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0万立方米预拌商品混凝土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68250F | 建设单位法人:吴建三 |
沃帅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白峰街道小门村海发路6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80万立方米预拌商品混凝土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白峰街道小门村海发路68号 |
经度:121.967319 纬度: 29.88361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02 |
仑环建〔2024〕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80 |
3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68250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368250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201MA2AJGFK6G | 竣工时间:2024-05-02 |
2024-05-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02 |
2024-07-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705UL0D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 80 万立方米预拌商品混凝土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 80 万立方米预拌商品混凝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次扩建项目主要将搅拌机有效容积由原来的2m3的更换为4m3,并增加了两个水泥筒,水泥、矿粉、粉煤灰等由封闭的泵送混凝土车运至厂区。粉料车连通管道后,经过空压机压力将粉料输送至筒仓顶部,筒仓内多余空气经过顶部除尘器排出。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扩建项目主要将搅拌机有效容积由原来的2m3的更换为4m3,并增加了两个水泥筒,水泥、矿粉、粉煤灰等由封闭的泵送混凝土车运至厂区。粉料车连通管道后,经过空压机压力将粉料输送至筒仓顶部,筒仓内多余空气经过顶部除尘器排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应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废水收集后,经厂区内沉淀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处理厂处理,实现达标排放。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搅拌楼采用全封闭结构,搅拌粉尘及筒仓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排放;骨料仓采用全封闭钢棚结构,卸料时开启喷雾装置洒水抑尘,料斗至搅拌机输送段为全密闭结构;场区道路路面硬化,并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抑尘和清扫。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3、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4、认真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避雨贮存、安全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喷淋废水自然蒸发及物料携带(最终也蒸发耗散)损失,无外排;初期雨水、车辆及搅拌机冲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依托现有)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现有)处理后纳管排放。2、项目搅拌楼采用全封闭结构,筒仓粉尘分别通过各自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三根3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搅拌机粉尘经各自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一起与其中一根筒仓排气筒连接后一起排放;骨料仓采用全封闭钢棚结构,料斗至搅拌机输送段为全密闭,卸料时开启喷雾装置洒水抑尘;进厂道路路面全部采用水泥硬化,对厂内地面进行定时洒水,定期冲洗地面,加强车辆的及时清洗,出入行驶缓慢,减少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区面积较大,汽车尾气扩散较快,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3、****搅拌站等全封闭,对高噪声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等措施处理,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项目除尘集尘回用于生产,废弃混凝土及时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沉渣、试验废试块、更换滤布、废水压滤污泥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实验室废液、废润滑油、废试剂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包装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厂区内排气筒总个数不变,仅连接方式发生变化。原所有筒仓排放口连接一起,为一根排气筒,两根搅拌机各一根排气筒。现筒仓排放口连接后分为三根排气筒(DA001~DA003),两台搅拌机废气收集处理后与筒仓中的一根排气筒连接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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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1#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项目初期雨水、车辆及搅拌机冲洗废水及场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依托现有)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用水,不外排;喷淋废水自然蒸发及物料携带(最终也蒸发耗散)损失,无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故无生活污水新增。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现有)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站集中处理。 | 生活污水排口每天监测4次,监测2天,监测的主要污染因子为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搅拌+筒仓废气处理设施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项目产生的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30m 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在每个搅拌机上部安装一套一侧封闭(可开启)一侧折盖式的集尘室,在待料槽上部安装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各自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一起与其中一根筒仓排气筒连接后,通过 30m 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 排放。 | 搅拌+筒仓废气出口每天监测3次,监测2天,监测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 | |
2 | ◎2、◎3#筒仓废气处理设施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项目产生的粉尘分别通过各自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三根 30m 高的排气筒DA002、DA003高空排放。 | 两个筒仓废气出口每天监测3次,监测2天,监测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无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①****搅拌站等全封闭;②生产过程中,保持搅拌站门窗的关闭状态;③沿厂界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即能防尘降噪,又可以净化空气;④对高噪声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⑤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⑥加强车辆在厂内行驶的管理,实施厂内禁鸣,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 厂界东南西北侧各设置一个点位,每天昼间监测1次,监测2天,监测的主要污染因子为Leq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认真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避雨贮存、安全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 项目除尘集尘回用于生产,废弃混凝土及时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沉渣、试验废试块、更换滤布、废水压滤污泥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实验室废液、废润滑油、废试剂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包装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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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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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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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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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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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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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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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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