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苑消防管道改造工程
1.项目名称:天和苑消防管道改造工程
2.标段名称:天和苑消防管道改造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技术负责人 资历要求中:“技术职称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为建筑工程”现修改为:“技术职称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为建筑类相关专业”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华山路99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万伟
电话:139****07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李云
电话:153****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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