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维智能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纸制品制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00MA258X6G8N | 建设单位法人:陈洪卫 |
罗卫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徐****林场(**区张集104国道南侧,维维大道西侧,维维产业园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纸制品制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38-纸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23-C223-纸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徐****林场(**区张集104国道南侧,维维大道西侧,维维产业园内) |
经度:117.3877 纬度: 34.1224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5 |
徐铜环项表〔2023〕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000 |
23 | 运营单位名称:**** |
****0300MA258X6G8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6MA1TBWRQ7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2MACAGJTX16 | 竣工时间:2022-01-10 |
2022-03-10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7-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118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该项目位于徐****林场(**区张集104国道南侧,维维大道西侧,维维产业园内),该项目占地约24亩,利用原有厂房及办公用房约16000平方米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外购成品纸板,年产彩印智能包装盒约11亿只、包装纸箱约1000万套。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开始建设,2022年3月15日全面完成建设内容,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属未批先建。依据《****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徐环罚决字(2022)06-040号)对该项目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目前已完成相关程序 | 实际建设情况:未发生变动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该项目占地约24亩,利用原有厂房及办公用房约16000平方米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外购成品纸板,年产彩印智能包装盒约11亿只、包装纸箱约100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未发生变动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应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中水回用”的要求建设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截****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进入尾水导流工程。项目应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印刷过程中使用的水性油墨、平版胶印油墨及润版液中有机溶剂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洗车水擦拭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各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环境管理,提高收集效率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能够确保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应切实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增加各厂界距离,利用距离衰减降噪,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加设移动控声屏障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禁止在22:00时至次日6:00时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期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处置原则处置利用。运营期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文件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管理。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废胶桶由原提供单位回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废油墨桶、废润版液和洗车水桶、废胶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做到固废零排放。根据重点防渗的要求,将厂区内生产车间、物料仓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线等各区域等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将各种物料和废料贮存于“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设施内,避免雨水直接接触物料。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中水回用”的要求建设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运营期印刷过程中使用的水性油墨、平版胶印油墨及润版液中有机溶剂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洗车水擦拭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根据生产工艺合理布局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措施,项目严格控制生产车辆运输路线及运输时段,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西西南、北厂界昼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企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废胶桶由原提供单位回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废油墨桶、废润版液和洗车水桶、废胶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新增非甲烷总烃0.051t/a,****生态环境局总量平衡方案。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数据核算,本项目颗粒物年排放量为0.05t/a,满足原环评中总量控制要求。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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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处理设施 | **省地标《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 | 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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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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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5.项目新增非甲烷总烃0.051t/a,****生态环境局总量平衡方案。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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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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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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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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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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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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