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2024-2025年**生产输入品规烟用材料采购(利群(软红长嘴))-商标(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4-2025年**生产输入品规烟用材料采购(利群(软红长嘴))-商标(第二次)。
2.2招标内容:****2024-2025年**生产输入品规烟用材料采购(利群(软红长嘴))-商标(第二次)进行供应商选择,项目立项金额为5100万元,采购清单及中标单位数量及业务比例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本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货物的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以及验收、售后等相关内容,****保留本招标项目具体供货时间及数量的变更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
2.3标包划分:划分为1个标包。
标包 | 标的物名称 | 单位 | 标的物规格 | 预计采购数量 | 中标比例% |
1 | 利群(软红长嘴)商标 | 套 | (条包装纸1张+盒包装纸10张) /套 | ****4000 | 65%、35% |
利群(软红长嘴)条包装纸 | 万张 | (356×283.5)mm | / | ||
利群(软红长嘴)盒包装纸 | 万张 | (153×100.5)mm | / |
2.4交货地点:****岸区、**区、**区以及市外**生产加工地招标人指定地点。
2.5项目要求:
2.5.1拟选入围供应商数量及配额:中二备一,中标人分配比例为:第一名65%,第二名35%。特别说明:“备一”是上限值,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备选人,确定最多1名备选人。
2.5.2具体供货数量以招标人实际订单需求为准。上述某标的物可能出现采购量较小或不采购的情况,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考虑由此产生的相应风险。
2.5.3 招标人原则上按照中标人承担的供货量比例进行月度分配,但服从于招标人的集中供应。如月度分配比例不满足供货比例分配,招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平衡。中标人合同有效期内供货量在上述规定比例的±10个百分点范围内浮动。
2.5.4 ****技术中心组织的样品评审及中试之前不能正式供货。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给予中标人最多三次样品技术评审验证的机会;三次均未能通过的,需方有权终止其供货资格。中标人在未通过样品技术评审验证及批量中试前或自身其他原因而无法履行供货义务期间,其按中标份额本应享有的业务量不再享有。在有其他正式中标供应商能够供货时,该部分业务量由其他能够供货的正式中标供应商,按各自中标份额之比分享;在没有其他正式中标供应商能够供货时,由已通过技术评审验证的备选人供货。(注:备选人执行其自身投标报价与中标单价中的最低价。)
2.6供货时间:2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供货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按采购订单分期分批供货。
2.7标的物样品(标准样张),其所生产卷烟“利群(软红长嘴)”在市场上有销售,投标人可通过自行在市场购买卷烟产品获得。
2.8 标的物(产品)名称与技术标准名称不一致时,以技术标准名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等,应具备与所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制造条件,包括相应的生产场地(提供生产场地房屋的产权证明或租赁房屋的租赁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购置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同时提供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的彩色照片以及设备清单,以上所有材料都应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处于良好的经营状态。
3.5 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6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
3.7 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
3.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列入招标人(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投标截止日仍在禁入期限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的情形,否则其投标或中标无效。
3.9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产(含预重整)状态及投标人须知2.3条款内情况。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3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的,须同时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营业执****管理部门登记的投标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符合其主体性质的、****机关出具的有效设立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地址:**市两江新区**大道中段双子座A座20楼)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上述资料以彩色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qq.com,经确定报名资料齐全,招标代理机构将邮件回复报名单位,并告知招标文件费缴纳账号及缴费。报名单位将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发送至以上邮箱(汇款时需备注单位名称、参加的招标编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档,未在上述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或发送电子报名资料到指定邮箱)或未足额缴纳招标文件售价的,报名均无效。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
投标人名称 | (单位全称) |
投标人联系方法 |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 |
招标文件费金额 | 人民币(元):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4 年8月30日 10 时 00 分至 2024 年8月30日 11 时 00分(**时间)。
5.2开标时间: 2024 年8月30日 11时00分 (**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市两江新区**大道中段双子座A座20楼)。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烟草物资电子商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公司外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岸区南坪东路2号宏声大厦25-5
联 系 人:寇老师
电 话:详见其他信息发布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1398号18楼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详见其他信息发布平台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