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各设计单位:
随着医院发展的不断进步,医院信息化系统的改造升级、**与利旧成为提高医疗效率和质量的必经之路。****医院现有信息化系统上做升级改造、**、利旧。
改造升级时,评估现有系统,明确改造目标和需求,全面升级系统的架构,提高稳定性、安全性和易用性;在**信息化系统时,基于医院的业务特点和未来发展方向,采用先进且可靠的技术,****医院的长期发展。同时要充分考虑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为未来的升级和扩展留下空间;利旧则是合理评估旧有**,通过整合、优化和再利用,减少浪费,降低成本。同时,要确保旧有系统与新系统的兼容性和数据的安全性,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平稳过渡。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部分
根据梳理,本项目****医院原有系统基础上做“升级改造”的子系统(功能模块)共有21项,做“功能扩展”的子系统(功能模块)有5项。
信息系统利旧部分
根据梳理,本项目中规划内容属于继续保留、利用医院原有旧系统,子系统(功能模块)共有10项。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建设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或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近3年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询价公示发布时间至截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投标书:包括法人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基本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相关承诺和补充说明等,需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投标人基本信息说明;
2.根据医院的基本情况及要求提交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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