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公开招标]陕坝镇红星村自来水入户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陕坝镇**村自来水入户安装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沙海、三道桥、南渠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更新改造项目(沙海、三道桥北片区、陕坝镇**村) 杭SL2024-004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陕坝镇**村自来水入户安装工程 杭SL2024-004-01-02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07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1号 |
公示期 | 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1日止 |
备注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元) | 913961.0000 |
工期(交货期) | 138(具体工期以施工承发包合同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6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陈娟 / 蒙215****87956 |
企业业绩 | 1.**嘎查二社2021年自治区衔接资金自来水工程项目;2.**2022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及提运储水设备配套项目(二标段);3.**2023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施工第一标段;4.**县塔尔湖镇改兰湖黄河水滴灌水源工程项目;5.**河套灌区引黄滴灌试点工程**灌域曙光乡治丰村项目;6.**河套灌区引黄滴灌试点工程总干渠水桐树村水源工程。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1.技术负责人:杨慧忠(****21112);2.安全员:闫磊(蒙SL-202****003595);3.施工员:穆飞(蒙SL-202****004820);4.质检员:姚明(蒙SL-202****000689);5.材料员:黄丹(蒙SL-202****000698);6.资料员:石敏(蒙SL-202****000705)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内****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913462.4300 |
工期(交货期) | 138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刘美珍 / 蒙215****37795 |
企业业绩 | ****年边境牧区分散式供水保障工程水窖施工第十标段;2.**哈达公共服务驿站**自来水打井工程;3.鸿茅镇西厢村安全饮水升级改造工程;4.**2023年图克镇黄陶勒盖嘎查供水保障工程。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1.技术负责人:王鹏(202****6453);2.安全员:赵妍妍(蒙 SL-****0315);3.施工员:白雪峰(蒙 SL-****0596);4.质检员:许清(蒙SL-202****001141);5.材料员:刘永峰(蒙 SL-****0600);6.资料员:王娜娟(蒙SL-****0327)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市****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914122.2500 |
工期(交货期)天 | 138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曹立花 / 蒙215****93453 |
企业业绩 | 1.**农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魏家茆、**镇供水提升改造及应急维修工程;2.2021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项目施工第二十标段;3.2021年**泣尔市**县胜**明丰和美星村等六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4.2022年****县宝石镇、六户镇太**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十八标段);5.2021年**市**区(白脑包镇八一乡、**图克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物资及林业工程施工(二十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1.技术负责人:闫海霞(****37674);2.安全员:曹力磊(蒙 SL-****1559);3.施工员:李善军(蒙 SL-****1558);4.质检员:王牟宏(蒙 SL-****1250);5.材料员:郝文兵(蒙 SL-****1255);6.资料员:王竞(蒙 SL-****1560)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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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附件: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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