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比(苏州)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套智能数码电子类产品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152453 | 建设单位法人:桑开科 |
张广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市吴****工业园六丰路8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000万套智能数码电子类产品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0-电子器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90-C3990-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工业园六丰路86号 |
经度:120.6676 纬度: 31.22476 | ****机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1-02 |
吴开管委审〔2021〕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0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15245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715245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594MA20K1LJ10 | 竣工时间:2024-03-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000万套智能数码电子类产品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主要生产产品为X型回弹垫片、包布,详细生产工艺见环评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未发发生变化,喷胶方式发生变化,实际喷枪减少 |
本项目实际建设中将7个自动喷胶柜(单柜2.2m*1.5m*1.85m)调整为1个喷胶房(2.4m*3m*2.2m),喷胶量不变,喷胶房配有废气收集以及循环水幕,喷胶工序的废气处理方式未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废抹布手套、废塑料桶、喷胶水帘废水(液)及喷淋塔废水、洗枪废、胶渣、废活性炭等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要求,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委托专业单位回收或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危废产生量变少,已签订处置协议,安全转移 |
危废中喷胶水帘废液 (喷胶水帘废水、洗枪废液、胶渣)混合后一并处置,产生量减少,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会对环境有新的污染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扩建项目产生的去离“水制备浓水(2.9 吨/年)经现有“沉淀+pH调节+芬顿氧化+pH回调+混凝+絮凝+沉淀+过滤+回用”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至喷漆水帘系统: 冷却强排水(720 吨/年 )汇同新增生活污水( 12804吨/年****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 2. 扩建项目产生的布料剪裁废气、调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喷胶废气经水帘柜密闭过滤处理,上述废气通“水喷淋+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25 高排气筒(FQ008)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25高排气筒(FQ009)排放;危废仓库新增有机废气依托现有收处理装置,废气经整体收集后通“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外15米高排气筒(FQ007)排放。废气收集率及去除率达到《报告表》要求,各类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加强清洁、热压等操作环节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厂界不得有异味。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区强噪声声源,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厂界排放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废抹布手套、废塑料桶、喷胶水帘废水(液)及喷淋塔废水、洗枪废、胶渣、废活性炭等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要求,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委托专业单位回收或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中pH值、COD、SS、氨氮、TP、TN排****水厂接管标准。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扩建项目产生的去离子水制备浓水经现有“沉淀+pH调节+芬顿氧化+pH回调+混凝+絮凝+沉淀+过滤+回用”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至喷漆水帘系统: 冷却强排水汇同新增生活污****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FQ009排气筒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甲醛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甲醛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FQ008排气筒包布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低浓度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FQ007排气筒危废仓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甲醛、总悬浮颗粒物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昼夜间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的3类标准。 4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一般固废中(废包装材料、废布料)委托****处置,一般固废中不良品委托******公司处置;危险固废中(废抹布手套、废塑料桶、喷胶水帘废水(液)及喷淋塔废水、洗枪废液、胶渣)委托**市****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委托委托**市****公司、天能****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市**区****管理所清运;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实现“零排放”。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71888 | 71888 | 0 | 0 | 71888 | 71888 | |
0 | 11.0708 | 39.9696 | 0 | 0 | 11.071 | 11.071 | |
0 | 2.2501 | 2.481 | 0 | 0 | 2.25 | 2.25 | |
0 | 0.1287 | 0.15 | 0 | 0 | 0.129 | 0.129 | |
0 | 3.0984 | 4.962 | 0 | 0 | 3.098 | 3.098 | |
0 | 16.8937 | 30.0446 | 0 | 0 | 16.894 | 16.89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07 | 0 | 0 | 0 | 0 | / |
0 | 0 | 0.441 | 0 | 0 | 0 | 0 | / |
0 | 0.2637 | 1.062 | 0 | 0 | 0.264 | 0.264 | / |
0 | 0.5814 | 11.609 | 0 | 0 | 0.581 | 0.581 | / |
0 | 0.0127 | 0.041 | 0 | 0 | 0.013 | 0.01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两级活性炭吸附 | FQ009排气筒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甲醛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甲醛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 本项目注塑车间注塑机塑胶粒子加温处均安装集中抽气管道,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最终通过注塑车间的一根25m高FQ009排气筒达标排放 | FQ009排气筒进出口,非甲烷总烃、甲醛,3次/天,连续监测2天 | |
2 | 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 | FQ008排气筒包布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低浓度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 布料裁剪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调胶过程在调胶室进行,调胶室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喷胶废气先经水帘柜过滤后由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最终通过25m高FQ008排气筒排放 | 监测点位:包布产线废气排气筒进出口,监测因子:低浓度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3次/天,连续监测两天 | |
3 | 两级活性炭 | FQ007排气筒危废仓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甲醛、总悬浮颗粒物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 危废仓库废气进行整体收集,采取两级活性炭吸附,经15米高排气筒FQ007排放。 | 监测点位i:危废仓库废气排气筒进出口,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3次/天,连续监测2天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新增设备及废气处理风机产生,噪声源强在70-85dB(A),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包括:优先选用国内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各类功能区,空调机、风机等设备采用阻尼型弹簧减振器,进出风管接头采用软接,营运期间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异常噪声产生等. | 厂界四周各布设1个监测点,监测昼夜间等效连续声级,连续两天,每天昼夜间监测一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