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 东****服务中心**办公楼及院落10年使用权 | 标的1: 427668.60元/年 标的2:****417.54元/年 | 标的1: 385000.00元/年 标的2: ****300.00元/年 | 2024-08-09至2024-08-22 | |||||||||||
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东****服务中心 | |||||||||||||
住址 | **省**市**区胜泰路28号 | ||||||||||||||
机构类型 | ****事业单位 | ||||||||||||||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东****服务中心**办公楼及院落10年使用权 | |||||||||||||
所在地 | **省**市**区胜泰路28号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称 | 面积(㎡) | 楼层 | 评估价值 | ||||||||||
标的1 | **办公用房及院落(南院) | 建筑面积1797.75,院落面积4158 | 4层 | 427668.60元/年 | |||||||||||
标的2 | **办公用房及院落(北院) | 建筑面积7620.17,院落面积5952 | 4层/5层 | ****417.54元/年 | |||||||||||
****086.14元/年 | |||||||||||||||
标的简介 | 1、标的1、标的2分别整体出租。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重大事项披露 | 1、 标的现状出租。 2、 租赁期限为10年。 | ||||||||||||||
租赁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 | |||||||||||||
批准内容 | ****中心**办公院落二次公开招租的复函 | ||||||||||||||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大明宏祥土地房****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3月6日 | ||||||||||||||
评估结果 | 标的1:427668.60元/年 标的2:****417.54元/年 | ||||||||||||||
核准单位 |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标的1:385000.00元/年 标的2:****300.00元/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提前支付当年租金 | ||||||||||||||
与租赁相关其他 条件 | 1、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功承租后,必须用于单位整体办公,不得改变整体办公用途,不得对外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2、承租方须具备正规资质,信誉良好。承租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不得用于开设营业性娱乐场所、KTV、酒吧、网吧、游戏厅、洗浴中心、餐饮(含食品经营)、酒店、培训机构等场所;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不得从事危险品、环境污染等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安全等标准。 3、该项目成功租赁后,承租方如需对承租标的进行装修,须自行承担装修、改造费用,装修方案及图纸需由承租方聘请专业设计单位出具(包含但不限水电改造等内容),装修方案不得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且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执行。****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承租方应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破坏、拆除,出租方可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4、承租方自行办理对外开放营运涉及到的有关合法手续(消防、安检、卫生、工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承担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维修,负责房屋中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水、电、气、暖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私自在承租标的外围悬挂或张贴促销广告、店招和指路牌,出租方审核同意的除外。严禁使用天然气、煤气罐等设备,须确保房屋使用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若发生安全事故(包含人身伤亡等),由承租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6、在承租期内因承租人原因产生的与承租人相关的债权债务问题,由承租人负责。 7、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承租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出租方不负赔偿责任;承租方限期内搬离。 8、该项目租期为10年,前两年租赁价格为成交价,从第三年开始,每两年一个档期,租赁价格上浮上一档期的2%-5%,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确定租金标准。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租赁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承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租赁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年交易价款通过山****交易中心结算,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上。 2、意向承****公司信誉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标的1:5万元;标的2:15万元 | ||||||||||||||
保证金账户 | **黄河三角洲****公司,开户行名称:****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牌,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10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转让底价 | 标的1: 385000.00元/年 标的2:****300.00元/年 | ||||||||||||||
备注 | 报名地址:**市**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黄河三角洲****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581 中心报名电话:0546-****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