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暂行办法》(漳人社〔2019〕109号)、《关于征集“**市青年见习单位”的通知》(诏人社〔2022〕42号)及《关于认定**县2024年第二批“青年见习单位”的通知》(诏人社〔2024〕28号)等文件精神,帮助我县青年实现高质量就业,现面向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4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身体健康,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
3.具备招募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注: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已享受过见习补贴的人员不纳入见习对象。)
二、招募见习岗位
****见习岗位,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办公软件操作能力、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的工作责任心。
三、见习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截止(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财政局人秘股305室;
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596-****314,187****9591。
3.报名资料:①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②《**县青年见习申请表》(见附件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及个人页);③社保(养老、工伤、失业)查询页面截图(闽政通app,需实名认证方可查询)等与报名条件相关的材料。
4.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不低于3个月,见习待遇由见习单位发放。见习期间,见习人员食宿自理。
五、录用方式
1.见习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面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经政审合格,确定录用人选签订见习协议。
六、其他
见习人员管理按照《**市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暂行办法》、《**市青年见习协议书》及本单位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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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