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工改工”“三旧”改造方案公示
根据**市“三旧”改造方案审批流程,为****社区居民的监督,现将**市****公司“工改工”“三旧”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8日至8月22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我局反映意见。为了便于调查联系,鼓励署名反映意见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38
办公地址:******局四楼“三旧”办
附:宁市****公司“工改工”“三旧”改造方案
******局
2024年8月8日
**市****公司“工改工”“三旧”改造方案
根据**市“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和《****关于**市****公司地块改造单元规划的批复》(普府函〔2024〕90号),**市****公司****工业园区内出让取得的15886平方米(23.83亩)国有工业用地进行“工改工”改造,特编制本改造方案如下:
一、地块改造单元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地块改****工业园内、南靠科发路、北临科新路、西临科华路、**用地范围线。该改造地块为2007年**市****公司依法取得的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列:普府国用(2007)第特01639号。改造范围内,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
(二)土地现状情况。改造项目用地面积15886平方米(折23.83亩),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和城镇道路用地,其中二类工业用地的用地面积为12508平方米,原规划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城镇道路用地的用地面积为3378平方米。该地块已建成厂房,共二幢,分别为5层综合楼(多层公建)和4层厂房(多层丙类),计容建筑面积14414平方米(其中厂房10507平方米,综合楼3803平方米,门卫28平方米,配电房76平方米),现状容积率为1.15。
(三)标图入库情况。该改造地块15886平方米已办理标图入库,图斑号列445****9082。
(四)规划情况。根据《****关于**市****公司地块改造单元规划的批复》(普府函〔2024〕90号)和《**市****公司二类工业用地地块规划条件》(普自然**规设〔2024〕17号),该改造地块用地面积15886平方米(计容用地面积12508平方米),改造后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建筑密度≥35%且≤60%、容积率≥0.8且≤3.5、绿地率≤20%、建筑高度≤60米。
二、改造用地补偿安置情况
该地块改造单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市****公司,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该地块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依据《****关于**市****公司地块改造单元规划的批复》(普府函〔2024〕90号),由**市****公司自行改造,该项目通过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增加建筑面积,进一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地块改造不涉及补偿安置等问题,未引发任何纠纷。
三、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
根据有关规划安排,该项目改造后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15886平方米(计容用地面积12508平方米),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建筑密度≥35%且≤60%、容积率≥0.8且≤3.5、绿地率≤20%、建筑高度≤60米。
由改造主体**市****公司自行实施改造。该地块改造是利用原有工业用地增加建设1幢11层厂房,建筑面积约28987平方米。该公司基于现有产业基础,增加建设厂房,延伸产品产业链,开发电商销售、电商直播、电商摄影等**业务。通过延伸拉长企业产业链条,补强产业链短板,加速研发新技术、拓展**场,增强企业发展新动力。
四、需办理的规划及用地手续
该改造项目已编制地块改造单元规划,****政府普府函〔2024〕90号批准,根据《**市****公司二类工业用地地块规划条件》(普自然**规设〔2024〕17号),该宗用地改造后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改造项目范围内涉及的15886平方米用地均为**市****公司出让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不需再办理土地征收手续;该项目属于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改造后提高容积率不涉及**使用年限,不需补缴土地价款。****政府批准后,由改造主体**市****公司自行实施改造。
五、资金筹措
改造项目拟投入改造资金为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4000万元。
六、开发时序
本项目拟一次性开发改造,计划于2024年12月开工,工期2年,预计2026年12月竣工。
七、实施监管
本项目改造方案经批准后,由****委****工业园管委会与改造主体**市****公司签订“三旧”改造监管协议,对项目实施监管。
附:《**市****公司二类工业用地地块规划条件》(普自然**规设〔2024〕17号)