和防治的重点。在方案措施设计中,通过完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措施体系,以达到防治水土流失、美化环境和保障工程运行安全的目的。
工程措施具有控制发生大规模水土流失的显著作用。因此,各项工程措施应按照水土保持要求落实;对于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各项措施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落实;在施工后期,对各施工设施迹地进行恢复。
4.5.1预测结论
(1)水土流失影响因子主要为降雨特性(雨量、雨强、历时等)、地形地貌、地面组成物质及其结构、植物类型及覆盖度、水土保持功能数量和质量,造成工程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为人为对地面的扰动。
(2)本工程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及植被面积0.56hm2。
4.5.2指导性意见
本工程水土流失预测量为14.22t。水土流失预测为施工期,施工期由于建构筑物工程区开挖和回填及施工过程中车辆碾压、人员践踏等行为对原有地表造成扰动、破坏原有地表、降低土壤抗蚀能力,极易引起水土流失,在一定时间内不可避免要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工程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部位为建构筑物工程区,重点时段为施工期,应作为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及重点时段。
本项目施工活动结束后,应及时采取相应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风险。
5 水土保持措施
5.1 防治区划分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有关规定,结合主体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建设时序、地貌特征、自然属性、水土流失影响进行分区。分区的划定遵循以下原则:
①各区之间应具有显著差异性;
②同一区内造成水土流失的主导因子和防治措施应相近或相似;
③根据项目的繁简程度和项目区自然情况,防治区可划分为一级或多级;
④一级区应具有控制性、整体性、全局性,线性工程应按土壤侵蚀类型、地形地貌、气候类型等因素划分一级区,二级区及其以下分区应结合工程布局、项目组成、占地性质和扰动特点进行逐级分区;
⑤各级分区应层次分明,具有关联性和系统性。
**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为点型开发建设项目,依据主体工程布局、工程单元不同、施工特点及施工时序,将项目区划分为建构筑物工程区、道路及硬化区(包含硬化道路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和临时工程区3个一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防治区划分见表5-1。
表5-1 防治区划分表
项目名称 | 防治分区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防治对象 |
**县域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0.33 | 厂房及附属设施开挖、施工 |
道路及硬化工程区 | 0.19 | 施工裸露地表 | |
临时工程区 | 0.04 | 开挖土石方的临时堆土 | |
合计 | / | 0.56 | / |
根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水土流失预测结果,以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原则,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按照“分单元控制、分片集中治理”的指导思想,按照工程建设时序进行水土流失分片控制及分片集中治理,并对位配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采用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永久性防护措施和临时性防护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并把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纳入水土流失防治体系中,建立完整有效的水土保持防护体系,合理确定水土保持方案总体布局,以形成完整的、科学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防治措施体系详见表5-2。
表5-2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总体布局表
防治分区 | 措施类型 | 名称 | 位置 | 备注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DN100雨水管 | 建筑物周围 | 主体已列 |
雨水口 | 建筑物周围 | 主体已列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覆盖 | 裸露地表遮盖 | 主体已列 | |
临时排水沟 | 建筑物周围 | 主体已列 | ||
临时沉沙池 | 排水沟末端 | 主体已列 | ||
道路及硬化工程区 | 临时措施 | 洗车池 | 场区出入口 | 主体已列 |
临时排水沟 | 硬化道路两侧 | 主体已列 | ||
临时工程区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覆盖 | 临时堆土区域 | 主体已列 |
临时围挡 | 堆土区周围 | 方案新增 | ||
临时排水沟 | 堆土区周围 | 方案新增 | ||
撒播草籽 | 堆土区 | 方案新增 |
5.3.1 建构筑物工程区
(一)工程措施
1、DN100雨水管(主体已列,未实施)
本项目室内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合流排水体制,对生活污废水和雨水分系统进行排放。采用DN100雨水立管,给排水管网面积为2560m2。
2、雨水口(主体已列,已实施)
本项目设置2个雨水口,用来收集排导项目区雨水。
(二)临时措施
1、密目网覆盖(主体已列,已实施)
在建设过程中对建构筑物区裸露地表实施密目网覆盖,共布设密目网覆盖0.15hm2。
2、临时排水沟(主体已列,未实施)
沿场区、1#标准厂房、门卫室等建筑物周围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断面为矩形,长度为270m,宽50cm,深40cm,采用C20混凝土浇筑。临时排水沟末端接入临时沉沙池。排水沟可以有效地收集地表径流水流,使区域内汇水以有序的、安全的方式出流,具有较好的水土保持作用和防治效果。
3、临时沉沙池(主体已列,未实施)
在排水沟尾端设置1座沉沙池,尺寸1.0m×1.0m×1.0m,经过沉淀后排出至涪江中。
表5-3 建构筑物区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分区 |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DA100雨水管网 | m2 | 2560 | 主体已列 |
雨水口 | 个 | 2 | 主体已列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覆盖 | hm2 | 0.15 | 主体已列 | |
临时排水沟 | m | 270 | 主体已列 | ||
临时沉沙池 | 座 | 1 | 主体已列 |
5.3.2 道路及硬化工程区
(一)临时措施
1、洗车池(主体已列,已实施)
项目出入口设置洗车池1座,对进出场区的车辆进行清洗,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
2、临时排水沟(主体已列,未实施)
在道路两侧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断面为矩形,长度为410m,宽50cm,深40cm,采用C20混凝土浇筑。临时排水沟末端接入临时沉沙池。临时排水沟有利于防止场区内积水对道路进行冲刷,减小水土流失风险,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
表5-4 道路及硬化工程区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分区 | 措施类型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道路及硬化工程区 | 临时措施 | 洗车池 | 座 | 1 | 主体已列 |
临时排水沟 | m | 410 | 主体已列 |
5.3.3 临时工程区
(一)临时措施
1、密目网覆盖(主体已列,已实施)
临时堆土场的作用主要为存放用于建筑基础回填土及场地平整所需用土,在施工过程中如防护不当会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因此采取密目网覆盖的方式进行防护,经计算需密目网约0.05hm2。
2、临时围挡(方案新增)
为了防止雨水对临时堆土冲刷而造成垮塌现象,在临时堆土工程区四周实施临时围挡措施。围挡长度为80m,高度为2m。此措施有利于防止临时堆土区水土流失,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
3、临时排水沟(方案新增)
减少雨水对临时堆土的冲刷,在临时堆土工程区四周开挖排水沟,底宽50cm,深40cm,长度约100m,排水沟末端接入沉沙池。
4、撒播草籽(方案新增)
在临时堆土区撒播草籽,撒播草种面积约0.05hm2,减小水土流失风险。
表5-5 临时工程区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分区 |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临时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密目网覆盖 | hm2 | 0.05 | 主体已列 |
临时措施 | 临时围挡 | m | 80 | 方案新增 | |
临时排水沟 | m | 100 | 方案新增 | ||
撒播草籽 | hm2 | 0.04 | 方案新增 |
5.3.4防治措施工程量汇总
根据建设项目特点,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统计见表5-6。
表5-6 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统计表
防治分区 | 措施类型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DN100雨水管 | m2 | 2560 | 主体已列,未实施 |
雨水口 | 个 | 2 | 主体已列,已实施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覆盖 | hm2 | 0.15 | 主体已列,已实施 | |
临时排水沟 | m | 270 | 主体已列,未实施 | ||
临时沉沙池 | 座 | 1 | 主体已列,未实施 | ||
道路及硬化工程区 | 临时措施 | 洗车池 | 座 | 1 | 主体已列,已实施 |
临时排水沟 | m | 410 | 主体已列,未实施 | ||
临时工程区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覆盖 | hm2 | 0.05 | 主体已列,已实施 |
临时围挡 | m | 80 | 方案新增 | ||
临时排水沟 | m | 100 | 方案新增 | ||
撒播草籽 | hm2 | 0.04 | 方案新增 |
该项目总工期为13个月,已于2024年4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4月完工,根据主体工程的施工安排,以工程措施为先,临时措施随后,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度与主体工程相互衔接,互相协调,有序进行。水土保持措施进度表详见表5.7。
表5.7 主体工程与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进度安排表
项目名称 | 2024年 | 2025年 |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
主体工程 | 主体 |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DN100雨水管 | |||||||||||||
雨水口 | ||||||||||||||
密目网覆盖 | ||||||||||||||
临时排水沟 | ||||||||||||||
临时沉沙池 | ||||||||||||||
道路及硬化工程区 | 洗车池 | |||||||||||||
临时排水沟 | ||||||||||||||
临时工程区 | 密目网覆盖 | |||||||||||||
临时围挡 | ||||||||||||||
临时排水沟 | ||||||||||||||
撒播草种 |
注:主体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不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生产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本项目占地面积为0.56hm2,土石方挖填总量为1万m3,应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因此,本项目不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7.1 投资估算
(1)估算编制依据、价格水平年、人工单价、主要材料价格应与主体工程相一致,不足部分采用水土保持行业标准。
(2)建设期的水土保持投资从基建费列支。
(3)价格水平年为2024年第二季度。
(1)《**省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09号);
(2)《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
(3****财政厅、****委员会、****水利厅、****分行关于印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14]6号);
(4)****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2017]347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发改价格670号文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6****水利厅关于印发《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相应调整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9〕610号;
(7)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
(8)四****管理总站关于对**市等22个市、州2015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20〕6号);
(9)生产建设单位提供的主体工程初设报告和文件。
1、编制方法
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算以《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省水利电力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相应调整办法》为依据,并根据国家有关水土保持工程的规程、规范和有关标准,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编制。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包括水土保持工程费、预备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工程费用由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临时措施、植物措施和独立费用四部分组成。
(一)基础单价编制
(1)人工概算单价:由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和工资附加费组成。考虑到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人工预算单价与主体工程保持一致。根据四****管理总站关于对**市等16个市、州2015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19〕6号),本工程人工预算单价按技工计,取13.1元/工时,植物措施采用主体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普工9.25元/工时。
(2)主要材料概算价格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等费用组成,计算公式为: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
运杂费:运输距离从供货点算至工地仓库,运输费按0.8元/t.km计算,上下车费按5.5元/t计算;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外购材料按材料原价与运杂费之和的3%计算,自采材料不计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3)施工用水、电:工程建设用水水费按2.35元/t计,工程建设用电电费按1.0元/kW﹒h计。
(4)施工机械台时费:按水利部水总〔2003〕67号文《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中附录一《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计列,****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办公室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调整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水办2016【109】号)进行调整。
2、费用构成
(一)费用构成及计算方法
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单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扩大费组成,费用构成及计算方法详见表7-1。
表7-1 工程措施、临时措施、植物措施单价费用构成及计算方法
序号 | 费用项目 | 计算方法 |
一 | 直接工程费 | 直接费+其他直接费 |
1 | 直接费 |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
(1) | 人工费 | 定额劳动量(工时)×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时) |
(2) | 材料费 | 定额材料用量(不含苗木、草及种子费)×材料预算单价 |
(3) | 机械使用费 | 定额机械使用量(台时)×施工机械台时费 |
2 | 其他直接费 | 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率 |
二 | 间接费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率 |
三 | 企业利润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率 |
四 | 材料价差 | 消耗量×超过部分价 |
五 | 税金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费率 |
六 | 扩大费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扩大费率 |
七 | 措施单价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扩大费 |
(二)取费标准
(1)工程措施单价
工程措施单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和扩大费组成,其中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组成。
①其他直接费:直接费与其他直接费率之和的乘积,工程措施其他直接费率为5.8%。
②间接费: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率的乘积,工程措施间接费率为5%。
③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之和与企业利润率的乘积,本方案工程措施的企业利润率取7%。
④税金:本方案取9%。
⑤扩大费:本方案扩大费率取10%。
工程措施单价=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扩大费
(2)临时措施单价取费标准与工程措施基本相同
(3)植物措施单价
植物单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和扩大费组成。其中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组成。
①其他直接费:直接费与其他直接费率之和的乘积,本方案取4.65%。
②间接费: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率的乘积,本方案取5%。
③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之和与企业利润率的乘积,本方案植物措施的企业利润率取7%。
④税金:本方案取9%。
⑤扩大费:本方案扩大费率取10%。
植物措施单价=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扩大费
(三)费用组成
(1)工程措施
工程措施概算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
(2)植物措施
植物措施费由苗木、草、种子等材料费及种植费组成。
①植物措施材料费由苗木、草、种子的概算价格乘以数量进行编制。
②栽(种)植费按《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进行编制。
(3)临时措施
临时措施包括临时措施和其他临时措施。
①临时防护工程:指施工期为防止水土流失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按设计方案的工程量×单价编制;其他临时工程按一至二部分合计的2%编制。
(4)独立费用
①建设管理费:因主体工程已计列建设管理费,本方案仅计算水土保持新增措施建设管理费,根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按水土保持新增措施费之和的2.0%计取。
②科研勘测设计费:根据《**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计取(其中包括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勘测设计费、方案编制费),本工程科研勘测设计费主要指方案编制费。本工程科研勘测设计费为74.71万元。
③工程建设监理费:根据《**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计取,****物价局、****建设厅****发改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川价函〔2007〕169号)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主体工程未开展监理工作,因此本方案不计工程建设监理费。
④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
参照《**省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09号)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计列。
⑤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省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09号),本项目暂不计列。
⑥经济技术咨询费:
参照《**省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09号),本项目暂不计列。
(5)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按一至四部分之和的10%计,价差预备费暂不计取。
(6)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1.3元/m2一次性计征。按照上述规定,本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征占用土地面积5591.64m2×1.3元/m2=7269.13元。
本项目水保工程总投资为46.8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0.82万元,临时措施7.09万元,独立费用1.9万元,预备费6.2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269.13元。
表7-2 投资估算总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万元) | |||||
** 工程费 | 植物 措施费 | 独立 费用 | 主体已有 | 方案新增 | 合计 (万元) |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30.82 | 30.82 | 30.82 |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
第三部分临时措施 | 6.66 | 0.43 | 5.21 | 1.88 | 7.09 | ||
第四部分独立费用 | 1.9 | 1.9 | 1.9 | ||||
Ⅰ |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 37.48 | 0.43 | 1.9 | 36.03 | 3.78 | 39.81 |
Ⅱ | 基本预备费 | 6.28 | |||||
Ⅲ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0.73 | |||||
Ⅳ | 水土保持总投资 | 36.03 | 3.78 | 46.82 |
表7-3 分区措施投资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万元) |
第一部分 建构筑物工程区 | 32.89 | ||||
一 | 工程措施 | 30.82 | |||
1 | DN100雨水管 | m2 | 2560 | 120 | 30.72 |
2 | 雨水口 | 个 | 2 | 500 | 0.1 |
二 | 临时措施 | 2.07 | |||
1 | 密目网覆盖 | m2 | 1500 | 1.3 | 0.20 |
2 | 临时排水沟 | m | 270 | 64.99 | 1.75 |
3 | 临时沉沙池 | 座 | 1 | 1200 | 0.12 |
第二部分 道路及硬化工程区 | 2.96 | ||||
一 | 临时措施 | 2.96 | |||
1 | 洗车池 | 座 | 1 | 3000 | 0.3 |
2 | 临时排水沟 | m | 410 | 64.99 | 2.66 |
第三部分 临时工程区 | 2.06 | ||||
一 | 临时措施 | 2.06 | |||
1 | 密目网遮盖 | m2 | 500 | 1.3 | 0.07 |
2 | 临时围挡 | m | 80 | 100 | 0.8 |
3 | 临时排水沟 | m | 100 | 64.99 | 0.65 |
4 | 撒播草籽 | m2 | 400 | 10.8 | 0.43 |
表7-4 独立费用计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合计(万元) |
第四部分独立费用 | 1.9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项 | 1 | 0.1 | 0.1 |
二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项 | 1 | 1.8 | 1.8 |
三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项 | 0 | 0 | 0 |
四 | 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 | 项 | 0 | 0 | 0 |
五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项 | 0 | 0 | 0 |
六 | 经济技术咨询费 | 项 | 0 | 0 | 0 |
表7-5 水土保持补偿费计算表
行政区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占地面积(m2)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市**县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5591.64 | 1.3 | 7269.13 |
表7-6 分年度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工程分区 | 措施类型 | 措施内容 | 各年度投资估算 | ||
2024年 | 2025年 | 合计 |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DN100雨水管 | 0 | 30.72 | 30.72 |
雨水口 | 0.1 | 0 | 0.1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覆盖 | 0.20 | 0 | 0.195 | |
临时排水沟 | 1.75 | 0 | 9.72 | ||
临时沉沙池 | 0.12 | 0 | 0.12 | ||
道路及硬化工程区 | 临时措施 | 洗车池 | 0.3 | 0 | 0.3 |
临时排水沟 | 2.66 | 0 | 14.76 | ||
临时工程区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覆盖 | 0.07 | 0 | 0.065 |
临时围挡 | 0.8 | 0 | 0.8 | ||
临时排水沟 | 0.65 | 0 | 3.6 | ||
撒播草籽 | 0 | 0.43 | 0.43 |
表7-7 单价汇总表 单价:元
序号 | 工程名称 | 单位 | 单价 |
1 | DN100雨水管 | m2 | 120 |
2 | 雨水口 | 个 | 500 |
3 | 密目网覆盖 | m2 | 1.3 |
4 | 临时排水沟 | m | 64.99 |
5 | 临时围挡 | m | 100 |
6 | 撒播草籽 | m2 | 10.8 |
7.2 效益分析
1)水土保持效益
本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区水土流失影响得到有效控制,水土**合理利用并得到保护、恢复,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和改善效果明显。
1、水土流失治理度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百分比。
本工程建设共计造成水土流失面积0.56hm2,项目建设期间,实施了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措施后,共计治理水土流失合格面积0.56hm2,水土流失治理度100%,符合防治目标指标97%的要求。
2、土壤流失控制比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容许土壤流失量与治理后每平方千米年平均土壤流失量之比。项目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施工结束后随着人为扰动因素的停止和水土保持措施逐步发挥作用,扰动区域土壤侵蚀强度降至允许值以内,水土流失控制比为1.0。
3、渣土防护率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采取措施实际挡护的永久弃渣、临时堆土数量占永久弃渣和临时堆土总量的百分比。
临时堆土数量占永久弃渣和临时堆土总量可达到100%防护。渣土防护率为100%,达到防治指标值92%。
4、表土保护率
根据地勘资料,本项目无可剥离表土,故不设表土保护率。
5、林草植被恢复率
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林草类植被面积占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的百分比。
本项目无绿化区域,故不设林草植被保护率。
6、林草覆盖率
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林草类植被面积占总面积的百分比。
本项目无绿化区域,故不设林草覆盖率。
设计水平年各防治指标值计算结果见表7-7,达标情况分析见表7-8。
表7-7 设计水平年各防治指标值计算表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
a | b | c | |
1 | 水土流失治理度(%) a=b/c*100 | 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hm2) | 水土流失总面积(hm2) |
100 | 0.73 | 0.73 | |
2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项目区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治理后平均土壤流失量(t/km2﹒a) |
1.0 | 500 | 500 | |
3 | 渣土防护率(%) a=b/c*100 | 采取措施实际挡护的永久弃渣、临时堆土数量(万m3) | 永久弃渣和临时堆土总量(万m3) |
100 | 0.2 | 0.2 | |
4 | 表土保护率(%) a=b/c*100 | 保护的表土数量(万m3) | 可剥离表土总量(万m3) |
/ | / | / | |
5 | 林草植被恢复率(%) a=b/c*100 | 林草类植被面积(hm2) | 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hm2) |
97 | 0.04 | 0.04 | |
6 | 林草覆盖率(%) a=b/c*100 | 林草类植被面积(hm2) | 项目占地总面积(hm2) |
7 | 0.04 | 0.56 |
表7-8 设计水平年各防治指标达标情况分析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一级防治目标(修正值) | 方案实现目标 | 达标情况 |
1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100% | 达标 |
2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1.0 | 达标 |
3 | 渣土防护率 | 92% | 100% | 达标 |
4 | 表土保护率 | / | / | / |
5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100% | 达标 |
6 | 林草覆盖率 | 7 | 7.1% | 达标 |
(1)由上表可以看出,通过水土保持措施防治后,水土保持效益各项指标均达到建设类一级标准防治目标(修正值),水土保持效益良好。
(2)生态效益
本项目尽量恢复了项目建设造成的地表植被破坏,有效地改善了项目区自然环境,促进项目区生态系统的恢复,并逐步向良性循环发展。
(3)社会效益
本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减少了因项目建设而产生的水土流失,不仅可保证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行,还可以保障项目区环境的稳定、下游河道的通畅、附近基础设施和居民的安全。同时,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可以带动地方第三产业的发展,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4)效益分析结论
通过效益分析可知,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带来的效益较明显,基础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对于防治项目区水土流失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水土保持临时措施、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是可行的和必要的。
8水土保持管理
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应组建强有力的管理体系,成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加强对相应人员培训,强化水土保持意识,承担组织、协调作用,通过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施工企业、施工监理人员密切配合,及时调拨水土保持设施的各项经费,保证并落实了水土保持各项设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本项目无后续设计。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不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生产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
本项目工程规模较小,水土保持投资较少,监理纳入主体工程一并监理。
工程建设部门需制定专门管理办法和制度,使方案每项工程计划都落到实处,做到有专人组织实施、责任到人、有章可循。
施工期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机械的运行范围,不得随意行驶,任意碾压;在施工区出入口竖立保护地表和植被的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占地,防止对地表的扰动范围扩大;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保护地表和植被,施工过程中确需清除地表植被时,应尽量保留树木根系;注意施工及生活用火安全,防止因火灾烧毁地表植被。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意见》(水保〔2019〕160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报备只需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中应当有至少一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成员。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生产建设项目方可投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