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的采购计划,****受****委托,对****2024-2025学年食堂午晚餐食材供货单位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4-2025学年食堂午晚餐食材供货单位采购项目
(二)磋商文件编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分包个数:二个包
(五)项目简介:
(1)磋商内容:①学校自行采购午晚餐食材肉类蔬菜供货单位1家;②学校自行采购午晚餐食材米、面、油、调料辅料供货单位1家。
(2)实施内容:学校自行采购午晚餐食材肉类蔬菜、米、面、油、调料供货。
(3)采购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执行,符合采购招标内容要求。(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六)项目最高总限价:38.59万元;01标段最高限价:30.652万元;02标段最高限价7.938 万元;
(七)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未被列入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本条第2-5项实行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2.信用查询: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小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现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相关网页截屏打印并保存)
3.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磋商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省**市**县会师镇****银行楼上)砚台阁商业综合楼10楼)进行报名登记(进行报名登记时领取磋商采购文件),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接受邮寄)。拒绝接收没有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函,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公章。
四、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请于2024年8月22日9:30时之前递交到****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经济信息网(http://www.****.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胡辉洲
联系电话:180****9928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张红霞
联系电话:0943-****207
联系地址:**省**市**县会师镇****银行楼上)砚台阁商业综合楼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